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欠薪必须多方发力、多措并举,全面运用法治、行政、舆论监督等各种手段和各方力量,做到“既治标又要治本”,并形成长效机制。 2月3日,春节后的首个工作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其中议题之一便是部署建立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的长效机制。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欠薪不还,无理无德。欠薪问题绝非单纯的劳资纠纷,它的蔓延多发,对当事人、用工环境和市场经济,对社会诚信和社会稳定都有很大危害。因此整个社会都应对欠薪现象保持“零容忍”。 要根治欠薪难题,正如李克强总理所言,“我们不能光是解决几个个案就了事了,而要借此建立起一个长效机制,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工欠薪这个顽症。”必须多方发力、多措并举,全面运用法治、行政、舆论监督等各种手段和各方力量进行综合治理,做到“既治标又要治本”,并形成长效机制。 首先,应当加强事前监管防范,变被动为主动。应当对用人市场薪酬兑付情况建立一种动态监管制度和评级预警机制,发现问题,及时督促处理。此外,对于一些临时用工集中、易发欠薪问题的“高危”行业企业,可以依法试行施工过程预付、按时缴纳工资保证金以及建立工资专款专户和实行银行代发等薪酬保全制度,确保劳动者工资及时足额到位,并且在发生欠薪问题时有足够资金能够划拨执行。其次,建立完善市场经济信用记录和失信惩戒机制,使欠薪企业和老板因恶意拖欠员工工资而失去赖以生存的市场。最后,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行为涉嫌违法犯罪,应当建立负责行政执法的人社部门与负责刑事侦查的公安机关的信息共享、工作协调与联合办案机制,加强衔接配和,磨快治理欠薪违法的法治之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