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龙一角 这可能是世界上最昂贵的一颗榴莲。榴莲被盗,榴莲的所有权人却足足蹲了两年牢狱。这还不够, 偷榴莲者的父母还向榴莲的主人提出了84万元之巨的民事赔偿请求。这位榴莲的所有权人就是轰动全国的“榴莲命案”主人公谭磊。 “榴莲命案”谭磊辩护人、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谢冰蓉介绍案情 两年前,小偷光顾谭磊水果摊,抱了一颗榴莲就跑。谭磊追赶过去,打了小偷两巴掌。小偷丢下榴莲继续逃跑,谭磊即在背后推了一把。小偷跑了几步后倒地不起,送医抢救无效死亡。花都法院认定谭磊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广州中院在谭磊被羁押即将届满两年的前二天裁定维持原判。2017年1月25日,谭磊拖着沉重的脚步回家了。 许霆案辩护人、资深刑辩律师、广州市十佳律师、广东天胜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新强发言 这起看似简单的案件,却在全国引起了轩然大波。盗窃案的受害人该不该抓小偷,民事自救的法律界限在哪里?案件是否就此终了?会否成为标志性案件,对社会发展产生标杆性影响?谭磊的辩护人如何看待案件?资深法学理论与法律实务专家有何见地? 前刑事法官、资深刑辩律师、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张成勇发言 2017年2月4日,农历正月初八,新春开年第一天,也就是谭磊获释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广东保典律师事务所(简称ATC)举办2017年第1期(总第6期)学术沙龙:《“榴莲命案”的理论与实务视角》,邀请知名学者、资深律师和前刑事法官,从理论与实务等不同角度对案件进行深度剖析。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前法官、《法眼观澜》、《别了,粤法》著作权人刘仕毕发言 法学博士、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王涛教授;广东省人民检察院第六届特约检察员、原某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叶才勇;谭磊辩护人、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谢冰蓉;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前法官、《法眼观澜》、《别了,粤法》著作权人刘仕毕;前刑事法官、资深刑事辩护律师、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成勇;许霆案辩护人、资深刑事辩护律师、广州市十佳律师、广东天胜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新强等特邀嘉宾出席沙龙并发表了独到见解。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第六届特约检察员、原某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叶才勇发言 沙龙共有三个话题。围绕“谭磊的行为是否符合我国《刑法》过失致人死亡罪的犯罪构成”、“刑事案件引发民事赔偿的分析与探讨”、“如何避免类似案件出现不同判决”等主题,与会嘉宾分别提出了各自的观点,进行了较充分、较详尽的论述。沙龙预设一个半小时,但是实际持续将近三个小时。大家言犹未尽,场面热烈。 法学博士、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王涛教授发言 谭磊的行为是否符合过失致人死亡罪的犯罪构成,嘉宾意见有分歧。大部分认为,谭磊的行为不是刑法意义上的伤害行为;小偷的死亡由高血压、醉酒等自身原因引起,与谭磊的行为没有因果关系;本案系多因一果;死亡时间距离谭磊的行为长达16天之久,其他因素未予排除;罪刑法定、疑罪从无、无罪推定是刑法的基本原则。部分嘉宾则认为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是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谭磊应当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导致被害人受伤或死亡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未能预见,主观上存在过失,所以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沙龙一角 对于刑事案件引发民事赔偿的分析与探讨,嘉宾的意见相对统一,认为本案从民事侵权角度而言,谭磊的行为具有一定的民事违法性,但是民事赔偿范围和数额应当综合考虑谭磊的过错大小、责任范围等因素。对于如何避免类似案件出现不同判决,嘉宾们提出了各自的建议,包括通过指导性案例汇编、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的业务指导、完善司法解释、组织业务培训等减少同案不同判现象的发生,让当事人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和正义。 沙龙一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