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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假冒“中华”铅笔 9家小超市各赔四千元

来源:中国法院网 作者:网友投稿 发布时间:2017-05-02
摘要:销售假冒“中华”铅笔 9家小超市各赔四千元
  中华铅笔是知名的品牌文具,想必很多群众在学生时代都使用过,该商标的所有权人是以经营金银制品为主的老凤祥股份有限公司,但就这小小的铅笔,也是假货横行。近日,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就审结了9起侵犯老凤祥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案件,被告均系吴江地区的小超市,经调解,每家超市赔偿原告损失四千元

  原告老凤祥公司诉称,其是“中华”注册商标和华表图案注册商标的所有权人。中华牌铅笔具有近百年的生产历史,在全国文具市场上具有巨大影响力。自1994年以来连续被命名为上海著名商标,公司于2011年被商务部授予“中华老字号”企业称号。原告经调查发现,被告在其经营的场所内销售的“中华”铅笔不是原告所生产,是假冒产品,遂在公证人员陪同下进行了证据保全。

  被告则辩称,其销售的均是正牌铅笔,没有假冒的。原告未能提供购买铅笔的票据,且公证行为需要视频佐证,故其无法判断销售的铅笔是来源于其店铺。

  经承办法官释明,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经过法定程序公证证明的法律事实和文书,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的除外。被告的辩解意见不足以推翻公证书的证明内容。且经当庭拨打被告销售的中华铅笔外包上载明的防伪验证码查询电话,结果显示该电话不存在。

  最终,9名被告均愿与原告协商,承诺停止侵权,并赔偿原告各项经济损失及为维权支出的合理费用共四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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