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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刑事立法应保持积极与谨慎(2)

来源:法律博客 作者:刘博晓 发布时间:2017-06-20
摘要:概言之,在刑法立法适时扩张犯罪圈的发展过程中,应当掌握刑事立法的适度,保持立法态势的积极与谨慎,在对新的罪情和新的社会冲突作出积极回应的同时,也应保持刑事立法的克制与谨慎,最大限度地将刑罚的负面效应

  概言之,在刑法立法适时扩张犯罪圈的发展过程中,应当掌握刑事立法的适度,保持立法态势的积极与谨慎,在对新的罪情和新的社会冲突作出积极回应的同时,也应保持刑事立法的克制与谨慎,最大限度地将刑罚的负面效应降低至最低程度。今后,我国刑事法治建设将继续完善,在扩大刑法犯罪圈的同时,其他配套性立法也应积极跟进,充分发挥民事立法、行政立法以及其他部门法律法规在引导社会变革、引领民众“法信仰”的培育以及解决社会问题中的广泛作用。

责任编辑:刘博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