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便群众打官司,这是正确的导向。但现在,只要当事人来打官司,你就要登记,这是否把许多不该法院管辖的事情引入了法院?是否浪费了司法资源?国家设立了那么多部门,是否可以考虑把部分纠纷从法院分离出去?或者,创造条件使一些纠纷的当事人在乐意诉讼以前先通过以其他单位先行处理? 另外,法院的诉讼费用收费办法应该改革。 以前,法院除了收取受理费,还收取“其他诉讼费”,这确实不妥当,“其他诉讼费”也成了一个无底的天坑,必须取消。但现在预收的一些案件的受理费普遍偏低,容易导致当事人滥用诉权而浪费司法机关的大量人力、物力。 10元钱,不,甚至5元钱就可以打一场劳动官司,你说不会导致滥用诉权吗?是否可能存在这种情况:公司的员工因琐事与公司产生了矛盾,明知自己无理的情况下也要到法院去打一场劳动官司?我告,输了也只有5块钱的损失,还不够一包烟,不够一顿早餐。我一告你就要应诉,甚至要请律师,你的损失远远不止5块钱……法院从立案到审理,纸张都不止5元钱。 某些无良公司也可能滥用诉权。明知一审判决正确,无懈可击,也要去上诉,去折磨员工,反正官司输了只有5元钱。从道理上讲不赢劳动者,但他有的是时间,可以拖死你一名普普通通的劳动者。 诉讼费用收费办法应该改革,适当提高部分案件的预收金额,让原告明白:官司赢了,可以退回来,官司输了,自己要付出代价。再辅之以司法救助制度,让确实有困难的人打得起官司。 以上只是不成熟的一己之见。 我的这些意见,也在不同场合提出过,相信也有其他朋友提出过。按常理说,从中央到地方,组织和领导不应该不知道基层的现状。他们不应该不知道出了名的“工作狂”浙江淳安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长姚春妹逝世时51岁;他们不应该不知道经常加班到凌晨一两点的成都金堂县人民法院周卫法官最终将生命定格在四十九岁上;他们不应该不知道知道原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办案标兵李罡除夕夜去世时年仅三十五岁;他们不应该不知道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刘明洲法官去世时只有享年53岁…… 他们也不应该不知道至少一些解决问题的办法。 什么都知道,那为什么靠拼身体来追业绩、5+2、白加黑江山依旧?是不是因为以前提意见的人人轻言微监督不够?监督不够的确容易使某些领导目无党纪国法为所欲为。某些领导被娇惯了,对于基层的呼声充耳不闻,如果他们还没有愚昧到连官方“重量级”媒体的监督也不屑一顾的话,新华社等媒体应该是可以大有作为的。据说新华社还有专门提供给领导的“内参”。如果新华社能够在反对“5+2、白加黑”的基础上进一步倾听民意,收集意见,“内参”一下,跟踪监督一下,或许能够推动问题的解决,甚至最终促使各级组织“合理安排工作,引入现代化的管理办法和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努力保障干部职工的休息时间,保证他们有健康的体魄、饱满的精神为党和国家多作贡献”。 总之,解决问题,写好下文,需要改革、完善、落实有关规章制度,需要严肃执纪执法,需要民间的官方的方方面面自始至终强有力的监督。这,需要诸多方面的良性互动,绝不是哪一个方面能够胜任的。 不改变现状,基层公务员哪个都说不定你是不是下一个姚春妹、你是不是下一个周卫、你是不是下一个李罡、你是不是下一个刘明洲…… …… 真不好意思,时间竟然过去了这么久!同志哥,我没有想到自己一开口就关不住闸阀,竟然讲了这么多,还请大家多多原谅!大家或许又要加班了,我归纳一下自己的观点就不再啰嗦了。我的观点:我赞赏新华社的上文:《别靠拼身体来追业绩》(又名《“5+2、白加黑”不值得宣扬》)。如何改革、完善、落实有关规章制度,如何严肃执纪执法,如何加强监督,是新华社没有完成的下文。 我,佳哥,和你们——我的同志哥一样,更期待着有关方面互相分工互相协作共同写好新华社还没有完成的下文。(黄志佳:湖北省建始县人民法院工作人员) 责任编辑:吴俊 中华廉洁文化第一刊《清风》杂志由中南出版集团主管、潇湘晨报经营有限公司与华夏廉洁文化研究会共同主办,是全国公开发行的廉政月刊,月发行量近10万份。旨在“弘扬廉洁文化,鞭笞腐败现象,净化心灵家园,引导清廉人生”,倡导“让廉洁成为一种生活方式”。2010年1月17日,《清风》杂志首发式在人民大会堂举行。时任湖南省委书记张春贤亲自撰写发刊词。《清风》杂志先后在北京、上海、重庆、浙江等十多个省市建立了通联站(中心)。目前,已经成为中国廉政文化宣传教育领域的一支重要力量。已经发起主办了八届全国性的中华廉洁文化论坛。2014年4月3日,湖南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正式批复,华夏廉洁文化研究会、清风杂志社主办的中华廉洁文化第一网络平台——清风网(qfeng.org)从事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业务。更多精彩内容,欢迎大家加入清风网读者群(一群已满,请加二群,QQ群号205152619)。新闻热线:0731-828565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