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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主播发布医疗广告涉嫌违法

来源:法制网 作者:刘勋 人气: 发布时间:2017-04-11
摘要:网络主播发布医疗广告涉嫌违法
  近日有网友爆料,多名自称是就职于山西太原一家男科医院的医生助理通过网络直播招揽患者就医,这些主播在直播期间以帮助解答男科问题的方式介绍网友去其所在的医院就诊。北京青年报记者发现,这些网络主播存在并非医护从业者的现象。此外该医院还在专门招聘网络主播,而直播平台表示这种直播不符合相关规定,太原市卫计委表示目前已介入调查(4月10日《北京青年报》)。

  美女网络主播之所以被男科医院选择作为广告发布者,就是因为美女直接回答男性健康问题本身就吸引眼球。同性相吸,异性相斥。可以说这种广告夹杂着些许朦胧的色情意味,这也是广告效果显著的根本原因。当记者询问使用主播推销的方法会不会招揽到更多生意时,该医院挂号处的工作人员说:“是的,有很多顾客都是因为美女主播而慕名前来。”尽管该男科医院招聘网络主播做广告的效果显著,但是这种行为却涉嫌违反多部法律,男科医院、网络主播、直播平台等都应该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一是该行为违反广告法。我国广告法第十六条规定医疗广告不得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说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等内容。广告法之所以这样规定,就是医疗行为本身具有一定的风险性,任何承诺性的广告都不符合客观规律,容易误导患者,妨碍患者对疾病本身及治疗效果的科学认知。网络主播发布的医疗广告时则有“都是北京过来的专家,完全可以放心”“手术用激光微创的,这个不疼,比较好”等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另外,网络主播介绍的医生资质不真实,则直接违反广告法“广告主应当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的基本原则。

  二是该行为违反医疗法规。2008年颁布实施的护士条例就明确规定,护士执业,应当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申请护士执业注册要求申请者具有相应学历、通过资格考试、身体健康、具有临床实习经历等多项条件。记者在国家卫计委执业护士系统中查询发现,自称护士的网络主播并非执业护士。护士条例禁止医疗机构允许未取得护士执业证书的人员在本机构从事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护理活动。照此规定,冒充护士的网络主播直接回答患者的医疗咨询,不仅违反护士条例,还涉嫌非法行医。

  三是该行为违反网络直播规定。2016年底正式实施的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直播服务提供者应当落实主体责任,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健全信息审核、信息安全管理、值班巡查、应急处置、技术保障等制度。涉事的“快手”直播平台的工作人员表示,这种涉及医疗咨询、诊疗服务的带有营销方式的直播不符合平台规定,但是该平台却没有通过审核预先发现,显然是对法规落实不到位,信息审核工作不严格。

  总而言之,这种夹杂着色情意味的医疗广告,既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还会败坏社会风气,甚至涉嫌不正当竞争。发布医疗广告应该真实、严肃,医疗机构应该凭借过硬的技术、优质的服务来吸引患者,而不是采取以身试法、吸引眼球等违法、庸俗的方式误导患者。卫生执法部门、工商部门、网络监管部门以及各级文明办都应该高度关注该现象,坚决依法从快查处、严肃处理。

责任编辑:刘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