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不作为害了我一生
来源:刘治成 作者:刘治成 人气: 发布时间:2017-03-17
摘要:法学论文 政府不作为害了我一生我叫张德宝,男,1941年8月30日出生,住河北省廊坊市大厂回族自治县大厂镇小里庄村。我曾经作过作家梦。(附作家进修学院结业证)。我也想了一些挣钱门路,学会了理发、美容美发。但是因为村主任王宝存利用职权支持其兄王友才强
法学论文 政府不作为害了我一生我叫张德宝,男,1941年8月30日出生,住河北省廊坊市大厂回族自治县大厂镇小里庄村。我曾经作过作家梦。(附作家进修学院结业证)。我也想了一些挣钱门路,学会了理发、美容美发。但是因为村主任王宝存利用职权支持其兄王友才强占我的宅基地盖房后,使我家的房屋排不出水,无法居住,我几十年上访,政府不作为。把我的作家梦扑灭了。也不能专心去挣钱。因为政治、经济地位的低下,使我一生未娶。七十五岁了,仍然终日奔走在上访路上。如此颁证,是否构成渎职?大厂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发给张德宝的宅基地证是:河北省人民政府制证号:冀()字第11251号。户主张德宝。住址小李(里)庄村,载明其解放前旧宅面积299平方米,0.45亩南北26米,东西11.50米。()内没有年份。证件没有颁发日期。1982年1月21日大厂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发给张德宝的林木所有证,证明张德宝在其宅基地上杨树18株的所有权,但没有亩数和长、宽。如此颁证行为,为王友才侵占我的宅基地提供了方便。 王友才侵占到哪里,哪里就是边界!1982年王友才盖房时就侵占了我家的宅基地,因为我家土改时被定为富农,我不敢说话。1991年4月,村主任王宝存利用职权又让其兄王友才盖房时侵占我的宅基地,我多次找王宝存,开始,他说这块地是王家的老宅基地,后来又说:“哪是你的我的,都是国家的地方。我找支书李云祥,他让我找镇土地站。支书和我一起去了土地站。土地站陈广德来到我村。但到王友才家出来之后又说:”排水问题不属于我们管,我们跟上边请示请示。后来土地站到县土地局查了王友才老宅基地档案,1991年4月17日,土地站张天仲、陈广德来我村看了王友才盖房的地方,说下午三点在大队部解决。不一会,王宝存、王友才和他们母亲三人就到我家。哥俩一起说:“三爷,赶明儿您盖房,我们一家子都给你邦工,不吃饭,用拖拉机白给你拉土,不要钱。”并说不占我家的地方了。这天下午经调解达成协议:“一、王友才东西长16米,张德宝东西长12.80米。二、王友才在新房东房山留排水沟,保障张德宝等家排水畅通。但王友才没有履行协议,没有留排水沟,造成我家无法排水,下雨天屋内积水。镇土地站和县土地局互相踢皮球,多年不处理。1994年4月26日,县土地局王成栋和镇土地站王发、陈广德来我家看地方。叫支书通知王友才次日上午八点去县土地局。第二天,我到了县土地局,王友才没有去,土地局让我去镇土地站看看,这时王友才老婆蔡淑凤来到土地站,进门就打我,经站长王发和两位女同志劝解才停止。1996年3月26日大厂回族自治县大厂镇人民政府宅基地纠纷处理决定书(1996)处字第1号将我家的宅基地当作集体所有的胡同,王友才建房多占1.10米宽,王一次向集体交纳宅基地用地补偿费500元,他侵占我的宅基地就成了合法的了。我的林木所有证明确的写着西至王友才边界,也就是中间不存在集体的土地了。大厂镇政府凭什么将我的宅基地当作集体的,支持王友才侵占我的宅基地呢?村委会开介绍信让我到县土地局查阅档案,查王友成家宅基地的尺寸。但是政府不让我看。实际上就是不让我主张自己的权利,王友成侵占到哪里,哪里就是边界! 如此处理决定书大厂回族自治县大厂镇人民政府宅基地纠纷处理决定书(1996)处字1号称,“张德宝与王有才居住相邻(中间是胡同)。92年4月王翻盖房时占胡同与张发生纠纷,张认为胡同是张家的老祖产,王建房不能占;王认为胡同是集体的,建房没占张的地方,双方纠缠不休,经多次调解无效。“根据现场调查、勘丈,胡同是集体所有。双方各持宅基地使用证,四至清楚,符合法律规定。……处理如下:一、原调解协议无效,王有才建房占集体胡同1.10米宽,王一次性向集体交纳宅基用地补偿费500元,重新办理手续。二、张德宝宅基证有效,维持其使用面积。双方的基地四至清楚,张德宝的宅基地西至王有才,怎么经过调查、勘丈就又在中间出现了一个集体的胡同呢?即使这胡同是相邻双方共有的,也不可能是集体的。处理决定称是集体的,不过是以集体的名义侵犯张德宝的合法权益,为王有才谋私利。原调解协议无效,为何?1991年4月17日,经土地站张天仲、陈广德来我村调解达成协议:“一、王友才东西长16米,张德宝东西长12.80米。二、王友才在新房东房山留排水沟,保障张德宝等家排水畅通。但王友才没有履行协议,没有留排水沟,造成张德宝家无法排水,下雨天屋内积水。调解协议因为一方的不履行就成了无效的了?既然决定王有才多占了1.10米,“张德宝宅基证有效,维持其使用面积。”就成了骗人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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