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法院对一起在淘宝网上售卖公民个人信息的案件进行一审宣判,被告人罗某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1万元。 2013年,罗某在知名相亲网站上注册账号,并充值4000元办理了为期4个月的高级会员。2个月后,罗某顺利找到了女朋友,但他的会员账号还有2个月的期限。罗某听说利用婚恋网会员账号发送婚恋信息可以赚钱,于是就用自己的会员账号发送婚恋信息。 2014年,罗某在淘宝网上开了网店,主要售卖国内几家知名婚恋网会员账号。2014年底,罗某在某网站下载了某酒店泄露出来的会员资料,里面涉及该酒店客户的个人信息60多万条,包含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址、电话号码等。2016年2月起,当有人需要婚恋网会员账号时,就将需要的会员信息如年龄、性别等发给罗某,罗某就从上述下载的个人信息中筛选出符合条件的真实身份信息注册会员,然后将账号密码发给客户。据统计,从2016年2月起至案发,罗某共售卖了6000多个婚恋网会员账号。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罗某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其行为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鉴于罗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可以从轻处罚。罗某非法获取公民信息,达到60多万条,并且经过“二次加工”,将个人信息注册成婚恋网会员号,转卖给犯罪团伙,其行为不仅严重侵犯公民隐私,也破坏了社会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故依法判处罗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1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