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鄱阳张祯祥书记该关注莲花山潘村的重大矿灾隐患!

来源:天边的彩虹 作者:天边的彩虹 人气: 发布时间:2017-03-17
摘要:舆论监督 鄱阳张祯祥书记该关注莲花山潘村的重大矿灾隐患
舆论监督 鄱阳张祯祥书记该关注莲花山潘村的重大矿灾隐患!  张祯祥书记,您在江西鄱阳县任职,我在长沙忙于自己感兴趣的写作,与您远隔千山万水且相互之间素不相识,我本不该“隔空”叨扰您,但我给您写这封公开信实属事出有因——  位于黄山山脉之尾的鄱阳莲花山境内,有一个名不见经传的远离城市喧嚣的小山村——潘村,这个居住着百余户人家的自然村落,世世代代过着安逸宁静、与世无争的日子,然而,曾几何时,潘村人的这份安逸宁静,被一家名为江西省莲花山矿产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矿产公司)的私人矿业公司不顾民生的恶性开采击得粉碎,如今的潘村人面对说不清哪天突如其来的夺命灾难,整日价惶恐蹙悚,忧惧难安,每至狂风暴雨频发的春季,潘村人更是食不甘味、寝不安枕。在树高林密、绿意浓浓的半山腰上疯狂开采萤石的老板,给自己的子孙后代积攒了万贯家财,却给潘村人的子孙后代留下了无穷后患。2017年2月27日,我和两家来自北京的媒体人士攀岩走石、披荆拨棘地到潘村看了莲花山矿在开采萤石的过程中留下的可怕隐患,但见星散在约一公里之内的8个废旧矿井,犹如躲在草丛中的毒蛇张着大口随时准备撕咬吞噬走进自己身旁的不速之客,由于这些浅则数十米深则数百米的矿井均未填充复垦,顽皮的小孩一旦掉进矿井,连呼救声都来不及发出便会变成一堆无人知晓的碎骨,其后果之严重让人毛骨悚然!获知深受滥采乱挖之害的潘村人告状无门的遭遇,作为一位致力于替弱势群体寻找公平正义的反腐与维权博客,我深感自己有责任为无助无援的潘村人呼吁、呐喊,也萌发了我给您写这封公开信的想法——藉此一信将潘村人的遭遇告诉您,也将我替潘村人求助的愿望传递给您。  矿老板开采的萤石,其外表颜色多样、光彩夺目,然而,利欲熏心的矿老板用丑恶的心灵开采着美丽的萤石,用冷漠无情的钻机给莲花山国家森林公园划下了一道道伤痕,也给潘村百余农户的心划下了一道道滴血不止的伤痕!  国家相关政策明文规定:生产建设活动损毁的土地,按照“谁损毁,谁复垦”的原则,由生产建设单位或者个人(以下称土地复垦义务人)负责复垦。然而,矿产公司的老板为了赚钱,却只顾开采,从不做复垦。矿方将一口井下面的萤石掏尽后,拍屁股便走人,任其矿井口外露,仅仅在井口周边放置几块木板了事。横斜着伸进地下的矿井,矿方人马撤离后也就任其地下虚空,据潘村人反映,矿产公司20多年的无节制开采,导致潘村周边山上和潘村多家农户房屋下面或侧畔被掏空,老新矿区周边的山体每年都在下陷,我们在多处见到山体表面有明显的逐年增大的裂缝,山体一旦下陷将可能造成房屋倒塌人畜伤亡的严重后果。其中有座山体因裂痕太大,矿方不得不挂出“危险!地表移动区,禁止入内”的告示牌。不仅山体开裂塌陷,连村民桂春泉家门前道路旁因采矿地表下沉出现大坑,还有几家农户房屋出现了一道道裂缝。此外,矿产公司四处开花般的开采,还造成水土资源大量流失,导致莲花山多个自然村落的水位大幅下降,生态环境遭到极大破坏的潘村,其采矿运输隧道一旦连通,该村的水源可能完全枯竭,全村百余户500余人的生活用水将断源,其后果将会殃及子孙后代。目前,大部分村民要跑到几里外的地方引水,给生活带来诸多不便。村民为争水源,相互之间矛盾纠纷连年不断,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  潘村人为了替自己维权,多年来多次向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递交了投诉求助材料,但一些部门官僚习气十足,对老百姓的疾苦漠不关心,相互间将潘村人的诉求当作一只皮球推来推去不说,还曾滥用公权力对维权村民进行威胁恐吓甚至拘留维权者,让潘村人投诉无路、告状无门。倒是以周荣华主政的上饶市国土局于2015年12月23日就鄱阳县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建议书》作了一纸“复函”,但该“复函”明显偏袒矿方,极尽遮掩辩解之能事为其背书,明明矿上在20多年采矿中多次发生过重大伤亡事故,其中因矿井塌陷造成两人(桂子发、桂小牛)死亡,“复函”却说“该矿一直安全生产”;明明矿山的不法开采造成了严重的安全隐患,却给该矿山发放《采矿许可证》 、《安全生产许可证》 和《非没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等证照(至目前,部分证照已过期,但矿方仍在开采);明明是矿山违法开采,却指责村民“法律意识差,法律观念较淡漠”,如此这般,恰恰说明上饶市国土局的个别官员法律意识淡薄、民生意识淡薄和环保意识淡薄,除此而外,岂有他哉?1  矿老板赚了大把钱之后,也“赚”回了一个人民代表的资格。为了抵挡潘村人的维权行动,矿老板特意聘请了一个女人大代表做自己的“红色盾牌”,这位披着“人民代表”外衣却不为人民说话的代表,声称矿方开采萤石造成了一定后果,但后果并不严重。恕我直言,这位人大代表是站着说话不腰痛,难道她是能预测地下虚空的山体不会下陷伤人的神仙?万一哪天山体下陷了,能否将她埋葬在下陷的泥土中以向死去的村民谢罪?  张祯祥书记:对于潘村人的遭遇,您或许还不知情,不知情者不为过,但现在您知道了莲花山矿造成的潜在人祸和灾难隐患,您就不该无动于衷、不闻不问了,而应该以恫瘝在抱的民本情怀,高度关注潘村人的命运,为潘村人排忧解难。我想,只要您有换位意识,又有为民担当的官德,您阅读过本文后,一定会拍案而起,为弱势的潘村人撑腰,力督有关部门制止无良矿老板的滥采乱挖,依法严惩相关责任人,并赔偿因滥采乱挖给村民造成的损失。我们三位媒体人将会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韧性,鼎力支持潘村人的维权行动和为正义发力的张书记,将潘村人的维权事件关注到底,直到潘村人的合理合法诉求得到实现!  反腐与维权博客 罗修云  [email protected]附:请求媒体关注矿产公司破坏潘村生态环境的违法行径  尊敬的媒体领导:  江西省莲花山矿产实业公司(以下简称矿产公司)自1993年在莲花山国家森林公园内的潘村村开采萤石矿以来,当地的生态环境受到严重的破坏,水土资源严重流失,主要因素包括如下方面:  一、二十多年的矿产开采,致使全村区域水位下降极大,全村饮水断源。  矿产公司曾在潘村村开采萤石矿二十多年来,致使当地生态环境严重破坏并造成了潘村村民饮水困难。不仅如此,目前矿产公司除了二十多年来采矿遗留下来的废旧矿井外,矿产公司又已在我村旧山坞“新矿井”垂直开采了几年近300米,另外,在我村不到三公里山脚下的外村关山坞入口,向我村方向开辟采矿运输隧道1500米左右并继续以每天3-5米的速度向我村挺进,预计在1-3个月的时间就会与我村旧山坞新矿井贯通,一旦连通,我村水源完全枯竭,将会造成全村五百多人口生活生产用水断源,生态环境将受到极大毁坏,也将会造成全村村民和子孙后代永久无生活生产用水,也就意味着我们的村民从此在此地再无活路,造成的严重后果将无法挽回!也就是说,由于生活生产用水断源将对我村殃及子孙后代造成无法挽回的永久性危害;  二、严重破坏生态环境。  矿产公司没有按照国家规定和《江西省矿产资源开采管理条例》落实执行。潘村村是莲花山国家森林公园的主要景区范围之一,由于矿产公司在离村庄房屋不到两百米的距离打井肆意开采,矿洞直接打到潘村村民房屋底下造成房屋前路面塌陷,还直接毁坏山田地、水土流失严重、矿区范围连年出现山体塌陷、房屋裂痕多户,由于遗留下没有标识的废旧矿井,村民和家畜出行处处遇到采矿遗留下来没有标识的几十米到百多米深的陷阱,给人畜生存造成了极大的威胁,严重影响了我们村村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给子孙后代留下了极大的安全隐患!  三、矿产公司不依法复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矿业公司有责任每年递交真实复垦报告并有义务及时对造成被毁坏的山田地进行复垦!但是,矿产公司二十多年来长时期没有及时对遗留的矿区做任何复垦处理,而且还不顾全村村民的强烈反对,旧废矿井没处理的情况下,继续通过各种手段从外村向我村地底方向打隧道意图加快力度肆意开采,造成我村生态环境进一步恶化!因为矿产资源主矿脉是我们村庄压覆,一旦采矿竭尽将会使整村和山体崩落,将会造成全村被掩埋的可能。根据《土地复垦规定》,“第二十条 土地复垦义务人不依法履行土地复垦义务的,在申请新的建设用地时,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不得批准;在申请新的采矿许可证或者申请采矿许可证延续、变更、注销时,有批准权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不得批准。”,然而,有批准权的相关领导还是在土地复垦义务人没有复垦的情况下默许矿产公司延续开采。  搞经济建设、开发地下矿产资源固然重要,由于造成以上原因,我们村长期以来多人多次向政府反映,领导们都是一贯主张称公司采矿合情合理合法,但我们老百姓就是不理解,为了发展经济,政府可以维护企业的利益来破坏生态环境、毁坏百姓生活生产环境、置老百姓死活于不顾,真不知道是哪一部法律上规定的?难道说,在破坏生态环境、不顾老百姓的生命生产安全的民生问题是合法合理合情?难道祖祖辈辈延续生活在潘村的居民就不合法合理合情?  长期以来,潘村村民通过各种渠道多次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我村庄村民民生问题和生态环境问题,但至今没有得到妥善解决。所以,在政府无法解决以上问题的情况下,我们潘村全体村民特别请求媒体单位主持公道,来我村考察实情并如实报道,尽快督促政府相关部门吊销矿产公司采矿相关证照并勒令其立即停止采矿,对不负责任的政府相关部门领导采取严厉处罚,赔偿因滥采乱挖给村民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潘村全体村民不胜感激!  江西省鄱阳县莲花山乡潘村村小组组长  桂国胜 13802535957  桂开平 17779310453  2017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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