法治对于一个政权的意义
来源:鲁国法治 作者:鲁国法治 人气: 发布时间:2017-03-18
摘要:政权是社会和国家里最引人关注的制度性的力量,也是最神秘和最影响人们利益的社会现象。在一个法治社会,人们应该勇敢探讨这个现象,勇于面对这个力量。政权的起伏兴衰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命运,而法治对于一个政权具有根本的指导意义。提到政权,人们往往想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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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权是社会和国家里最引人关注的制度性的力量,也是最神秘和最影响人们利益的社会现象。在一个法治社会,人们应该勇敢探讨这个现象,勇于面对这个力量。政权的起伏兴衰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命运,而法治对于一个政权具有根本的指导意义。提到政权,人们往往想到一句近代中国人说的名言,就是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兴亡是政权的两个阶段,也是政权的两种基本表现形式。当然,也有古代一句中国人的名言,那就是“兴,百姓苦;亡,百姓苦”。怎么不让政权在人们的眼中捉摸不定,不让政权起起伏伏,让这个暴躁脾性的巨人在人们的眼里变得温顺,这是法治研究的重要课题和任务。当然更大的任务是不让这个具有野蛮力量的巨人给人们带来不可挽回的损失和伤害。中国人民站起来了,其中的内容之一就是中国人的政治智慧具备了,中国人的利益应该得到保证,特别是中国公民站起来了,每一个公民的利益都应该在理论上得到安全保护。在西方,个人代表整个政权的时候是很短暂的,特别是真正代表全民利益是几乎不存在的。在人们的心目中,只有万能的上帝是一个完人,在尘世间没有任何一个人可以与其媲美,包括帝王,这是斩钉截铁的结论。在东方,帝王和领袖的魅力是无限的,特别是儒家的开山鼻祖孔子的地位很崇高,有时崇高到无以复加的地步。在现代社会,人们无法迅速在短期创造一个精神偶像,但也不应该再创造什么民族神话。如果不能缺少神话和崇拜,那就先从崇拜法治开始。大小官员和臣民都对法治和宪法尊崇有加,让法治扮演现代社会的帝王角色。政权在法治的庇护下,就会蜕化掉野蛮和愚昧的本质,进化成智慧和文明的本性。 在一个新兴政权诞生之时,也是一个旧政权衰老之时。法治在新老政权交替之际,会受到新老政权不同的对待。老政权会变本加厉的惩治不法之徒,其中就包括具有新思想的政敌。在使用暴力方面,旧政权往往会突破自己制定的法律,寻找一切法律根据来打击政敌,在惩治百姓方面也是痛下狠手。而新兴的政治势力一方面以暴易暴的反击旧政权,在对待支持自己的百姓方面,放手宣传百姓去破坏一切旧法律制度,特别是在财产制度方面作为突破,给支持者以实实在在的利益作为报酬。新政权建立之后,迅速建立自己的法律制度,首先建立宪法制度。宪法实际是一种政治宣传,里面不乏诱惑之词。但宪法是新兴政治集团的最大政治诚信,许愿太多,如果不能完全兑现,或者成为一纸空文,不但会造成自己的政治信誉的损害,而且会在一定程度上损伤人们对于法治的信仰。宪法大就大在它是政治的标尺,也是法律制度的标杆。宪法的信徒不但包括千千万万的活着的人,而且包括死去的烈士和英雄。在新政权实施宪法之后,第一个受到重视的法律就是刑法。刑法是处理残余政治势力的工具,也是迅速恢复社会秩序的需要。刑法不但针对政敌,而且也针对一切公民。新政权建立之后,不但宣告破坏旧秩序的成功,也宣告建设一个新秩序的开始。这时,刑法就像往常任何政权一样,重新成为法律制度的宠儿和娇子。当然,刑诉法也应随之跟进。但刑诉法作为人们心目中的小宪法,往往是约束司法人员的。刑诉法越发达,司法人员的行为就越规范,公民的自由就更有可能得到保障,反之,公民的自由就可能受到侵犯。但刑诉法是不断进化的产物,不可能一夜之间制定出一部完美的刑诉法。刑诉法与宪法一样受到执政者法治理念水平的约束。立法者如果没有民主和法治的思想和理念,是不会制定出满意的合乎法治要求的宪法和刑诉法的。新兴政权得到巩固之后,刑法和刑诉法就应该退居次位,登上法治舞台的应该是民法和民诉法。政权需要一定的经济基础来支撑,不然就会难以维持而轰然倒塌。在政权到手之后,人们的心理往往是封官许愿和犒劳群臣。就是普通百姓,也愿意享受这来之不易的片刻的历史安宁。在古代,小民的最高理想是三十亩地一头牛,老婆孩子热炕头。现在提倡小康社会,人们普遍向往幸福和富裕。只有建立合理的经济制度才能带来实际的经济利益。但许多历朝历代的政权只短视的考虑享受和消费,只考虑分配,包括分配职位和金银财宝,而没有真正考虑生产和流通领域。只有资产阶级政权在这方面具有很大的才能。改革开放借鉴了西方政权在经济建设方面的经验,但由于没有建立法治,以及没有在民法和民诉法方面的不凡建树,所以不但发生了危及政权的腐败现象,也发生了危及经济发展的深刻信任危机。人们的积极性不是口号喊出来的,不是政治思想工作做出来的,更不是威胁欺骗能够长期维持的。只有经济制度和经济利益才能让人们真正投入到生产劳动中去。民法一方面树立了公有制度,但公有制度只是保障了长远利益,没有实现眼前利益,倒是许多腐败官员和不法商人的眼前丰厚利益让大家眼红。这就是所谓的仇官仇富的本质。民法典任重道远,要建立中国特色的所有权制度,让百姓在财产制度方面做一个真正的经济人和经济公民。民诉法实际主要是保护民法的所有权制度和债权制度。合同法是商业的母法,是社会经济发展不可或缺的大法。人们只有所有权而没有债权,就没有任何交换和流通的积极性。债权不能保障,合同法就无法实施。现在商业诚信受到政治腐败的影响,而债权制度也深受执行不力制度之害。民法合同法甚至民诉法都存在很大问题,这是民主思想不发达的反映,也是民主经济不活跃的表现,对于法治建设是很大的拖累。法治对于政权的影响是方方面面的,不只宪法这样的大法,还有刑法民法这样的部门法,即使是婚姻法这样的法律,对于社会的影响也是不容小觑的。在新中国成立之初,甚至在根据地时代,婚姻法就登台亮相,对于争取民心发挥了很大作用。在现在全国人民信心百倍的走向民族复兴之际,婚姻法却遇到了很大麻烦。在上层,通奸是腐败的伴生物,人们只要一谈腐败,就必然无疑的想到通奸。同样,在民间,多少光棍汉大军游荡在乡村和城镇。又有多少农村留守妇女受到新乡绅们骚扰和侵害。这也许不算很大社会问题,但确实在冲击着政治秩序,在危害政权建设,也在很大程度上震荡民族的心理。一个人可以不讲法治,也可以不谈政权,但只有一小部分人去谈法治和政权是不行的,因为法治和政权影响每个公民的利益。一个民族关心法治和政权的人们越多,说明这个民族越有希望,越有生机和信心。伟人在遥远的时代曾经说过枪杆子里面出政权,但在现在这个歌舞升平的年代,又有几人特别是又有几个青年人能够听到这句话呢。虽然历经磨难,经历了很多关口,政权建设蒸蒸日上。但存在的问题也令人担忧。创业难守成更难,水能载舟亦能覆舟,这样的历史哲理言犹在耳。大家都思考和关心法治和政权的关系,就是关心这个国家的前途和命运,就是考虑下一代的幸福和未来,就是维护每一个公民的权利和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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