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目标和底线,其他的就由试点省市按照“大胆实践”、“大胆探索”、“大胆干”的要求,自己去闯,去“杀出一条血路来”。当年的“包产到户”是由安徽凤阳的小岗村试出来的,深圳特区也是地方试出来的,经济体制改革是这样,政治体制改革也应该是这样。真正好的顶层设计就只要给一个大的目标,划一个底线,其他就由试点单位去试验,这样才能成功。改革,就是科学实验和试验!试验的过程,就是试错的过程!不让试错,就是不让试验;没有试验,就难有成功! 凤凰评论《高见》:如果更具体一些,地方设立监察委员会的方案应怎么把握? 李永忠:六中全会一结束,就有试点单位的领导来向我请教监察委员会的方案设计,我给他们说了“三强三弱”。 第一个是“强干弱枝”。应该把大部分人员安排在试点单位的主干部分。比如,搞一个县的监察委员会试点,假设这个县过去有专职纪检监察干部200人,过去县纪委监察局有50人,“强干”后的县纪委县监委可以集中100人左右,还有50人,可以集中安排在归口的几大系统或划片区的乡镇,不要把人员分散到每一个机关或乡镇。剩下50人作为节约编制上交。这就是我前面提到的工作全覆盖,而不是机构全覆盖或者人员全覆盖,既能集中兵力又能精兵简政。 第二个是“强法弱纪”。监察委员会管违法犯罪,减少并弱化管纪律的事,违纪的问题主要归纪委管。这样既体现纪检机关把纪律挺在法律前面,抓早抓小;又能够加强监察机关查办违法犯罪案件的力量,增加执法的手段。对于违法犯罪问题,监察委员会采用反贪的侦查手段、强制手段,审计的查账手段等,就顺理成章了。 第三是“强前弱后”。一线的办案人员要增加,十八大以来,我们取得了比较好的反腐败效果,重要原因之一是纪委保证了三分之二的力量在办案一线。今后的监察委员会也要这样,增强一线办案人员的力量,减少二线及后方兵力的配置。“强前弱后”的第二点,是要重视信息情报的搜集,只有前期情报信息工作做得好,办案的力量也能发挥最大作用。这两点香港廉政公署的经验值得借鉴,它80%的兵力就在执行处,负责一线办案;在情报搜集上也非常重视,比如和媒体的关系非常密切。一旦媒体发现了什么问题,它们很快就可以掌握,跟进去分析有没有违法、犯罪情形,怎么去调查应对等。 如果能够做到这“三强三弱”,再做到“全覆盖”的上策,进行监察工作的全覆盖,那么这样的监察委员会方案就比较有前瞻性和战略性,有利于今后迅速拷贝到全国。这样的改革方案,将真正成为十八大以来政治体制改革最重大、最利好的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