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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专利维权,哪些属于假冒专利的行为?

来源:四川力久律师事务所 作者:四川力久律师事务所 人气: 发布时间:2017-03-18
摘要:重庆专利维权 假冒专利行为 四川专利侵权 小编从事知识产权行业也有几年了,见过各种各样的知识产权侵权案例。今天就由四川力久的小编来为大家讲讲关于假冒专利的行为? 哪些属于假冒专利的行为?在生活中,相信很多人都遇到过购买到假冒伪劣产品的经历,虽
重庆专利维权 假冒专利行为 四川专利侵权 小编从事知识产权行业也有几年了,见过各种各样的知识产权侵权案例。今天就由四川力久的小编来为大家讲讲关于假冒专利的行为? 哪些属于假冒专利的行为?在生活中,相信很多人都遇到过购买到假冒伪劣产品的经历,虽然假冒他人产品的行为一直被市场和大众所诟病,但在竞争激烈的经济环境之下,这种行为却一直存在甚至有愈演愈烈之势。 【名词释义】假冒专利指的是违反国家专利法规,以次充好,假冒他人专利产品的行为。需要注意的是,其与“冒充专利”有一定的差别,冒充专利主要是指在产品上印制不存在的专利号的行为。 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包括以下几种: 1、在其制造或者销售的产品、产品的包装上标注他人的专利号; 2、在广告或者其他宣称材料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所设计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的专利技术; 3、在合同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合同设计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的专利技术; 4、伪造或者变造他人的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者专利申请文件。 那么,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都会受到什么处罚?力久律师介绍,对于假冒专利的处罚主要包含以下三点: 1、对为侵犯他人专利权提供生产经营便利条件的,责令改正。 2、对明知他人实施假冒他人专利行为,而为其提供生产经营便利条件的,责令改正并予公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3、对明知他人以非专利产品冒充专利产品或者以非专利方法冒充专利方法,而为其提供生产经营便利的,责令改正并予公告,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小编(力久律师)提醒大家,若发现他人假冒自身专利产品,一定要及时的收集相关证据并委托专业的知识产权律师进行维权。
责任编辑:四川力久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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