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环保部网站消息,自6月1日起,环境保护部督查组将恢复对天津市和山西省的太原、阳泉、长治、晋城等5个市的督查工作,届时将有28个督查组继续对京津冀及周边28个城市开展强化督查工作。 5月31日,环境保护部在京举办第三期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人员培训班。受环境保护部党组委托,环境保护部副部长翟青出席培训会并讲话。 翟青对参与督查人员提出几点要求和嘱托。一要提高认识,此次强化督查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是环境保护部党组作出的重要工作部署,各督查组和全体督查人员一定要不负重托、不辱使命。二要突出重点,不断完善工作方式方法,尤其是督促地方政府清理整顿“散乱污”企业及其集群等突出环境问题时,要科学把握、突出重点,依法依规全力推进,持续深入做好各项工作。三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并提醒参加督查人员注意交通、饮食等人身安全。 来自北京、天津、河北、河南、山东、山西、四川、浙江、广东、江苏、甘肃、黑龙江、吉林、内蒙古、青海、新疆等16个省(区、市)的448名环境执法业务骨干参加了本期培训。他们将陆续参与第五、第六轮次强化督查工作,其中112名参训人员将于6月1日奔赴被督查的28个城市开展工作。 培训班邀请了第三轮次督查中表现突出的代表向学员传授经验,湖北省武汉市环境监察支队雷鸣、江苏省徐州市环境监察支队张力分别介绍了督查前准备、内部分工、充分运用信息化技术工具等督查工作经验与体会,对做好督查工作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环境保护部环监局、大气司等还就相关政策、督查要点、工作方法、技术手段等进行详细解读。 此外,5月30日,23个督查组共检查339家企业(单位),发现267家企业存在环境问题。存在问题的企业中,“散乱污”问题企业104个,未安装污染治理设施的26个,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的13个,存在VOCs治理问题的23个。自6月1日起,督查组将恢复对天津市和山西省的太原、阳泉、长治、晋城等5个市的督查工作,届时将有28个督查组继续对京津冀及周边28个城市开展强化督查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