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田莹莹,20多岁的姑娘,浙江丽水人,大学毕业后到蓬山县工作,2008年为王彩凤从事民间借贷做过助手,后到n银行担任客户经理。她的聪明、细心诚实以及较强的社交沟通能力,赢得王彩凤的信任和器重。在王彩凤的指点引导以及关心下,使田莹莹的才能得到充分发挥,她与胡平谈过恋爱,虽然已经中断了恋爱关系,但是仍然思念胡平,在藕断丝连的情感中,很想与胡平再会面交谈,胡平也没有忘记田莹莹的感情。王彩凤与胡平打官司后,王彩凤要求田莹莹帮他出庭作证,田莹莹表示为难,但她感恩王彩凤的培养和关爱。表示先与胡平交谈后再定,王彩凤要求她把胡平的谈话内容录音。她与胡平约会交谈中偷偷地录音,并借用胡平的手机发信息给王彩凤。胡平得知后,认为这是田莹莹故意在引诱欺骗他,与王彩凤一起害他,因此而恨之。田莹莹夹在两个亲近人之中而受到误解和打击,决定辞职回老家,以避开这些冲突。田莹莹回家后,胡平得知她真实的意图和对他的情感,对田莹莹的理解更为深刻。田莹莹在家里向法庭写信,把借款的真实情况和前因后果向法庭如实地作了陈述。 8、陆虎,80后,社会无固定职业人员,曾经与王阿三等人为王彩凤、胡平讨债。在王彩凤与胡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作为胡平申请的证人出庭作证,陈述了他所知道的为王彩凤到沈阳讨债的过程,曾领到王彩凤的10000元差旅费。他还想起了那个东北人八爷曾经向他讲过,在债务人何启德身上有很多钱等细节,法庭在审查民事案件证据中,发现有杀人犯罪的证据线索。 9、应从生,小时候与蓬山县人民法院院长董世明是邻居。九十年代因犯诈骗罪被蓬山县法院判刑,刑满释放后不服原判,提出申诉。当时董世明担任蓬山县法院办公室副主任,在与领导一起接待信访时得知来访人应从生是他小时候的邻居,出于对故人的帮助,给应从生500元生活费,但应从生当时并没有认出董世明。应从生拿到了董世明的500元钱后,到省城继续上访,制造麻烦,使董世明很难堪。2013年应从生与王阿三等人一起,在上海做p2p,从事民间借贷。期间他的银行账户多达几十个,往来资金数额巨大,涉及到很多非法集资、走私等赃款、还有很多来源不明的外汇。公安机关采取了相应的措施,冻结了他个人的所有银行账户。法院在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还发现了应从生与一个故意杀人犯罪嫌疑人八爷有牵连。把这个犯罪线索移送到公安机关。 三、创作过程中对法官这个形象的塑造存有难度。 法官对民事诉讼活动起着主导作用,但是又有很多限制法官活动的规则要求。“判决之外,法官无言”!意思是,法官对案件问题的看法,不能随便发表意见,应当阐述在判决当中,不能靠接受采访、写公开信来回应质疑;《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规定:“法官在审判活动中,不得私自单独会见一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总之,法官应当保持独立与中立,不能轻易主动出击,这就对塑造法官在诉讼中的鲜活形象设置了障碍。如何克服法官在民事诉讼中过于消极的现象。作者在创作过程中描写杨忠、董世明等通过撰写文章,实现传播民间借贷信息和法律观点,以提供判决书无法传达的信息。在庭审发言上,简明扼要、开诚布公和弹性灵活;在对待因合议庭意见有分歧,是否应当公开的问题上,也做了生动的介绍。小说还突出描写法官杨忠为追求事实真相,充分发挥其日常生活经验和综合司法经验的分析判断,在法庭上公开查清事实真相,把法官在审判中公正鲜明的形象写真写活。 四、时代背景市场经济离不开货币资金,在全面深化改革,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背景下,民间借贷(包括p2p网络借贷平台)呈现迅猛的发展势头,为急需资金的经营者解决融资难,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起到一定的作用。由于民间借贷在交易中的自由、隐蔽和利率的放任性、强烈的逐利性等特点,应当依法予以正确引导和规范监管。 近年来,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在法院的民商事案件中逐年上升,处理纠纷的疑难程度增加,出现了很多新类型的民间借贷纠纷,经济关系和法律关系交叉复杂。而法律滞后的,如何依法有效地解决民间借贷纠纷?作者通过写小说讲故事的方式,把法律关系分析到一个人最具体的行为中,把法官的办案中认定证据、适用法律的过程深刻地反映在故事情节中,以适应公众对即将出台的法律规范和司法解释的接受和理解。作者在写作故事中形成的观点,符合在创作后出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司法解释和有关部门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要求。 五、故事大纲 小说讲述了从2013年12月6日第一次开庭审理开始,至2014年1月9日第二次开庭审理共34天时间内所发生的故事。 1、开场介绍冲突的焦点:2013年12月6日下午,位于东海之滨的蓬山县人民法院15号法庭内,由审判员杨忠适用简易程序,正在开庭审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出席法庭的是原告王彩凤的委托诉讼代理人钱益取律师、被告胡平和他的委托诉讼代理人陈其律师。原告以被告出具的一份借条作为依据,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归还借款本金100万元及利息。原告提供的借条并没有写明借款利息和还款日期。被告答辩,已经还清了原告的100万元的借款,并提供分别十次汇款给原告100万元凭证,原告委托诉讼代理人钱益取提出被告没有事先把证据副本交付法庭,在法庭上对原告搞突然袭击,要求延期开庭,法官杨忠采纳钱益取的意见,宣布休庭,另行安排重新开庭。 2、原告方的活动:钱益取立即与王彩凤进行商量,王彩凤向钱益取补充介绍了有关事实。她陈述借给胡平的100万元后,口头约定月利率3%,借款期限3个月,9万元利息已经提前在借款中收取,因此借条上故意不写明利息和还款期限。胡平借款后一直未予归还,经催讨后只是偿付部分利息。王彩凤与胡平之间的资金往来很多,在100万元借款之前,胡平曾经向王彩凤借款30万元,在100万元借款后的第12天,胡平通过银行把以前的30万元偿还,因此在银行汇款中的一笔30万元并不是偿还本案100万元的借款,而是偿还以前的30万元借款。其余的70万元是经过她多次催讨后偿付的利息,由王彩凤的助手田莹莹经手。钱益取向王彩凤提出,要田莹莹出庭作证。曾经做过王彩凤助手,现在是银行客户经理的田莹莹,感恩于王彩凤对她的信任和培养,接受王彩凤的请求,与她以前的恋人胡平相约在枫兰港湾城会面。胡平与田莹莹虽然中断了恋爱关系,但是还有藕断丝连的感受。田莹莹很纠结,她首先要完成王彩凤所要求的任务,把与胡平之间的谈话内容偷偷地录音,但又从内心觉得这样做对不起胡平,结果还是录了音。随后钱益取向法庭提供了王彩凤和田莹莹通过银行汇款交付借款的凭证、田莹莹与胡平的谈话录音和手机短信等证据,同事向法庭提出财产保全,冻结胡平的银行账户和公司股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