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把上访人引上了不归路(一)
来源:法眼观事 作者:法眼观事 人气: 发布时间:2017-03-17
摘要:中国自古有告御状的传统,汉代有淳于缇萦,清代有小白菜,民国有刘三姐,今天更多了,大有成为风气之势。前几天人民日报的一篇报道《上访竟能致富—一个闹访家族的不归路》,为我们公众揭开了当下存在于上访者之间不为人知的、基层政府存在已久但又不能说的
中国自古有告御状的传统,汉代有淳于缇萦,清代有小白菜,民国有刘三姐,今天更多了,大有成为风气之势。前几天人民日报的一篇报道《上访竟能致富—一个闹访家族的不归路》,为我们公众揭开了当下存在于上访者之间不为人知的、基层政府存在已久但又不能说的“秘密”。简要引用该文中让普通民众大跌眼镜的内容,因楼上漏水把郭家天花板和地板泡坏,郭洪伟父亲郭荫起就起诉到四平市铁东区法院要求赔偿700元。法院判决后,郭洪伟父母缠访闹访,铁东区法院被迫同意补偿3000元。郭洪伟出狱后推翻协议,要求赔偿30万元。迫于压力铁东区法院给付7.5万元。郭洪伟以派出所插手经济纠纷为名不断上访,要求龙潭区分局赔偿200万元。虽经三级政府认定其为无理上访,吉林市公安局迫于压力还是给付郭洪伟33万元。肖蕴苓及其女儿因平东街道办事处不受理郭洪伟儿子低保申请大闹,办事处被迫给付肖蕴苓15000元。屡屡得逞,使郭洪伟变本加厉,长期滞留北京上访,成了在京上访人员的闹访头头,建立2个访民群,借助“维权律师”等幌子煽动聚集闹事。郭洪伟组织串联吉林省40余名访民,在中央巡视组到吉林巡视期间,围堵吉林省人大,将吉林省法院、省人大的6名接访干部堵在信访室内,非法扣留7个多小时。上帝欲其灭亡必先使其疯狂,最终郭洪伟被依法判刑。敲诈法院、公安、基层政府,是不是很让不知情的群众震惊?这不禁让我想起身边一个案例,某女丈夫参加同学儿子婚礼,酒后听闻同桌同学饭后要去海边游泳,他也跃跃欲去,人家不同意带他。饭后他就叫喜主送其到海边。人家同学还在岸上换衣服,他自己跑进海里,此去再没回来。某女遂将喜主夫妻告之法院,一审中申请追加同桌其他同学为被告,未获准。一审法院判决驳回了某女的诉讼请求,理由是喜主对其丈夫死亡无过错。某女上诉,二审法院以一审未追加同桌人为被告,程序错误,发回一审重审。期间,某女不知从何处得知上访管用,遂坚决不参加案件重审,直接要求法院赔偿判错案件给其造成损失80万元。期间每天到市政府门前静坐。每次其一去市政府,市信访办就通知法院去领人。承办该案件的业务庭成立了专门接人小组,一组两个人,负责将其送回家,送不回家就在那陪着静坐。就这样静坐了一年半,经市里、院里好话说尽,方法用尽,其中不乏利益诱导,其勉强同意参加诉讼。诉讼中,稍不如意就在庭上打滚,开了五六次庭,重审判决喜主承担10%的责任,计3万余元,其他同学不承担责任。判决后,某女当庭丢弃判决书,也不上诉,直接去了北京。其后三年间,某女去北京无数次,眼界大开,“谈吐不凡”,中南海、天安门、中信办、最高法、人大经历,如数家珍,其不言上诉,直接要求法院赔款。期间多次被以非访拘留,其在看守所上吊,法院不得不每次拘留都派人到看守所陪护。后迫于压力,法院支付其若干元,数额不得而知。后听闻,其获款后,去北京某医院治病,钱花完后,故伎重演,以病没治好为由故技重施闹访医院,在北京各大部门上访,后跳入北京外金水河,遂被刑拘。再见此女,于法庭外,其一个劲的认错,恳请轻判,悔之晚矣。上访之事,虽由来已久,但2004年开始,才成逐年井喷之势。网传是当时中央某领导曾发言,80%的上访者是有理的,80%的上访问题是可以通过政府解决的。信访排名,信访考核成了两府一院,各个行政机关年度考核重要指标,甚至一票否决,与一把手升迁直接挂钩,防、堵、截、买等手段不断创新,维稳成了某些基层机关的首要任务。公司2005年开始设立信访科,专门处理信访问题,并提出了信访全院一盘棋,院长第一责任人的要求。但是,越重视越多,案件当事人属上访户的,承办人如临大敌,生怕说错哪句话被录音或被上访时引用,工作上处处小心,如前文提到的,某女那个案子,业务庭加书记员共10个人,每天派两人陪访,严重影响到其他案件的审理。每次看见各大部门前的上访者,心情十分复杂,同情可恨之情皆有。就像电影《我不是潘金莲》所演,但凡上访三年以上者,最初上访问题早已淡化,上访成本已经远远大于最初反映的上访问题,俨然成了上访成本与上访成果的对比,成了上访者与地方政府力量的博弈。如何利用极端手段获得上级部门重视,施压下家政府获益,成了某些上访者主要的上访目的。上访手段轻了,无人理睬,上访手段重了,才会出现前文提到的郭洪伟案件中法院、公安等强力部门花钱买平安的情况。据此,裸跪天安门、金水桥跳河、中央部委门前喝药、去外国大使馆等上访噱头手段层出不穷,无不是以引起中央部门关注,施压地方政府为目的。只要不停止上访的脚步,上访路就成了一条一次又一次加码上访手段,甚至采取极端手段,其中不乏“维权律师”、“外国势力”的推波助澜,最终越过了法律底线或自己的身体底线,踏上了不归路,轻则获刑,重则搭进了性命。(太长,待续)关注更多原创,敬请关注微信公众号“法眼观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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