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聂树斌案:鹦鹉救火的故事

来源:汪伦专注、热爱、卓越wanglun@lo 作者:汪伦专注、热爱、卓越 人气: 发布时间:2017-03-17
摘要:杂谈随笔 法治 法律人 聂树斌案:鹦鹉救火的故事 于胡适先生书中,读到一则神话:有一只鹦鹉,飞过雪山,遇到雪山大火,它便飞到水上,垂下翅膀,沾上两翅的水,飞回去滴在火焰上。滴完,它又飞去取水回来救火。雪山的大神见状,对它说:“你翅膀上的几滴水,
杂谈随笔 法治 法律人 聂树斌案:鹦鹉救火的故事 于胡适先生书中,读到一则神话:有一只鹦鹉,飞过雪山,遇到雪山大火,它便飞到水上,垂下翅膀,沾上两翅的水,飞回去滴在火焰上。滴完,它又飞去取水回来救火。雪山的大神见状,对它说:“你翅膀上的几滴水,如何救得了这一山的大火呢?你歇歇罢?”鹦鹉答:“我曾住过这山,现在见火烧山,于心不忍,所以尽一点力。”山神听了,为它的诚意感动,遂用神力把火熄灭了。胡适先生接着说:“因为我们骨头烧成灰,毕竟都是中国人,在这国家吃紧的关头,心里有点不忍,所以想尽一点力。”我读于此,心有戚戚。昨天晚餐后,我坐电脑前,习惯性地浏览网页时,读到最高法院的微博消息,称决定将河北高院终审的聂树斌故意杀人、强奸妇女一案,指令山东高院进行复查。一时间,此新闻便成热门,被各大媒体转发,我也于第一时间,转发此贴,并作简短的评论,称之为“这个寒冬里,让人感到温暖的消息”。1995年,21岁的聂树斌被河北高院,以强奸罪和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并予执行;2005年“真凶”王书金落网,供认奸杀康菊花。2007年最高法院要求河北重审聂案。但数年过去,河北高院竟可以置之不理。网络上,以徐昕先生为代表的法律人,长期为该案发声,呼吁司法当局再审此案。徐昕先生就此案,于新浪微博上,曾坚持每天一转,并作“救赎司法,以母亲的名义”一文,持续在网络上鼓与呼。徐昕教授言:“有关聂树斌案的这条微博,被转发了50多万次。经常感到绝望,不想再转了。”[i]终于,现在等到最高法院异地复查的指令。就不才所见,聂树斌案能得以复查,先应得益于当下的政治生态环境。党会确立的依法治国方略,为此类案件的复查,提供了现实的可能。否则无法解释,一起人命关天的大案,在最高法院要求重审的前提下,河北高院竟可无视之,且长达数年之久。当然,我言及此原因,并非是要为谁歌功颂德,客观的原因如此,不能不说而已。事实上,如果笔者该立论成立,反倒可以证实吾国司法悲哀之处。对聂案能得以复查,我最想表达的观点是,正是因为有张思之、贺卫方、徐昕等诸先生不懈的努力,聂案才有今天初步的进展。另外,还应当包括徐昕先生所提及的,微博参与转发50万余次的普通网民。值得一说的是,这50万余次的转发,也有笔者的一份。虽然,我们这些普通人的力量,微乎其微,但涓流汇聚成江河,便有涛涛之势。在依法治国的背景之下,于民意汹涌之中,复查聂案,也就水道渠成。诚如胡适先生言:“我们的能力是很微弱的,我们要说的话,也许是有错误的,但我们这一点不忍的心,也许可以得着国人的同情和谅解。”我想,先生此言,与顾炎武所言“国家兴亡,匹夫有责”,一脉相承。我们必须坚信,哪怕是一点一滴的努力,都可能会促使社会的改变。聂案能够被复查,恰说明法律人共同的努力,没有白费。胡适先生说,“功不唐捐”,其中也正是此意。聂树斌虽死,但在一个国家里,正义不能死去,否则国将不国。法律人在每一起个案中的努力,意义亦在于此。于佛法无边的山神面前,我们也许都是一只只鹦鹉,我们翅膀上的水滴,于大火而言,实在微不足道。但,因为不忍,火终究要去灭的。这,其中便有了宿命的意味。最后,让我们以法律的名义,向徐昕、张思之、贺卫方诸先生,以及千万万普通网民致敬!为聂树斌们,为我们自己。(2014-12-13)[i](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3MzEzMjg3NA==&mid=203798159&idx=1&sn=9147afa5152684ef621ffb64344f3299#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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