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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中国法治研究院 大数据研究中心成立

来源:钱弘道北京大学法学博士,经济学 作者:钱弘道北京大学法学博 人气: 发布时间:2017-03-18
摘要:2016年6月28日,中国法治研究院大数据研究中心正式成立。2015年8月31日,国务院印发《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提出建立“用数据说话、用数据决策、用数据管理、用数据创新的管理机制,实现基于数据的科学决策,将推动政府管理理念和社会治理模式进步。”
2016年6月28日,中国法治研究院大数据研究中心正式成立。2015年8月31日,国务院印发《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提出建立“用数据说话、用数据决策、用数据管理、用数据创新的管理机制,实现基于数据的科学决策,将推动政府管理理念和社会治理模式进步。”大数据将越来越受到重视,将对中国改革产生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中国法治研究院大数据研究中心是国内第一个明确以“大数据法治”为研究对象和奋斗目标的研究机构。中心组建包括数据分析、计算机、统计等相关专业人才参加的跨学科研究团队,着力开展与政府、司法机关、企业、大学科研机构的广泛合作,协力推进一系列大数据法治课题研究。“大数据法治”是钱弘道教授继量化法治、法治指数、司法透明指数、电子政府发展指数、实验主义法治、实践主义法治、实践主义权利观、中国法治实践学派等概念或实验之后提出的又一个新概念、新表述、新思想。钱弘道教授同时提出“大数据法学”概念,认为“大数据法学”会成为大有前途的新兴学科。在进行法治指数、司法透明指数、电子政府发展指数等实验的过程中,钱弘道教授在不同场合多次谈到从法治指数到大数据法治的发展思路。2016年7月3日,钱弘道教授在长春召开的中国法学会比较法学研究会2016年会上发表关于大数据法治的演讲,认为“没有大数据法治,就谈不上法治中国系统工程”、“大数据法治一定会深刻影响国家治理现代化”。中国法治研究院致力于推动中国法治实践学派的形成和发展。推动大数据法治发展是中国法治实践学派众多行动的一个例子。大数据法治提出了挑战,也给中国法治实践学派创造了广阔的空间。中国法治实践学派要付之于行动,要走进实践,要从中国实际出发,迎接挑战,破解大数据法治难题。
责任编辑:钱弘道北京大学法学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