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意见》,全面提出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和任务措施。9月,司法部修改、公布了《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律师协会建设的意见》,对新形势下加强律师队伍建设作出全面部署,并针对当前极个别律师执业存在的突出问题作出明确规定,划定了律师执业“三条底线”。8月2日至5日,周世锋、胡石根、翟岩民、勾洪国颠覆国家政权案一审先后在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周世锋、胡石根、翟岩民、勾洪国分别被判处七年半至三年不等有期徒刑,其中翟岩民、勾洪国被宣告缓刑。4名被告人均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服从判决。 《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意见》是指导我国律师事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对于进一步加强律师工作和律师队伍建设,健全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律师制度具有重要意义。律师是法治建设的重要参与者和推动者,应该坚持职业操守,更应坚守法律底线。然而,律师队伍中也有“害群之马”,极少数不法律师、非法宗教组织、网络推手、职业访民、境外反华势力深度勾连,企图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周世锋、胡石根、翟岩民、勾洪国颠覆国家政权案的宣判,将所谓的“维权律师”为谋私利破坏中国法治的意图彻底暴露在阳光下,体现了我国依法严厉打击颠覆国家政权犯罪活动的决心,展示了我国对一切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零容忍”态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