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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文昌市蓬莱镇蓬莱村委会委员孙某截留危房改造补助款4万余元涉嫌贪污犯罪被公诉

来源:网上警示教育基地 作者:网上警示教育基地 人气: 发布时间:2017-03-17
摘要:海南 正义网文昌2月6日电(记者 卢巨波)近日,海南省文昌市检察院派驻锦山检察室干警在走访中了解到,蓬莱镇蓬莱村委会委员孙某,在镇政府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利用职务之便,截留危房改造补助款4万余元,涉嫌贪污犯罪。2月4日,该案已被文昌市检察院提起公诉。 2
海南 正义网文昌2月6日电(记者 卢巨波)近日,海南省文昌市检察院派驻锦山检察室干警在走访中了解到,蓬莱镇蓬莱村委会委员孙某,在镇政府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利用职务之便,截留危房改造补助款4万余元,涉嫌贪污犯罪。2月4日,该案已被文昌市检察院提起公诉。  2015年8月,根据文昌市蓬莱镇政府和蓬莱村委会的工作安排,孙某负责协助蓬莱镇政府为农村危房改造申请户找施工方建房。在具体工作中,孙某先后向蓬莱村委会黄某和、郑有某、周先某等9户危房改造申请户(均为五保户和低保户)提出,政府让他负责为危房改造申请户找施工方建房,要求申请户将政府拨付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银行账户交给他。之后,孙某先后将蓬莱村委会9户的危房改造工程分别交给私人包工头林明某和周克某承建。孙某向林明某和周克某说,承建低保户的危房改造款是18500元一间,五保户的危房改造工程是20000元或21000元一间,但根据政策的规定,这9户危房改造申请户获得的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均为28000元。  2016年春节前,这9户危房改造房屋建好后,孙某从黄朝某等8名五保户、低保户账户里取出危房改造补助款现金224000元,另收取王某利危房改造补助款现金27500元。然后,孙某通过银行转账及现金方式共支付给林明某和周克某188500元工程款,用于安装五保户门窗、买床、买水管共17150元,剩余的4万余元被孙某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占为己有。  孙某身为农村基层组织人员,在协助政府开展农村危房改造过程中,无视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利用职务之便,将危房改造专项资金占为己有,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影响。结合该案,文昌市检察院加大扶贫开发领域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和深化法制宣传,以案释法,及时总结扶贫领域的职务犯罪和诱发职务犯罪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使扶贫政策真正能够惠及于民,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保驾护航。
责任编辑:网上警示教育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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