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交警与共享单车企业联合建立的共享单车交通违法黑名单机制,在一定程度上破解了对骑车人违法处罚难的问题,值得广泛推广。 其实,在各共享单车企业的信用分体系规则中,对“交通违法弃车逃走”有相应的信用评价及惩戒机制,或扣减信用分值提高其租车成本,或对其账户暂停使用。但这些规则仅限于各企业内部,企业间的信息壁垒并未打通,难免不出现当事人在这家企业租车出现交通违法甚至弃车逃走的情况后,换一家企业注册照常租车行驶,再违法再换企业注册,如此循环,挨个给企业带来损害,也给交通安全添堵。南京黑名单制度由交警部门公布黑名单,各共享单车企业对此共享,有效打破了信息壁垒,实现了一处违法、各企业均可对其喊停的信用惩戒体系。 从本质上而言,在南京黑名单制度中,录入与惩戒是相对分离的,即由交警部门对骑车人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认定,并负责黑名单的录入,再由各共享单车企业对被录入黑名单的失信行为人予以信用惩戒。由此可见,要使这一黑名单制度发挥最大的功效,最终得以全面推广,抓实抓好录入和惩戒两个环节至关重要。 交通违法后弃车逃走属于严重的失信行为,列入黑名单确有必要,但共享单车交通违法行为种类较多,有些即使没有弃车逃走,但情节也很恶劣,如闯红灯、醉酒驾驶,是否有必要列入黑名单,应当充分论证。此外,除了要考虑违法情节外,还要考虑违法数量,应将所有的单车交通违法全部记录在案,当违法总量达到一定程度,也应将其列入黑名单进行信用惩戒。只有做到“大小通吃”,对共享单车违法行为发现一起、录入一起,黑名单制度的数据库就会更加完善,才能更好地对共享单车交通违法行为防患于未然。 黑名单制度的威慑力最终体现在信用惩戒环节,各共享单车企业在执行时必须齐心协力、合而围之。任何一家企业的执行疲软、出现缺口,都会影响整体治理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