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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玉圣:敦请黄进校长引咎辞职的公开信zt

来源:党主立宪 作者:党主立宪 人气: 发布时间:2017-03-17
摘要:博导俱乐部 杨玉圣:敦请黄进校长引咎辞职的公开信——我观法大(之十五) 时间:2016年11月30日 作者:杨玉圣(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来源:学术批评网 关键词:一、引言:黄进是谁? 据中国政法大学校园网“现任领导”板块“校长 黄进”条目介绍:“黄进,男,生
博导俱乐部 杨玉圣:敦请黄进校长引咎辞职的公开信——我观法大(之十五) 时间:2016年11月30日 作者:杨玉圣(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来源:学术批评网 关键词:一、引言:黄进是谁? 据中国政法大学校园网“现任领导”板块“校长 黄进”条目介绍:“黄进,男,生于1958年12月,祖籍荆州松滋,生于湖北利川。中国政法大学校长、法学教授、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兼任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委员、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国际私法学会会长、中国国际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审判理论研究会副会长、中国立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体育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最高人民法院特邀咨询员、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员、国际投资争议解决中心(ICSID)仲裁员。”;“曾主持和参加中外科研项目30多项,出版专著、主编或参编的著作50余部,在《中国社会科学》、《中国法学》、《法学研究》、《荷兰国际法评论》、美国《杜克国际法与比较法杂志》等中外刊物上发表中英文论文、译作190多篇”(http://www.cupl.edu.cn/html/88.html)。 该条目,据网站显示:“发布单位:中国政法大学 发布时间:2013-06-09 17:49”。 也许是发布时间早、校园网更新迟滞之故,尽管该条目具有无可置疑的权威性,但有关黄进校长的信息,显然并不全面。 以黄校长的兼职信息为例,在法大校园网,输入“黄进”,截止2016年1月15日,检索所得的黄校长兼职信息,至少还有如下职务: 01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励基金理事会理事长(http://www.cupl.edu.cn/html/762.html) 02国家能源法律与政策研究中心负责人(http://www.cupl.edu.cn/html/417.html) 03中国政法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http://www.cupl.edu.cn/html/219.html,http://fadaren.com/Fadaren/20150630093039.shtml) 04中国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院长(http://web.cupl.edu.cn/html/ihr/ihr_2241/ihr_2241.html) 05中国政法大学外国法查明研究中心名誉主任(http://web.cupl.edu.cn/html/news/news_174/20150119160221829658382/20150119160221829658382.html) 06外交部国际法咨询委员会顾问(http://web.cupl.edu.cn/html/news/news_174/20150113154916131671285/20150113154916131671285.html) 07“一带一路”法律研究协同创新中心主席(http://web.cupl.edu.cn/html/news/news_2533/20160101122212803392045/20160101122212803392045.html)08中国政法大学董事会副主席(http://baike.baidu.com/link?url=7a5eCPWN3rZq3KoFAoRV23BHGMDCZYKAQp4mHEjrPep6Xrt0ihWXUzCpr2ddsAbr64zOHlrg2uuKrJrXnDec_K,http://fzgh.qdu.edu.cn/ReadNews.asp?NewsID=2276) 09最高人民法院“一带一路”司法研究中心副主任和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主任(http://web.cupl.edu.cn/html/news/news_259/20150709165010944865187/20150709165010944865187.html) 10中华司法研究会副会长(http://www.acla.org.cn/lawyernews/21928.jhtml) 11海峡两岸法学交流促进会副理事长(http://baike.baidu.com/link?url=ZYif0Ez1ybn_DMLaRjmE9SuaeOTLl2Ha0bzaR3Egw6QLEr9FEM-rD9r_sz5jAyAr3HUq0jTWaIqDRkgSZRQu7K) 12中国财产规划与管理研究会终身名誉会长(http://baike.baidu.com/link?url=dcGA_GZgoLoLEpdJnp7xljdpMYtoFsp-lz2Z5_nDtr4ZqLBGsxC8yDMAgswfXiXPnCz86uz3uQAt6IameoQzXq) 13《中国政法大学学报》编辑委员会主任 14西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名誉院长(http://www.nwsil.cn/main/HTML/849.html) 15世界银行“解决投资争端国际中心”(ICSID)仲裁员(http://www.lawinnovation.com/html/xjdt/3466.shtml) 16教育部“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专家工作组组长(http://www.liuxue114.com/zhengfa/News/20110724134159.html) 不过,这些兼职信息显然是不完全的。 通过百度“黄进教授”等关键词,黄进校长至少还有如下兼职: 17 中国政法大学学术委员会主任 18 中国政法大学仲裁研究院院长 19 法学会副会长 20 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委员 21 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22 中国国际私法学会会长 23 中国国际法学会副会长 24 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副会长 25 中国审判理论研究会副会长 26 中国立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27 中国体育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28 最高人民法院特邀咨询员 29 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员 30 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励基金理事会理事长 31 外交部国际法咨询委员会顾问 32 西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兼职教授 33 教育部“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专家工作组组长 34 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学风建设委员会副主任暨委员 35 中国政法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 36 江汉大学政法学院兼职教授 37 华中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兼职教授 38 西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兼职教授 39 甘肃政法学院兼职教授 40 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客座教授 41 亚洲比较法学会行政理事会会长 42 中国政法大学仲裁研究院理事长 43 中国政法大学中欧法学院管理委员会委员 然而,这里还有必要补充说明两点: 第一,这些兼职都是或主要是在黄进同志担任中国政法大学校长后获得的。 第二,尽管上述兼职数量之多、涉及范围之广,已令人触目惊心,但谨慎估判,仍难免有遗漏(比如,因涉及商业秘密,黄进校长是否兼任公司独立董事、顾问等职,目前尚无从查考)。 二、我为什么要写这封《公开信》? (一)微博已肇其端 我之所以写此《公开信》,并非一时心血来潮之故;相反,若黄进校长浏览过学校宣传部门的《舆情要报》(无论是作为学校党委常委还是校长,黄进同志均有机会阅读到这份印数寥寥、但对吾等普通教授“保密”的内部不定期印刷物),那么,他应该知道,我已在新浪实名微博“杨玉圣”中委婉地提出过相关建议。 比如,2016年9月18日23:18,我在新浪实名微博@杨玉圣 称:“【敦请黄进教授辞校长或院长】据法制日报社法制网记者 万学忠北京(2016年)3月31日报道, 中国政法大学仲裁研究院成立,该校校长黄进任首任院长O政法大学成立仲裁研究院。黄教授此前已兼任人权研究院院长,目前复任仲裁研究院院长;这两个研究院均系学校正处级科研单位。作为在任的一校之长,又兼任两个研究院院长,何以可能兼善?为大学去行政化计、为学校发展大局计,亦为其身体健康计,郑重敦请黄进教授:要么做校长,辞去人权研究院院长和仲裁研究院院长;要么辞去两个院长,专任其2009年始任职的为期已第三届的校长。@利川清江水 @中国政法大学”。 再如,2016年9月18日22:28,我在微博中质疑:“教育部曾明文规定:高校党政一把手即党委书记、校长,最多只能连任一届。可是,为什么@中国政法大学 的党委书记石亚军同志、校长黄进同志就可以例外呢?前者从2001年起任党委书记O网页链接、后者从2009年起任校长O网页链接,早就超过两届了。难道教育部找不出更合适的人选做这所大学的书记和校长吗?[吃惊]”。 (二)校长是公共角色 据法大校园网“领导分工”板块“黄进校长”介绍:黄进同志“主持学校行政全面工作”,“联系单位:国际法学院”(http://www.cupl.edu.cn/xuexiaogaikuang/lingdaofengong)。其实,这样的介绍是不全面的,因为黄校长目前至少还在学校同时担任着两个正处级单位的一把手——人权研究院院长、仲裁研究院院长。 暂且撇开这两个院长职务不论,单就校长一职来说,黄进同志作为中国政法大学的法定代表人、一校之长,在他主动辞职、被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免职或撤职之前,即毫无争议地成为法大公共角色之NO.1,此乃“天注定”。因此,包括我本人在内,任何一个法大师生都可以拿他说事儿。 (三)关涉公共事务 校长之职位,决定了其不能不直接关涉学校公共事务。事实上,一个大学校长之能力、魄力和人格、品位,往往极大地影响着大学的发展。比如,蔡元培校长、胡适之校长、蒋梦麟校长、马寅初校长、丁石孙校长之于北京大学,梅贻琦校长之于清华大学,李达校长、刘道玉校长之于武汉大学,匡亚明校长、曲钦岳校长之于南京大学,陈垣校长、袁贵仁校长之于北京师范大学,张伯苓创始校长之于南开大学,纪宝成校长之于中国人民大学,黄达人校长之于中山大学,朱清时校长之于中国科技大学、南方科技大学,章开沅校长、马敏校长之于华中师范大学,侯仁之校长之于西北大学,齐世荣校长、刘新成校长之于首都师范大学,钱端升创始院长之于北京政法学院(中国政法大学前身),江平校长、徐显明校长之于中国政法大学,如此等等,均是大学校长对于大学发展之极端重要性的显例。 同为大学校长,面对这些有作为、有担当、有历史使命感的大学校长,不知黄进校长该作何感想? (四)我的秉性 就我这个土著青州人而言,我一向是有话直说,而且实话实说。 其实,我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在编、在任教授。就中国政法大学而言,我曾一再公开表白:这所大学是有恩于我的,而且恩重如山。正是老校长徐显明教授,力排众议,2003年,将我引进到中国政法大学,并于当年通过特殊程序,给了我教授职称;正是老校长江平教授,不拘一格,将我这个无任何法学背景的老“史科生”培养成法学博士学位获得者;正是这所大学的老副校长朱勇教授、马怀德副校长、舒国滢教授、李曙光院长、刘斌院长等学者,力保我这个“非法非史”的法律史研究所的教授成为法理学博士生导师、法治新闻专业硕士生导师,从而让我有弟子可教,尽享教学相长之乐。 于我而言,中国政法大学既是“婆家”(因为在此工作,且靠此工作讨生活),又是“娘家”(因为在此获得博士学位)。 也主要是由于这个缘故,在忍无可忍之际,我决心写作并发布此《公开信》。 “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千真万确,诚如此言。岂有他哉? 三、为什么我要公开敦请黄进校长引咎辞职? 本来,我是希望黄进先生在校长和院长之间作出一个明智的选择的。不过,我现在突然意识到:黄进同志应该主动引咎辞去校长一职。若此议成立,那么,黄进校长究竟有哪些“咎”呢? (一)黄进校长在中国政法大学有哪些“咎”? 第一,瓜田李下,涉嫌“胜者通吃” 如前所述,黄进同志在担任中国政法大学校长后,陆续兼任了虚虚实实、真真假假、形形色色的四十多种职务。这些兼任职务,毫无疑问,有的是荣誉性的,有的是实质性的,甚至有的不排除领取工资外报酬的可能性。 其中,黄进校长先后担任的中国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院长、中国政法大学仲裁研究院院长,无一例外,均系校内两个实体性机构的实际而非荣誉职务。这两个院长,均属正处级岗位,理论上讲,均应有院长办公室,均应折算相应的工作量(即理应套取酬金)。 “胜者通吃”或“赢者通吃”,是一种不可不扣的“学术社会达尔文主义”,属于再中国特色不过的不公平竞争,其影响恶劣,并导致种种严重后果。以黄进教授为例,作为一校之长,他本应全力以赴于学校整体发展的公共事务,得有大格局意识,有一盘棋思维。但是,作为在任校长,黄进同志又同时兼任校内两个正处级岗位的院长实职。那么,对于其他研究机构,他还能一碗水端平吗?他还能专心致志于校务吗?他的身体受得了吗?他是否从这两个院长职位上谋取了本来不应获得的工作量、报酬、办公室、乃至其他利益? 而且,黄进同志一身二任——既是校长,又是两个研究院的院长——这一事实本身,也造成了他本人在学校内部的角色冲突。比如,无论是老师、学生还是校友,尤其是在校园内,倘若见了黄进同志,出于礼仪,即应打招呼,那么,究竟该称呼黄教授是“黄校长”还是“黄院长”呢? 更重要、也更可怕的一个可以预见的后果是:黄校长兼任两个院长,直接破坏了江平老校长、陈光中老校长和徐显明老校长任职期间从不兼任校内实职的传统与先例;令人不无理由堪忧的,反倒是黄进校长很可能开创了一个“胜者通吃”的恶例,从而进一步败坏中国政法大学的学术-文化生态。 第二,兼职过多,无力任校长之职 黄进同志虽贵为校长,但他终归不是超人。和吾等一样,我相信他亦是肉身凡胎,也有喜怒哀乐、七情六欲,也规避不了生老病死这一人生铁律。作为一个1958年出生、年近六旬的中老年男人,黄进教授不仅做校长、院长,而且还担任会长、理事长、主任、终身名誉院长、副会长、兼职教授、客座教授,等等;不仅要主持校务,而且还要开会,致辞,剪彩,视察工作,出国考察,接待外宾;不仅要给博士生讲课、指导博士生写作毕业论文,而且还要主持各种科研项目、奖项评定、博士论文评审与答辩事宜,等等。 当然,和吾等普通人一样,黄教授也是免不了要吃喝拉撒的,睡觉,洗漱,一个也不能少;与吾等普通人不同,作为校长和院长,黄教授还得送往迎来,吃吃喝喝,文山会海,握手合影,诸如此类,不一而足。对于年近六旬的黄教授而言,他的身体和心脏吃得消吗?他的大脑和心理能胜任吗?他的健康不会受到影响吗?能睡得着、吃得香吗?难道校长的肉身是铁打的、钢做的? 第三,经营圈子,无心于校务公益 黄进教授的专业是国际私法,是原武汉大学副校长、国际法泰斗韩德培先生的得意门生。不过,在阴差阳错地担任中国政法大学校长后,与其前任徐显明老校长大力引进人才而无人出走法大不同,黄校长除了引进其师弟孔庆江教授、其博士弟子宋连斌教授,到国际法学院担任院长或教职,将其本科母校的师兄郑永流教授安排到中欧法学院任教授且担任法哲学与交叉法学研究所所长,在高端学术人才引进方面,实在是乏善可陈。 与人才引进乏善可陈而形成鲜明反差的另一个突出现象是,在黄进教授出任校长后,中国政法大学的不少栋梁之才,纷纷出走,如国际法学院院长莫世健教授(往澳门大学)、比较法研究所所长暨《比较法研究》主编米健教授(往澳门大学)、历史研究所所长暨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副主席郭世佑教授(往同济大学)、艺术教研室主任唐建教授(往中国艺术研究院)、比较法研究院院长暨中美法学院院长许传玺教授(往北京市社会科学院)、法学院院长薛刚凌教授(往广州大学,亦说华南师范大学或华南理工大学)、朱庆育教授(往浙江大学)、张建伟教授(往清华大学)、郑显文教授(往上海师范大学)、崔永东教授(往华东政法大学)。 作为校长,黄进同志在面对上述法大名教授接连出走这一高端人才流失问题上,难道不应该认真反思吗? 第四,钟情出国,涉嫌浪费办学经费 应该说,开展国际学术交流,对于拓展法大办学空间、扩大学校之国际影响,都是不无必要的。不过,如今毕竟是一网联天下的网络时代,出国,早已不是开展国际学术交流与合作的最重要的途径了。但是,只要浏览法大校园网新闻,黄进教授最扎眼的的主要活动往往就是其出国、出境的大幅报道和照片了。这些充斥于校园新闻网的报道,虽说图文并茂,但究竟这些频繁的出国/出境活动给中国政法大学带来了哪些积极的效应?究竟花费了多少本来就很紧张的办学经费?除了拉美和黑非洲,黄进同志在任中国政法大学校长后,究竟还有哪些主要的国家没有实地“考察”过? 第五,缺乏领导力,学校科研颓势日增 作为一校之长,黄进同志在学校的核心竞争力——学术研究、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方面,缺乏领导力,致使“拥有全世界最大的法学家集团”的中国政法大学,按核心期刊和权威期刊发表论文的数据统计,居然落后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无论是教育部的官方评估还是各色民间榜单,就法学学科排名而言,这些年来,中国政法大学一直出人意料地落后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稳居老二。 就研究生与学位教育而言,尽管法学专业硕士生和博士生的招生一直在全国高校中遥遥领先,但“问题博士论文”(尤其是抄袭剽窃问题)相当严重,如黄校长独出心裁、史无前例地任命为其“校长顾问”的简福饴的博士论文(《经济体制与城市土地制度变迁——制度经济学的进路》),即被本校中欧法学院创始院长方流芳教授公开指认存在严重的学术不端问题[1],但学校至今作鸵鸟状,无任何处置结论。再如,教育部2015年学位论文质量抽查结果显示,中国政法大学有一篇国际法学院的法学博士论文为“问题论文”,有三篇法学硕士论文为“问题论文”,但至今亦未见对这些“问题论文”的公开处理结果。而且,北京《京华时报》最近还披露了中国政法大学大搞博士学位交易的丑闻[3]。 中国政法大学,据说是“中国法学教育的最高学府”(估计人大、北大、清华都表示严重不服),那么,请问黄进校长:您不觉得脸红吗? 第六,无全局意识,学校学科建设下滑 黄进同志主政中国政法大学以来,在“胜者通吃”、“圈地盘”、“占自留地”的校情氛围中,尽管仅有全国名牌大学中面积最小的袖珍校区,但却创制了连法学三级学科目录亦没有、且名字莫名奇妙的N个实体性的正处级编制的研究院,由此导致“官本位”盛行、法学山头林立等乱象,并直接导致法学学科被人为地碎片化,法学学科整体优势一步步被劣势化;虽曰“中国政法大学”,然而,名不副实:不仅法学学科排名稳居老二,而且政治学科也仅仅在高校排名中徘徊于第十名左右。真正体现中国政法大学特色的,如国际关系学院(或国际政治学科)、政府与公共管理学院(或管理学学科),尽管包括本人在内,曾公开呼吁设立和加强[2],但都一直得不到黄校长的回应。 第七,乏人文关怀,办学环境无甚改善 按照一种美学理念,“小的是好的”。若用于比喻中国政法大学,其校园确乎是“小的”,名副其实;但“是好的”吗?恐怕未必尽然。 无论是学院路研究生院校区还是昌平校区,最近几年来一直是一片“工地”,灰尘污染,噪音污染,一直弥漫在这两个袖珍校区。在温家宝总理关心下而特别拨款建设的研究生院新图书馆,建了四年多,至今尚未竣工。好端端的昌平校区教学楼,为什么非要在外墙上贴瓷砖?北京早已进入冬季,为什么工人师傅还要冒着严寒在昌平校区栽树、植草、种花?刚铺了几年的路,为什么要重新铺设?教师在工地里如何讲课?学生如何在工地里学习?新盖的逸夫楼,为什么要重换暖气片?新一楼内墙皮为什么总是脱落?新一楼的电梯为什么总出故障?究竟是质量问题还是重复建设、浪费钱财?作为一校之长,黄进同志治校无方,于此可见一斑。 (二)为什么我要敦促黄进同志辞去中国政法大学校长? 也许,和我有同样想法的法大教授,并不在少数。当然,鉴于目前在编且在任的法大260位左右的教授中至少有220位以上是担任院长(副院长)、书记(副书记)、处长(副处长)、主编(副主编)等的副处级以上的干部[4],几乎都是校长(书记)的部下(直接或间接),即便有我这样的想法,但人在其位,故沉默是金,亦不便公开发声。我本人只是一个无权、无势的边缘小人物,然目睹法大现况,心忧且急,瞎操心,故本奉“宁鸣而死,不默而生”之士人遗风,作此无奈之呐喊,以报答法大于我之大恩大德。 一言以蔽之,正是缘于法大现况之忧、对于法大发展之憧憬,也出于对黄进校长的爱护,故而哪怕冒犯校长以及校长的朋友,我也要决计公开发表这封《公开信》。 (三)黄进校长面临的五种抉择 作为一个大学校长,有如下五种可能的选择:A.任校长的同时,担任院长;B.任校长的同时,不担任院长;C.任校长,不担任两个院长;D.辞去校长之职,专任两个或一个院长;E.既不任校长,也不做院长。 因此,假如黄校长还不能觉悟到“引咎辞职”的话,那么,作为一种替代方案或次优选择,建议黄校长不妨考虑:A.辞去校长,专任仲裁研究院院长或人权研究院院长;B.辞去仲裁研究院院长或人权研究院院长,专任校长。 四、我和黄进校长 也许会有人认为,我这是无事生非,专门给黄校长难堪,甚或有跟黄校长“过不去”之嫌。其实,不然。 (一)交往二十二载 我和黄进同志的交往,在中国政法大学,除了个别国际法专家外,很可能是在任法大教授中和他交往最早的一个(或之一):1994年,我当时是北京师范大学历史学系的讲师,在于光远、季羡林、蔡尚思三位老前辈的首肯和支持下,我主持编纂《中国人文社会科学博士硕士文库》(浙江教育出版社1998年版)。于是,慕名向时任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副教授的黄进博士联系,商请收入其博士论文(有关部分),蒙黄进博士雅意,慷慨允其论文收入该《文库》。后来,又因为同为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学风建设委员会委员,故在他高就法大校长之前,我们也有不止一次见面的机会(但在对待其同事、武汉大学现任副校长周叶中教授《共和主义之宪政解读》抄袭问题的态度上,我们之间有显著差异)。 黄进教授从武大副校长升任中国政法大学校长后,我也曾以朋友的身份,自费在倪氏海泰、鄱阳湖酒楼、贵友酒家等,设便宴,与我多年交往的跨学科的在京朋友一起,请黄教授喝酒,茶叙,开诚布公,坦诚相待。让我念念不忘、感怀至今的是,大约六年前,黄校长也曾有一次自费且单独请我,在农家乐,吃饭,喝酒,聊天。半年前,我还曾到其办公室,与黄校长有过一次推心置腹的畅谈。 因此,即便我现在公开、决绝地敦请黄进校长“引咎辞职”,但这是因为、也仅仅是因为他目前是在任的正厅级“校长”、且兼任两个正处级别的院长这一公共角色。对于作为“教授”的黄进博士,我内心一直是相当敬重的,他作为国际私法第一个法学博士学位获得者,其学术业绩和影响力,在同龄人中,无疑也是出类拔萃的。这一公私角色之区别,虽曰常识,然仍有必要在此申明,以免不必要的误会。 (二)无私人恩怨 如前所说,尽管在既往的二十二年间,黄进博士从武大国际法研究所副教授一路高就至中国政法大学校长,尽管我本人只是从北京师范大学历史学系的讲师“成长”为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暨新闻传播学院的一名教授,论学术成就、社会地位,均有悬若天地之别,但我和黄进教授之间无任何私人恩怨。 (三)无个人利益冲突 因为分属不同的专业(黄校长专长于国际私法,我本人游离于美国早期宪政史、小区善治和县域法治之间),故我们之间不存在任何利益冲突。黄教授高居校长,权倾法大,影响及于海内外,地位显赫;我本人仅是流浪于教书、读书、编书、著书之间,优哉游哉,自得其乐。一个是高高在上的校长,一个是平平凡凡的教书匠,我们甚至几年之间都不见一次面。 五、多余的话 首先,一个法学教育和科研工作者,如黄进博士,能做到中国政法大学的校长,从人生的角度说,其实已经是很圆满的功德了。若说面临问题、机遇和挑战,对于黄进校长而言,也许仅仅在于如何善始善终?这就得看他的智慧了。 其次,做中国政法大学的校长,说难,固然难,但也并非如想象中之不易。拿我这个普通的教授来说,从学校历史传统、现况及今后的长期发展看,在现有的大学体制下,一个校长完全应该、而且也能够有所作为。比如,昨天我就想到:如果我是新一任中国政法大学校长(当然这是断断不可能的妄想),那么,至少可以对现有的党政服务机构、教学和科研机构,加以改革、调整和充实,去“行政化”[5];凝聚人心,同心同德,协力合作,至少可以在十件事情上[6],实事求是,脚踏实地,创出一番新天地。既然我这样的教书匠都能想得到,那么,黄进校长为什么就不能想得到呢? 最后,说一个小故事:2016年11月27日,星期天,晚上,为答谢清华许章润教授来法大研究生院做“学位论文的人身专属性”专题讲座,校党委书记石亚军教授设宴款待(本是我安排的,理应由我买单,但章润和我共同的好友刘斌教授,楞是在现场将饭钱返还给了我,让我至今羞愧难当)。亚军书记因事提前离席后,刚刚从欧洲考察返京的黄进校长,不顾车马劳顿,风尘仆仆,也来陪坐了二十来分钟。当着众人的面,黄校长一本正经地表示:Yusheng yuan lai hai shi bi jiao chun de,dan xian zai bian de bu chun le(大意)。 黄进校长上述对我的一句话点评,若从拼音转换为汉字,大致是:(1)“玉圣原来还是比较纯的,但现在变得不纯了”。或者,(2)“玉圣原来还是比较蠢的,但现在变得不蠢了”。 我当时的口头回应是、现在的书面回应依然是:“玉圣本来就不纯,现在变得更不纯了”;或者,“玉圣本来就不蠢,现在变得更不蠢了”。 其实,无论是“纯”还是“蠢”,抑或“不纯”或“不蠢”,反正,这篇题曰《敦请黄进校长引咎辞职的公开信》 ,百分之一百,绝对出自这个叫“杨玉圣”的青州中老年男人之手笔。也由于这个缘故,无论是涉及法律责任还是道义责任,我本人对此《公开信》所可能引发的一切后果,均将承担全部责任。 另,假公济私,顺便植入一个广告:本《公开信》,乃鄙人之《我观法大》[7](系列)之第十五篇。 注释: [1]详见方流芳:《简福饴博士论文涉嫌存在重大违规问题——请求学校依法公开调查致黄进校长函》,学术批评网2016年11月28日。方流芳:《简福饴式的虚假论文答辩在中欧法学院重演——致黄进校长》,学术批评网2016年1月15日。 [2]参见杨玉圣:《如果我是中国政法大学校长……——我观法大(之)》 [3]据报道:“谎称与中国政法大学(以下简称政法大学)及菲律宾多所国外大学联合办博士班,北京东方文荟国际文化交流中心负责人许某以假成绩单、假博士毕业证骗取6名学员51.6万元。记者昨日获悉,许某被海淀法院以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见《京华时报》2016年5月15日报道《男子办“博士班”。诈骗50余万》。@阿斯卡拉亲王二世 先生称:“震惊!政法大学和许某合作是真,法大应当披露在中止合作前,通过与许某的合作招收了多少学生,发出了多少张学位证书,获得了多少利益,这些利益是如何分配的,谁拍板选择许作为合作方,这里的故事太多”。 @方流芳 教授在跟帖中说: “很巧,这个博士班的招生简章正好列入了我的个人收藏。在已往10年,校方究竟把多少博士生招生指标投放到了此类博士班,收益如何分配,应当给公众一个交代”。我个人的评论是:“大学之为大学,得有尊严,博士学位得有含金量。中政大被老校长徐显明教授定位为“中国法学教育最高学府”,是数代法大人用学术和教育业绩铸就的金字招牌。任何人,包括黄进校长,均无权败坏此一品牌”。 [4]该现任副处级干部总数,未必准确(以学校组织部、人事处掌握的数据为准),是我根据中国政法大学现有正处级机构(截止2016年11月30日)数量而推算出来的(按一个正处级单位设立一正、二副为基数)。目前在编的正处级单位至少有:法学院、民商经济法学院、国际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商学院、人文学院、法律硕士学院、外国语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科学技术教学部、体育教学部、社会学院、中欧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国际儒学院、MBA教育中心、光明新闻传播学院、MPA教育中心、司法考试学院、孔子学院(三所)、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人权建设协同创新中心、法治政府协同创新中心、证据科学研究院、诉讼法学研究院、法律史学研究院、人权研究院、法治政府研究院、比较法学研究院、法与经济学研究院、法律古籍整理研究所、法学教育研究与评估中心、全球化与全球问题研究所、资本金融研究院、互联网金融法律研究院、公司法与投资保护研究所、仲裁研究院、国家治理研究院、制度学研究院、学校办公室、组织部、统战部、纪委办、监察处、宣传部、离退休工作处、教务处、科研处、研究生院、人事处、学生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财务处、审计处、保卫处、资产管理处、后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基建处、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校工会、校团委、开放教育管理办公室、校友工作办公室、信息化建设办公室、国内合作处、图书馆、校医院、出版社、法大科技园、学报编辑部、政法论坛编辑部。 [5]再改革后新组织的学校机构,包括:(一)教学/科研机构:01法学院;02中欧法学院;03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04国际关系学院;05人文社会科学学院;06研究生院;07法律科学研究院;08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09法律硕士教育中心;10通识教育中心。(二)服务机构:11图书馆;12出版社;13学术期刊发展中心;14教务处;15科研处;16财务处;17党政综合服务中心;18国有资产管理与物业服务中心。 [6]2016年11月29日18:26,我在微博中写道:【#如果我是新任@中国政法大学 校长#】第一,扭转日趋严重的衙门化取向,精政简吏,将现有近八十个正处级单位压缩为不超过四十个。第二,优化学术服务机制,整合学术研究资源,将山头林立的26个正处级的研究院、研究所/研究中心,改革为两个正处级科研单位(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科学研究院、中国政法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第三,整合、优化法学教育资源,将现有的六个法科学院调整为两个学院(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中欧法学院)、两个中心(法律硕士教育中心、法律实践教育中心)。第四,将现有分布在五个不同单位的五个学术期刊编辑部,调整为一个新机构——中国政法大学学术期刊发展中心(含《政法论坛》《中国政法大学学报》《比较法研究》《行政法学研究》《证据科学》)。第五,在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基础上,引进顶尖学术人才,创设中国政法大学国际关系学院。第六,以学术为中心,以师生为中心,建设好图书馆事业。第七,认真办好中国政法大学附属前锋学校。第八,大幅改善教师待遇,优化学校环境、学生学习与生活条件。第九,合理规划校园建设,把有限的办学资源最大化。第十,优化学术评价创新机制,以学术代表作和学术精品意识为枢纽,营造力争上游的学术研究新格局。 [7]该系列,见杨玉圣:《一件小事——我观法大(之一)》,学术批评网2007年3月16日;《关于研究生毕业论文“打假”问题——我观法大(之二)》,学术批评网2007年5月1日;《学术讲座的热与冷——我观法大(之三)》,学术批评网2007年6月13日;《“用脚投票”——我观法大(之四)》,学术批评网2008年1月12日;《“社区自治研究”为何不能成为“通识教育”选修课?——我观法大(之五)》,学术批评网2008年7月14日;《为什么不建一个湖光塔影的新法大校园——我观法大(之六)》,学术批评网2008年10月9日;《如何维护中国政法大学的学术声誉——我观法大(之七)》,学术批评网2008年10月23日;《关于创办“中国政法大学附属中学”的初步建议——我观法大(之八)》,学术批评网2008年12月21日;《何谓“大使馆副馆长”?——我观法大(之九)》,学术批评网2013年1月15日;《如何把有限的办学资源效益最大化?——我观法大(之十)》,学术批评网2013年5月31日;《如何把师德建设落到实处?——我观法大(之十一)》,学术批评网2013年6月5日;《如果我是中国政法大学校长……——我观法大(之十二)》,学术批评网2013年6月29日;《切实防范校园恶性安全隐患问题——我观法大(之十三)》,学术批评网2014年10月26日;《如果我出任中国政法大学图书馆馆长——我观法大(之十四)》,学术批评网2015年10月24日。 2016年11月30日 8:15 初稿于香堂山野小舍 11月30日 11:11 修订于法大逸夫楼办公室 学术批评网(www.acriticism.org)首发 2016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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