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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业游民日记(3)

来源:小毛同学的法律博客 作者:小毛同学的法律博客 人气: 发布时间:2017-03-18
摘要:在海甸岛,在离我家不远的和平大道上,有一家叫“知和行书局”的书店。书局不算大,对看惯了港岛的逼仄的我眼里,已经算颇为宽敞明亮。推开门,是咖啡室的工作台,背景里有个很大的“哈根达斯”字样。现在卖书的不好做,得顺带卖点咖啡甜品冰淇淋。书局里有不
在海甸岛,在离我家不远的和平大道上,有一家叫“知和行书局”的书店。书局不算大,对看惯了港岛的逼仄的我眼里,已经算颇为宽敞明亮。推开门,是咖啡室的工作台,背景里有个很大的“哈根达斯”字样。现在卖书的不好做,得顺带卖点咖啡甜品冰淇淋。书局里有不少的位置,布置得大气、整洁、简单,我便很喜欢去。听说书局的老板其实有很多其它的生意,书局也就不只是卖书了,可以卖情怀。我最喜欢的是一进门靠窗的位置,背后不远处就是做咖啡的地方,闻得到淡淡的香气。因为靠在门窗边,也不太冷,抬眼便是和平大道的风景,并没有什么特别的,但能把人看得特别心平气和。我在这个位置上构思小说,看书,刷微博,和过去的朋友微信聊天。有时去得晚了,我霸不到最心水的这个位置,就会悄悄地对坐在上面的人死亡凝视。书局唯一的不足之处是,和平大道很长,我每天要顶着海南的烈日走二十分钟才能走到书局。阿妈很不高兴,觉得我虽然整天在家里教她防晒的绝招,自己却根本不在乎晒成怎样。她叫我每天六点起床,在太阳还未愈演愈烈之前就出发,反正书局早上七点就开门。这种解决方法我不能接受,后来变成阿妈每天举着伞送我去,因为我是绝对不会在晴天带雨伞出门的。同样的,我也不喜欢阿妈举着伞送我去,因为我不是小baby。但她说她每天都要走到一万步才行,所以她不介意。我对着火辣辣的艳阳纳闷:一蔬一饭,说的难道就是这个?我总是把这个词跟翠华茶餐厅的时菜三蔬饭联系起来。对于住在海南,我最喜欢的地方,就是每天可以去喝椰子水。阿妈觉得我每天喝咖啡,肯定会上火,喝椰子水可以下火和美容。她总是带着我去,我们拉着手,我仿佛真的变成了小baby。我跟阿妈出现的时候,别人总是以为我比实际年龄小。报亭卖椰子的大叔见到我们来买椰子,会边砍椰子边跟我们聊几句,问,放暑假了是不,回来过暑假啊。我一时虚荣,便说,对。八月的最后一个星期,他开始说,下周开学了吧,要回去了是不。我只能硬着头皮继续说,是啊。思忖着下次就只能说“我们学校开学比较晚”了。我工作以后有两个大的改变,一是喜欢喝咖啡,二是要在有背景音的情况下工作。后者是因为我一向坐在公司最嘈杂的位置,以前是中心,后来是门口。最后的几个月,我和新来的一个trainee妹妹搬进了大老板迪恩旁边的办公室,嘈杂还是嘈杂,但我从每天听秘书的八卦,变成了每天听合伙人的八卦。我的“大隐隐于世”作风,在我坐在门口的那段时间里,登峰造极。我的左手边是水机咖啡机,前面是秘书区,背后旁边是隔开前台区的玻璃门,斜对面一区是律师房。我们office是开放式的格局,所以我可以听到前台、秘书和律师每天讲的电话,内容各异。有时同事们会三两成群到我位置旁边的咖啡机边冲茶冲咖啡接水,所以我那里常常热闹。由于我坐在门口,是很多人出去的必经之路,每个律师经过的时候,看到我,几乎都会想起来,啊,她还欠我一个任务。突然觉得,我喜欢书局门口的座位,大概跟工作时养成的习惯有关。而我能够坐在书局,每天担心的事情是能不能抢到最心水的座位,都跟不久前我做的一个决定有关。那天晚上,我完成了那天必须要完成的紧急任务,跑到老板小明哥的办公室里说,我要辞职。文艺青年是个危险的人群,特别是伪装成中环精英分子的那些,更特别是整天没日没夜加班的那些。有人说我是做诉讼的又不是做上市的,怎么可能整天加班。做诉讼的有多忙其实是取决于你有多少个案子以及案子有多大。有一个同学就对我说过,你们做诉讼的不是应该很闲吗,法院可是下午五点钟就下班了。时至今日,我已经不太记得这个同学长什么样,但我还是对他致以了文艺青年可以向他人致以的最高恶意:我把他写进了小说里。小明哥其实不叫小明。很久以前有一次,他要去广州出差,要带个做笔记的人,就决定叫上我,说一起上广州。香港人去哪里都是“上”,之前还有同事说另一个同事是从澳洲“落”来的。当时知道有个歌挺流行,叫“小明上广州”,于是小明哥就变成了小明哥。小明哥是个Harvey一样的存在,可惜我不是Mike。Mike另有其人。如果真要给我安一个主要角色,我大概是Louis,但级别当然要比他低好多。说实话,帮小明哥做事,看过电视剧的人都希望自己能成为Mike,我也大言不惭地这么希望过。不过有一次,他和律师姐姐要去内地出差,做一个关于香港仲裁的讲座,对方希望有一个模拟仲裁庭。大老板迪恩挺看重我,毕竟我普通话说得全公司最棒棒哒,就叫小明哥和律师姐姐带我一起去。我两眼放光地问,啊,那我可不可以当模拟仲裁的编剧?让我当模拟仲裁的编剧吧!小明哥看着我,就像Harvey看着Louis。久而久之我就认命了。但是,我后来不仅当了模拟仲裁的编剧,还把自己写成了仲裁员。公司里有好几个对我好的律师姐姐,但我每次说“律师姐姐”不加修饰的都是这个人,漂亮而且身材好,当然更是个很棒的律师,我跟着她学了不少东西。我还在上学的时候,就想要成为诉讼律师。那时候,写小说也是写诉讼律师办案的故事。有一个情节是女主角熬夜在做hearing bundles,男主角留下来陪她,台词是,怎么,我也可是做过trainee的。我工作了以后,偶然翻以前的日志重温了这个情节,差点就吐了。直到有一天,我们接到一个injunction的案子。做禁制令通常要通宵甚至通几个宵,比如说,要紧急冻结对方的银行账户,那我们就得以最快的速度向客户拿文件拿指示、看文件、起草传票和支持誓章还有编制hearing bundles。最后,因为没有秘书会在凌晨五点半的时候工作,所以完成了所有书面工作后的我,要在影印室里复印足够数量的hearing bundles。这是我们的“进printer”。我一个人在影印室里,坐在一个放杂物的桌子上,心无杂念地听着复印机工作的声音。然后律师姐姐出现在影印室,这是凌晨的五点半,而我们九点半就要上庭去拿injunction order。她对我说,我帮你,我不会抛下你不管的。我就这样穿越到了我的小说里。虽然律师姐姐不是男主角而我也不是女主角,但我之后帮她工作,一向是死心塌地的。我走之前律师同事们给我搞了一个farewell lunch,吃韩国菜。律师姐姐一如往常地忙,只能吃工作餐,来不了。席间一个合伙人问我,律师姐姐怎么没有来,她怎么能不来。我开玩笑地说,她不想来,因为她骗自己说我并没有要走。合伙人大笑,又问,那她是难过呢,还是生气?小明哥坐在我旁边,不假思索地答道,both。我在离开的前一周,约了大老板迪恩去置地广场一处喝咖啡。那儿的卡布奇诺是全城的最好之一,我对迪恩说。迪恩对我一向很和善,我在他面前却总有些战战兢兢,因为他是我见过最有权势和气场的人。连小明哥这种霸道总裁,在他身边都会立刻变成甜白萌宠。大老板也不叫迪恩。迪恩是我以前最喜欢的美剧《邪恶力量》的男主,很有气场和气质,又帅,我便偷偷地把大老板叫成迪恩。当然了,那家店的卡布奇诺也是全城的最贵之一。压力大的时候,我和律师姐姐会去离公司不远的星巴克买饮料,她总是买热巧克力,加很多奶油。压力更大的时候,我们就会去置地广场这家咖啡店,我总是点卡布奇诺,有时会加一块香蕉蛋糕。出发的时候比约定的晚了一点点,我办公室就在迪恩办公室的旁边,我不敢去催他。过了一会,他在我办公室门口探出头,说,走吧,记得拿你给我买的那个礼物。去到以后才发现迪恩不喝咖啡,就给他点了个薄荷茶。当然绕不过离开这个话题。离开的原因我给的是文艺版。大概就是,我知道这大概是个糟糕的决定,但我过去四年一直很努力,so I think I can afford one bad decision.迪恩笑笑,说,当然了,现在you can afford it,因为要处理这个决定带来的坏影响的,是一年后的你。这句话里的观点没什么新颖的。很多人劝我的时候说,这是个糟糕的决定,你知道吗,现在的NQ根本找不到工作。但是迪恩的说法,却击中了我那文艺青年的坚硬而冷酷的心灵。迪恩一开始也曾对我说这是个糟糕的决定。后来改了口,说,这是个不成熟的决定,但反正你也还不是个成熟的人,所以就没关系了吧。我离开的最后一周,有个大案子开庭。我和小明哥还有律师姐姐坐在大律师身后,我旁边就是对方的三个律师,排兵布阵和我们差不多,职位横跨合伙人和初级律师。有一天散庭后,对方先走,他们的位置上留着纸巾和几杯喝剩的咖啡,就是置地广场那家咖啡店的咖啡。我就很鄙视地说,哼,还大firm叻,怎么几个人都是这种作风?有样学样咯,不都是这样的吗。律师姐姐说。我回到深圳家里,每天喝阿妈煮的咖啡。阿妈每次都问我好不好喝,我有一次皱了皱眉头,我说怎么甜甜的,难道你放的是甜牛奶?阿妈说,实话告诉你吧,我放了点糖,其实真的只有一点点。一点点我也知道,下次别放了。那我重新煮一杯。不要不要,不要浪费,我将就着喝。其实甜咖啡也挺好喝的。九月,阿爸阿妈都开学了。香港的法院也结束了八月的court vacation。而我开始准备去台湾和韩国的行程。去台湾是环岛顺便去学做咖啡,去韩国是学韩语,之后的计划,就要看还剩多少钱。听了我的行程后,有人问我,台湾和韩国啊,小徐,你怎么不去南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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