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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约定一方向另一方给付分手费,法律能支持吗?

来源:长沙离婚咨询律师18973119183 作者:长沙离婚咨询律师1897 人气: 发布时间:2017-03-17
摘要:离婚诉讼 长沙离婚律师 离婚财产纠纷 长沙律师 财产纠纷律师 离婚时,约定一方向另一方给付分手费,法律能支持吗? 案例:张兰与刘江结婚八年,现协商离婚。双方共同财产不足20万元,但离婚协议中约定刘江一次性给付张兰离婚“分手费”50万元。双方办理离婚手
离婚诉讼 长沙离婚律师 离婚财产纠纷 长沙律师 财产纠纷律师 离婚时,约定一方向另一方给付分手费,法律能支持吗?  案例:张兰与刘江结婚八年,现协商离婚。双方共同财产不足20万元,但离婚协议中约定刘江一次性给付张兰离婚“分手费”50万元。双方办理离婚手续后,刘江以“分手费过高”为由,拒绝给付分手费。问:刘江的理由是否能够成立,张兰是否能通过诉讼要回分手费  根 据《婚姻法》的规定,夫妻离婚时,应对共同财产的分割及子女的抚养达成一致意见。离婚时约定的“分手费”,实质是对男女双方在离婚时一方给付另一方的财产 或精神损失而给的补偿。根据目前的司法实践,离婚时的财产分割,不适用民法和合同法规定的“公平、等价有偿”原则。因此,本案中,即使刘江承诺给付张兰的 钱款大大高于双方的共同财产价值,也是其真实意思表示,该协议不属合同法中的“赠与”关系,不属于实践性的合同条款,应该履行。因此,张兰有权利要求刘江 继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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