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近代史,既是一部屈辱史,也是一部宪政史。只是,中国的宪政几乎完全是由政府主导的。宪政主要是为了限制政府的权力,那么政府为什么会推动宪政呢?其实,政府也有自己的难言苦衷,面对西方列强的不断入侵,内忧外患,朝不保夕,也是不得已而为之。政府推动宪政,当然不是为了限制自己的权力,而是希望自己强大起来。当然,开始的时候,也没有想走宪政的道路,张之洞提出的“中学为体,西学为用”,就是那时的主流思想。可是,在甲午战争和八国联军入侵以后,中国的宪政道路才提上日程。 1842年签订的《南京条约》,其实对清政府并没有造成太大的影响,很多人依然沉浸下“天朝大国”的美梦中。所谓“师夷长技以制夷” 的洋务运动,是在第二次鸦片战争以后进行的。洋务运动和商鞅变法没什么本质的不同,就是希望富国强兵。那时组建了南洋水师和北洋水师,也兴建了一些军工企业,当然也有民用企业。只是,这些企业大多是官办的,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扶持相当有限。因此,经过二三十年的发展,外表强大的北洋水师,在甲午战争中一败涂地。日本的明治维新,也没有太长的时间,二者为什么差别这么悬殊?这不是日本实行了宪政,而是日本对企业的扶持真正促进了资本主义的发展。因此,1898年的戊戌变法,其目的也不过是为资本主义发展扫平道路而已。 清政府过于看重自己的利益,中国也就很难产生真正的资本主义,中国的宪政自然是举步维艰。最后,清政府希望通过修改法律来保住自己的权力,只是已经回天无力了。辛亥革命以后,虽然制定了《中国民国临时约法》,但由于资产阶级根本没有能力制约政府的权力,所以很快就破产了。在北洋政府统治时期,国家处在军阀割据的状态,政府很难有效统治全国。这个时候,国家虽然混乱,资本主义却可以得到一定的发展。宪政虽然未必能落到实处,但民众表面上也拥有一定的权利。然而,军阀混战对国家的损害更大,所以这种状态注定难以持久。 国民党统一全国以后,是希望通过军政、训政,最后达到宪政的。无论军政,还是训政,都是由政府为发展资本主义创造条件。只是由政府主导发展企业,很容易产生“四大家族”为代表的官僚企业。不过,由于国民党没有能力对全国进行有效统治,加之日本的侵略,让国民党的独裁心有余而力不足。所以,由国民政府主导的宪政,因为没有资产阶级的有效制约,大体上流于形式。同时,由于国民政府内部的势力纷争,国民党也无法实行真正的专制,不然也不会有两次国共合作。 1949年新中国成立以后,资产阶级被彻底消灭,自然也就没有真正约束政府的力量。因此,无论说中国人民从此站起来了,还是说人民当家作主,都是有其名,而无其实。为什么宪法规定的权利长期得不到兑现?其实也就是因为没有真正制约政府的力量。所谓的民主党派、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其实都不是为了约束政府的权力。不能约束政府的权力,自然也就谈不上维护民众的利益。有很多人一直呼吁要实现宪法上承诺的权利,只是他们努力了很多年,也没有太大的进展。其中的内在原因,很多人一直也没有弄明白。 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更不可能轻而易举获得权利。政府主导的宪政,其主要目的不是为了限制自己的权力,而是为了国家的强盛。要国家强盛,自然要发展经济,传统农业经济过于落后,只能发展工商业。如果发展工商业,就需要一定的社会环境,这才是实行宪政的根本原因。在这种情形下,政府一方面会在权利方面作出许多根本无法兑现承诺,一方面又会极力维护自己的利益。当政府不够强大的时候,民众虽然也没有真正的权利,但至少在言论方面有一定的自由。一旦政府足够强大的时候,特别是政府消灭资本家以后,所谓的宪政就荡然无存了。写在宪法上的民众权利,就彻底成了一纸空文。 因此,民众自己若不能争取权利,单靠政府主导的宪政,几乎是不可能维护好自己利益的。对于普通民众来说,无论多少人,都难以在政府方面争取到权利。因为普通民众的利益过于分散,很难形象真正的合力。就算能够形成合力,比如农民起义,即便能摧毁政府,也难以从根本上限制政府的权力。真正能够限制政府权力的,一定是拥有巨大经济利益的资本家。金融寡头联合起来用经济利益制约政府的权力,虽然表面上依然维护不好民众的利益。但较完全由政府垄断权力,还是要好得多。 由资本家主导建立的宪政虽然不太理想,但毕竟比政府主导的宪政更能维护民众的利益。就经济方面来说,资本家在市场的调节下,大体是一种自然式的发展。而在政府通过投资刺激经济的增长,所形成的企业大多缺乏竞争力。再说民众的收入,资本家虽然剥削工人,但并不会制定统一的工资标准,所以工人的收入未必就很低。可若是由政府制定统一的工资标准,通常情况下民众只能维持较低的生活水平。由政府主导宪政的社会问题当然还有很多,总之,民众——特别当是资本家没有相应权利的时候,政府就算推行宪政,也不可能维护好民众的利益。只有当资本家限制政府权力的时候,民众的利益才可能得到一定的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