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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姆盗窃雇主3500元 获刑半年并处罚金

来源:法律博客 作者:网友投稿 发布时间:2017-04-28
摘要:保姆盗窃雇主3500元 获刑半年并处罚金
  为了分担家务或者照顾老人小孩,越来越多的人会选择雇请保姆,但“日防夜防,家贼难防”,一不留神,就有可能因为雇请的保姆让自己带来财物上的损失。4月27日上午,广西壮族自治区桂平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盗窃案,并当庭作出宣判,被告人卢某因盗窃雇主现金人民币3500元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卢某在桂平市金田镇被害人邱某家中做保姆,2017年1月1日上午9时许,被告人卢某趁邱某不在家之机,盗走邱某放在卧室的现金人民币3500元。案发后,被告人卢某退赔了人民币3500元给邱某。

  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卢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盗窃罪。被告人卢某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已退清赃款给失主邱某,能够当庭认罪,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广大市民:虽说“家贼难防”,但并不是不可防,可通过以下四招防范保姆盗窃:一是通过正规渠道雇请保姆;二是掌握保姆的真实情况;三是妥善保管好自家的贵重财物,不给他人可乘之机;四是注意处理好与保姆的关系,如若需辞退保姆,也应采取合理的方式进行,切忌让保姆采取盗窃等犯罪手段进行报复。

责任编辑:网友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