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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聂树斌案答记者问(和谐稿)

来源:陈光武 作者:陈光武 人气: 发布时间:2017-03-17
摘要:晨光杂文 关于聂树斌案答记者问(和谐稿) 【陈光武按】几日来,媒体电话比较密集,不少网友的电话打不进来,现特表示歉意。并对长期关注支持聂案的朋友表示衷心感谢。现将近日媒体问的较多的问题和本人的答复归纳整理一下,既是向广大网友的汇报,也是对未打
晨光杂文 关于聂树斌案答记者问(和谐稿) 【陈光武按】几日来,媒体电话比较密集,不少网友的电话打不进来,现特表示歉意。并对长期关注支持聂案的朋友表示衷心感谢。现将近日媒体问的较多的问题和本人的答复归纳整理一下,既是向广大网友的汇报,也是对未打进电话及打进电话因时间仓促未及详解朋友的回应。不完善之处,朋友们可以通过各种方式继续交流。 1、对聂案昭雪的看法。 ?聂树斌案件昭雪了,您作为曾代理申诉的律师之一,有何感想? :总体上是件好事,聂家申诉了近20年,我也跟着忙活了多年, 总算了结了,尽管有些遗憾。 ?您说的遗憾是什么意思。 :这是一起实体性的错案,张冠李戴的错案。最高法院却认定为“疑罪”。“疑罪”是指证据不足的犯罪。或者说既不能认定系真凶,也不能完全排除。这对聂树斌来说是不公正的。尽管“疑罪从无”法律上也是无罪。 ?你说的张冠李戴是什么意思? :该案很明确王书金真凶。这不仅有王书金的十多年不变的供述,也有王书金对犯罪现场的准确指认,还有那串聂树斌从未提到的鈅匙,更有死者胸部被其踩断的多根肋骨骨折等....... 2、高院为何认定为疑罪 ?既然现有证据足以认定王书金系真凶,为何最高法院要认定为疑罪?是水平问题吗? :肯定不是水平问题。最高法院不乏刑事精英。这是司法技术问题。 ?此话怎讲? :个人认为这是从社会影响方面考量做出的抉择。认定本案系实体性错案,政治上有两大难题,一是石家庄中院和河北高院已经认定王书金不是真凶,根据二审终审制原则,其实两级法院判决已经处于准生效状态,就等最高法院核准执行了。如果最高法院这次认定王书金真凶,石家庄中院和河北高院的的判决咋办?两级人民法院的面子及政治影响咋办?二是如果最高法院认定聂树斌是纯粹冤案,被追责的对象将扩大,所有涉及承办、组织聂树斌案件的都是嫌疑人,主要办案人员都难逃其责。这是高层绝不愿看到的,更别说张越等之流的死党还大有人在......3、最高院判决披露案件的问题是否超出代理意见范围。?最高法院的无罪判决,列举了9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问题,是否涵盖了您们代理律师的意见?判决书认定的问题没有超出我们代理意见的范围。有些问题我们反复强调过。尽管最后我没有向最高院递交代理词,但我的多篇代理意见网上还在,有兴趣的可以核对一下。只是着重点不同。我的代理意见中只是死者骨折问题法院没有采信。这一意见我们还经过北京华夏物证鉴定中心论证。?能说说原因吗?我的这个意见最高院绝对不可能采信。如果采信了就必须认定王书金作案了。因为只有王书金一直供述作案时对死者用脚反复踩踏。而聂树斌从无相关供述。但是,尽管最高法院没有采信这一意见,可这一意见在两级法院的法官内心是重视的,也就是说,死者胸部骨折这一说对最终聂树斌昭雪起了作用。因为两级法院都使用了“不能排除其他人作案”的语言,说明他们内心还是充分考虑了王书金作案的可能。尽管他们利弊权衡最终选择了疑罪。 4、谁是聂树斌案件纠错的功臣? :我不主张这种提法。聂案的纠错是全国老百姓、法学家、律师共同不懈努力的结果,亿万人们团结一致齐心协力,汇聚成一股坚韧不拔的攻坚力量,大家手挽手,肩并肩,冲破明里暗里的艰难险阻,战胜来自黑道白道的种种困难,终于赢得了这一天。聂树斌的母亲很伟大,没她的坚持不可想象。她才是最大功臣。 ?聂母之外你认为谁的贡献更大些? :这个也不好说。集体的力量是不可分割的。民间的力量是无形的,作用也是最大的。人心齐泰山移。具体地说。最先报道的记者马云龙和最先泄露“国家秘密”的郑月成功不可没。贺卫方教授和徐昕教授付出了很多心血。律师方面不值一提,都是应该做的。刘博今跟的时间较早较长。我是被李金星、张磊、王兴等律师拉进来的。杨金柱律师的鼓与呼大家都看在眼里,不可或缺...... ?有人说李树亭律师是摘桃子的,你怎莫看? :不是这样。李律师很优秀,工作很认真。尽管我们的侧重点有差异。那两张雪地执行照片就是他先发现的。 山东高院第一次安排阅卷,我发现两张执行照片背景白茫茫的,感觉很奇怪。于是我拿着卷宗问李树亭律师。李律师笑了笑说:“那是雪地,当然白茫茫的”。我大吃一惊,半天没缓过神来,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就是雪地”李律师见我愣神,又补了一句。在场的省高院合议庭法官分明听见了我们的谈话,但他们并没有表现出惊讶。看来,只有我蒙在鼓里...... 5、关于聂案是第一个,也是最后一个 ?11月2日见你在微博上发帖称聂树斌案是中国法制史上第一个,也是最后一个,如何理解? :这还不好理解?面对官煤,我会说,法制在进步,我们是法治国家,出现聂树斌案只是一次偶然,以后法制环境越来越好,再也不会出现了。所以既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可您是非官媒体,是想听真话、说真话的。我就不能忽悠您。所谓第一次,往前看,是指历经十余年,全国亿万人民不懈努力,纯粹的民间力量推动事件发展,历史上从来没有过,所以是第一次;往后看,不乐观。网络的管制愈加严苛,老百姓说话的空间在压缩,发言受到限制。律师更不用说。司法部最近颁布的两个规定,禁止在网络上炒作案件等,给律师嘴上贴了两张封条。以后类似案件能不能再形成全民共识,能不能掀起社会关注高潮,很不乐观...... 6、聂树斌案是否个案?绝非个案。可以想象,一个人被冤杀了,只有等到真凶出现才可以开始申诉、再审,这个几率有多高?万分之一都不到。十五年前我就办过一个,叫李少奎,侥幸判死缓。真凶再现后帮申诉5年才把他放出来。最近这几年,接连就是数起,几十年来全国被冤杀的要有多少?特别是严打期间,杀人如麻。我手里现在还有七八起,没有真凶再现,再审启动不了。再加上经济困难,大多连律师的交通费也出不起,我们的精力也有限,实在力不从心。很对不起大家。平时几乎不敢经常打开微博私信,特别是未关注网友的私信,一打开满目都是喊冤的,不回复于心不忍,回复吧,又无能为力。很苦脑,很矛盾,很无奈...... 7、关于聂案的追责?聂树斌案件尘埃落定后,大家最关注的是如何追责,你怎莫看?:这个问题我在《聂案罪魁知多少》一文中已经说了。重复了不好,浪费大家宝贵的阅读时间。这里只想说点那篇文章中没有的。上已述及,我对聂树斌一案疑罪从无的判决不太满意,其实何止不太满意,是很不满意。这一案件实际存在人为有组织故意造假之嫌。杨金柱律师公布过卷宗,大家应当了解些情况。(1)1994年8月5日(疑似)案发,家属报案,公安机关按失踪备案,并未立刑事案。直到8月10日有人在附近发现死者部分衣物,8月11日家人和工厂组织在附近大规模地毯式寻找发现尸体,公安机关才正式立案调查。当天进行了现场勘验和尸体检验。之后的近50天里,公安机关反复调查了亲属,也反复调查了密切接触的工友及车间主任。收集证据数百份,但卷宗里一份也没有。为什么?(2)9月23日聂树斌被抓“现行”,是没有任何可疑线索的,更没有证据。当天晚上就开始审讯,5天5夜的突审,聂树斌没有认罪,在没有任何旁证压力的情况下,28日夜间他突然认罪了,为什么?(3)在聂树斌的自书供述里,出现“审讯时有侥幸心理,想隐瞒过关”,“在工作人员的教育帮助下才.....”内容,且审讯笔录里也多次出现“你后来供述是真是的吧?”等讯问内容,为什么?原来“不真实”的笔录哪去了?工作人员是怎样“帮助”的?(4)法医8月10日做的尸体检验,一直没有出《尸检报告》,直到两个月后的10月10日,聂树斌归案并有了有罪供述后才出《尸检报告》,为什么? (5)和死者密切接触工友王丽平、于秀琴,案发后一个多月做过多次笔录,但卷宗却仅有案发一个多月之后的笔录,为什么? (6)车间主任葛秋瑞案发后也做过多次笔录,并提交了聂树斌的考勤表,但卷宗仅有1994年10月21日之后的笔录,考勤表也不翼而飞,为什么?.......这样的问题太多了,举不胜举。所有为什么,共同指向一种轨迹:(1)2014年8月5日(疑似)案发后,8月11日发现尸体并进行尸检。但苦于无法确定死亡原因,所以无法出《尸检报告》。直到9月23日抓了聂树斌,9月28日后聂树斌供述用花衬衣勒死死者,且在供述稳定并和其他证人等证据衔接后,才于10月10按照聂树斌的有罪供述出具《尸检报告》。 (2)聂树斌到案之前,近亲属和工友的多次笔录,证明的内容和聂树斌供述的不一致,聂树斌供述的是下午作案,但工友们证实的却是下午死者根本没去上班。于是,将之前的所有笔录销毁,按照聂树斌的供述重新编造笔录,且警告其永远不许改变。所以日后律师调查所有证人一律回避。 (3)车间主任第一时间接受调查,并提供了聂树斌的考勤记录。但聂树斌归案并作了有罪供述后,办案人员发现聂树斌8月5日正常上班,不具备作案时间,于是,只有把考勤表销毁。好在老实巴交的车间主任在后期的复查中,一直坚持考勤表当时交给办案人员了。由此可见,这完全可能是一起有组织、有计划、有预谋,精心策划、逐步实施的假案,绝非过失,也绝非一两个人能够实现。他们为的是尽快破案立功受奖,抑或为了实现某种尽快杀人等不可告人目的。上列轨迹虽说是推理或论证,但线索清晰,轮廓明朗,逻辑严密,有诸多间接证据佐证,最高法院判决书也作了相关认定,只是缺乏直接证据。就看这次追责调查的力度了。 8、关于洪道德问题。 ?聂树斌的昭雪必然让人们联想到你和洪道德的诉讼问题,你怎莫看?我昨天刚发现,中国“社会科学科学网”把我骂洪道德那篇《洪道德,无道无德 ——谨以此回复那些在聂案中失去道德和法律底线的法律人》的文章加了长篇按语,郑重其事的重发了,转发的很多。不少朋友联系让我起诉洪道德,我均未回应。?为什么?:过去的事了,该过去的就让他过去。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现在仍然是“全世界都在骂他”。恐怕这些天他又会“睡不安宁”。他已经受到了惩罚。这不仅是天意,也是罪有应得。吃了聂树斌人血馒头的人不会有好滋味的。随他去吧。不过,案件的处理过程还欠朋友们一个交代。我总是要兑现的,但不是今天。可也不会拖欠太久......再次谢谢各位关注聂树斌案件,关心我身体健康的朋友!
责任编辑:陈光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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