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制动态 案例判例 法律文书 合同范本 法律论文 站盟合作 公证案例 律师 法制视频

律师名博

旗下栏目: 律师名博

抗日烈士杨云章和郎家胡同26号院(旧门牌12号)的故事

来源:关智慧的博客多研究些具体问题, 作者:关智慧的博客多研究些 人气: 发布时间:2017-03-18
摘要:私房政策与法律专题 抗日烈士杨云章和郎家胡同26号院(旧门牌12号)的故事2015年11月3日,我在博客上发表了《民法通则司法解释第86条在审理房管所于私房院内建造房屋所有权确认案件中的参考价值》的文章,探讨一个正在审理中的关于房管所于私房院内建造房屋的
私房政策与法律专题 抗日烈士杨云章和郎家胡同26号院(旧门牌12号)的故事2015年11月3日,我在博客上发表了《<民法通则>司法解释第86条在审理房管所于私房院内建造房屋所有权确认案件中的参考价值》的文章,探讨一个正在审理中的关于房管所于私房院内建造房屋的所有权如何确认的实体法律依据问题。现在,案件的一审裁判已经出来了。2016年6月28日,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作出(2016)京0101民初3686号民事裁定书,以原告的起诉属于国家落实私房政策的遗留问题为由,裁定驳回原告杨女士的起诉。杨女士不服,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目前案件仍在审理之中。在《<民法通则>司法解释第86条在审理房管所于私房院内建造房屋所有权确认案件中的参考价值》中,我提到了杨女士的父亲1942年在抗日战场上光荣牺牲的历史,现在经杨女士家人同意,披露案件背后更多的细节。杨女士的父亲叫杨云章,1911年出生,是河北省三河县蒋福山乡前山村人,家境殷实。据杨女士回忆(杨女士1933年出生,父亲杨云章1942年牺牲时她才9岁,有些事情只有大概的印象),父亲杨云章可能是1930年左右在保定读书时加入中国共产党。抗日战争爆发以后,杨云章在家乡担任前山民兵中队长,具体负责为冀东抗日根据地的八路军筹集粮草等军用物资。据杨女士回忆,当时,杨云章在自家的羊圈下挖了一个地窖,将筹集给抗战部队的军用物资藏在地窖里,在地窖上盖好板子,板子上再盖上羊粪羊草伪装。当时,杨女士大约6、7岁的样子,有时候父亲杨云章也让她帮忙做一些小事。杨女士印象最深的是,父亲杨云章常跟她说,等赶走了日本鬼子,我们的日子就好过了,就会有“楼上楼下电灯电话”的好日子。1942年,日本人对冀东抗日根据地实施疯狂扫荡。因叛徒出卖,杨云章被日本人抓住。日本人从叛徒口中得知杨云章是冀东抗日根据地后勤供给负责人之一,手中有30多人的地下党员名单,想以杨云章为突破口破坏冀东抗日革命根据地的地下组织。日本人将杨云章捆绑在村口的大树上,当着全村男女老少乡亲们的面严刑拷打。杨云章坚贞不屈,日本人从他口中得不到任何有价值的信息。日本人无奈,最后将杨云章捆住手脚装入麻袋绑上重物沉入后山村一个水塘,将杨云章残酷杀害。新中国成立后,195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给杨云章颁发了《革命烈士证明书》。1983年,中国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又为杨云章换发了新的《革命烈士证明书》(如下)。 同时,从1953年开始政府给杨云章的家属按照每天一元的标准发放抚恤金。1963年4月1日,杨女士用省吃俭用积攒下来的1000元抚恤金购买了位于北京市东城区郎家胡同26号院(旧门牌12号),计有房屋9间,土地面积0.384亩。在此之前,杨女士一家7口就租住在郎家胡同26号院(旧门牌12号)院的两间西房中。西房南面的半间是厕所。1963年4月9日,杨女士向北京市房地产管理局申请办理所有权登记。1963年5月3日,取得证字15445号所有权证。北京市房地登记表记载,总间数9间,院落面积123.1平方米,房屋占地面积132.9平方米。在登记办证中,缴纳契税60元、登记费2.42元。1966年“文化大革命”爆发,杨女士用烈士抚恤金购买的房屋被东城区房管所代管,形成“文革产”。房管部门接管期间,于1977年拆除西房2间及半间厕所,翻建为3间平房。1983年落实私房政策,发还私房6.5间,杨女士于1984年6月23日取得东字第02243号房产所有权证。对于翻建西房3间,房管部门拒绝发还,理由是1983年6月17日杨女士办理了落实私房政策经济结算手续并领取了结算款及拆除房价款,依据则是北京市落实私房政策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落实“文革”中接管的私房政策的若干规定的实施细则》的通知(市落房办字[1983]第013号)第二十一条。该条规定:“房主的自住房在原地翻建为平房仍由房主住用的,在房主补交房屋差价款后,发还房主自管;房主若无力补交房屋差价款,可将拆除原房的房价款发给房主,房屋归房管部门所有。……私人出租房被拆除,在原地翻建为平房,房主住房不困难的,可将拆除房的房价款发给房主。新房归房管部门所有。房主住房有困难,要求将翻建后由他人租用的房屋收回自管的,可在房主补交房屋差价款后,予以发还。”1989年7月,北京市东城区房地产管理局对郎家胡同26号3间西房申请所有权登记。登记申请表“产权来源”栏记载“收购”(取得)。1990年6月16日,东城区房地产管理局取得东全字第06624号房屋所有权证。自1983年落实私房政策以来,杨女士一家一直在为郎家胡同26号3间西房的发还四处奔走,心力交瘁。杨女士1933年出生,现在已经83岁了,一想到父亲为了国家的独立、人民的自由和解放而在抗日战争中壮烈牺牲,而自己用烈士抚恤金购买的房子却发还无望,忍不住伤心起来,说父亲的血白流了。令杨女士一家耿耿于怀的有几个方面:第一、西房2间明明是他们一家7口的自住房,南边半间是厕所,政府部门为何说这2.5间是出租(房)?第二、1989年7月,北京市东城区房地产管理局对郎家胡同26号3间西房申请所有权登记时,为何不经原产权人杨女士同意?第三、2010年12月22日,东城区房屋管理局给杨女士的女儿的信息公开告知书中明确答复,不存在郎家胡同26号院(旧门牌12号)西房落实政策时的收购信息。那么1989年7月北京市东城区房地产管理局对郎家胡同26号3间西房申请所有权登记档案中,登记申请表“产权来源”栏记载“收购”从何而来?且所谓“收购”,并未征得原产权人杨女士同意,房产档案中亦没有“产权人(同意国家收购的)处理意见书”。房产登记档案中的收购价格栏亦显示空白。那么收购价款是多少?是如何计算出来?是否包括土地价值?据杨女士的女儿介绍,围绕郎家胡同26号3间西房的争议,杨女士一家光官司打了将近20次(包括一审二审),现在还有一个排除妨害的民事诉讼和一个所有权确认的民事诉讼正在进行中。而确认所有权的诉讼,东城区法院已经裁定驳回起诉,二审法院能否做出最终的实体性的妥善解决尚不可知。这3间西房带给杨女士一家的困扰何时能终结,尚不可预料。
责任编辑:关智慧的博客多研究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