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制动态 案例判例 法律文书 合同范本 法律论文 站盟合作 公证案例 律师 法制视频

司法制度

旗下栏目: 法理学 宪法学 行政法 刑法 民商法 经济法 诉讼法 司法制度 国际法

2016年人民法院报法治评论盘点

来源:人民法院报 作者:网友投稿 人气: 发布时间:2016-12-30
摘要:2016年人民法院报法治评论盘点
  干预司法:记录在案 严查严惩

  焦点

  2月1日,中央政法委通报七起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典型案件,这是《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颁布实施以来,中央政法委第二次公开通报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典型案件。

  关注

  典型案件通报后,社会反响强烈,本报及时刊登《扎牢制度篱笆严查顶风违规》《“集体研究”也是干预司法》《让不干预司法案件成为社会共识》等评论,凝聚全社会禁止干预司法案件的共识。

  点评

  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部署的重点改革任务,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的重要举措。“两个规定”是一道防止干预司法的“防火墙”和“隔离带”,为领导干部干预司法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画出了一条醒目“红线”,为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提供了制度保障。

  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了落实“两个规定”的实施办法,细化硬化措施,推动条文落实,确定对干预、过问案件行为全面记录、全程留痕的原则,建立不当干预阻断机制,促进规定条文更好发挥效力。中央政法委适时、常态化通报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典型案件,是扎牢制度篱笆,严查顶风违规的制度化体现。对违反“两个规定”行为“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必将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确保公正廉洁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李 强)

  反家暴法:家事难断 国法可依

  焦点

  作为中国首部反家暴法,该法明确了家庭暴力的性质和法律责任,让清官难断的“家务事”有了国法可依。新法落地为遭受家暴之苦的受害人提供了有力保护,并首次建立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人身安全保护令由人民法院裁定送达。

  关注

  反家暴法正式实施,备受社会各界高度关注。本报连续刊发《让反家暴法成为保护妇女儿童的利器》《人身保护令不能生成事实预决力》《家暴举证难在哪里》《对家暴说“不”为何如此难》《进一步树立专业的反家暴理念》等评论文章,对家庭成员如何拿起法律武器维权、有关部门如何有效执行法律条款等问题进行深入探讨。

  点评

  反家暴法的颁布实施是我国人权保护事业的又一重要进步,对于有效预防和依法处置家庭暴力,保护家庭成员特别是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建设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促进家庭和谐、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而积极的意义。

  作为国家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专门立法,反家庭暴力法旗帜鲜明地宣示了国家反对一切形式的家庭暴力的态度,首次在法律中明确了家庭暴力的定义,并创新了一系列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制度措施,赋予法律较强的操作性和执行力。

  从半年多的司法实践的情况来看,我国反家暴法的实施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传统难点仍待突破,既有规则难以应对的新问题亦值得重视。法律要落到实处,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依法履行好法律规定的责任和义务。(杨建文)

  徐玉玉案:痛兮愤兮 利剑惩骗

  焦点

  8月19日, 山东省临沂市一名家境贫寒的准大学生徐玉玉接到骗子的诈骗电话,称要向其发放助学款,因之前接到过教育部门要向其发放助学款的通知,徐玉玉信以为真。在ATM机操作中,徐玉玉被骗走自己银行卡上的9900元学费。在当天傍晚与父亲报警返回时,徐玉玉突然昏厥,尽管在医院抢救两天多,仍因心脏骤停离世。

  关注

  徐玉玉被骗离世的悲惨事件,再度引发全社会对电信网络诈骗的强烈谴责,也再次引起人们对保护个人信息的广泛关注。本报刊发评论《倒卖信息者与骗子一样可恨》《净化网络空间保护个人信息安全》等文,并开设《严惩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专栏,探讨个人信息保护与电信网络诈骗的全链条惩治问题。

  点评

  在网络化、信息化时代,非法获取个人信息被称为百罪之源,个人信息的泄露不仅直接影响公民的人身自由与安全,而且容易滋生包括电信诈骗、网络诈骗、敲诈勒索等犯罪。近年来,虽然我国立法加大了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打击力度,但是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状况仍不理想。

  在案发20天后,徐玉玉案告破,骗子落网。12月20日,《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发布。意见明确了达到相应数额标准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酌情从重处罚”的10种情形,其中包括,“造成被害人或其近亲属自杀、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冒充司法机关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诈骗”以及“以赈灾、募捐等社会公益、慈善名义实施诈骗的”等。(屠少萌)

  彩云归月:以身殉法 正义彰昭

  焦点

  2月26日,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回龙观法庭法官马彩云为避免无辜群众受到伤害,同犯罪分子展开了激烈斗争,身中两枪,不幸英勇牺牲,年仅38岁。

  关注

  本报刊登了《司法十五秋 仆倒二月春》《践行新一代法律人的使命与担当》《拿什么来维护底线的底线》《除了谴责暴力,我们还要做什么》《彩云随月去 壮志永留存》《靠改革强化法官职业保障》等多篇文章,怀念英雄、鞭挞犯罪、探讨加强法官职业保障及如何维护法律尊严。6月,马彩云被评定为烈士并追授“全国模范法官”称号,在2016年法治人物评选活动中,当选年度致敬英雄。

  点评

  法官是居中的裁判者。居中裁判,就会有胜有败。因为官司败诉就迁怒于法官,滥施暴力,甚至残暴地将法官枪杀以泄私愤,戕害的是生命,践踏的是法律,受到法律的严惩是罪有应得。

  法官是公平正义的捍卫者。正是他们信仰并忠实于法律,明断是非,定分止争,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维护了法律尊严,维护了社会的公序良俗,才确保了公民的权利自由。我们理应尊重他们,对他们的安全给予保护。

  法治是建立在高贵、优雅、自重、从容的人际生活空间之中的。在一个泯灭基本人性、轻侮平等生命、无视基本人权的社会,在一个充满着暴戾之气和暴力行为的社会,是绝不可能建成法治国家的。建设法治国家,我们人人有责,只有人人都学法律守程序,理智表达诉求,法治国家才能早日建成!(王焕平)

  老虎伤人:猛兽出没 遵则保身

  焦点

  7月23日,北京八达岭野生动物园的东北虎园内发生一起老虎伤人事故,32岁女游客赵某违反动物园“禁止下车”的规定,中途下车,被老虎拖走,其母周某下车去追,又遭老虎撕咬。后该事件造成周某死亡,赵某受伤。

  关注

  一死一伤的惨剧让民众唏嘘不已,批评和争议之声纷至沓来。持批评观点的人普遍认为,受伤女子应为自己不遵守规则的行为负责。本报刊发《“老虎伤人”背后的监管与法律之问》等文,从法律的角度客观理性地分析事件背后的守则利害与法律责任。

  点评

  一死一伤的悲剧已经无法挽回,当事人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明知危险还如此“任性”的情况下,肯定要对自己的率性行为负责。当然,动物园也要加强落实安全救护措施。

  动物凶猛,野性不羁。对于一个野生动物园来说,它的安全管理责任应该更大于普通动物园。对安全的保障义务不应仅仅是制度上的警示和安全提醒,而应在安全设施上采取更为充分的防护救护措施。如果允许自驾车进入猛兽园区,更应充分考虑可能发生的例外情况,如加固围栏,让游客和猛兽之间保持适当的警戒距离等。如此,才能有效防范此类悲剧的再次发生。(屠少萌)

  惩戒老赖:执行攻坚 铁壁合围

  焦点

  9月25日,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提出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大格局,对失信被执行人规定了11类37项联合惩戒措施,包含具体措施多达100余项。

  关注

  意见对失信被执行人规定了全方位的多角度的惩戒措施,引起了社会的普遍关注和失信被执行人的高度警戒。本报连续刊发《让违法失信者处处受限》《坚决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对执行中“官员失信”如何综合施治》《执行攻坚需要系统性思维》等文章,鼓舞全国法院以此为契机全力做好执行攻坚。

  点评

  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被执行人失信信息是社会信用信息重要组成部分。《意见》规定的11类37项联合惩戒措施,涉及的领域非常广泛,涵盖了国家管理和市场经济活动的方方面面,每一项惩戒措施都极具威慑性。意见发布后三天,全国法院执行工作会议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在会上强调,人民法院要敢于担当、主动作为、规范作为,加强综合治理,不断改革创新,形成合力,全力解决执行难,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全国法院迅速行动,进一步完善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信用惩戒力度,不断加强执行规范化管理,向执行难发起全面宣战。(屠少萌)

责任编辑:网友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