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 (杨奕) 1月5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法官法修改专家研讨会,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徐家新主持会议并讲话。他强调,法官法修改研究工作要充分体现全面、系统、深入的修法定位,始终坚持把握正确政治方向、符合中国国情、吸纳司改成果、借鉴域外经验等修法原则,充分考虑到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性质定位,切实落实中央司法体制改革总体部署,做到与法院组织法修改衔接配合、协同推进,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官制度。 徐家新指出,法官法是规范审判权行使主体、构建我国法官制度的专门法律,是完善法官队伍管理、增强法官职业保障的基本依据。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将法官法修改列入立法规划。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和周强院长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专门成立了法官法修改研究小组,扎实推进法官法修改研究工作。目前,经过前期调查研究,已形成法官法修改条文建议稿。 徐家新强调,法官法的修改,既是确保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的迫切需要,也是及时巩固改革成果的客观要求。修改法官法,要认真做好与宪法、法院组织法以及公务员法的衔接协调,避免出现法律冲突;要从我国国情出发,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既要体现法官职业特点,又不能脱离现行干部管理体系和相关制度;要注重吸收司法体制改革经验,及时将已经成熟的司改成果以法律形式确定下来;要坚持问题导向,紧紧围绕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体制机制问题,寻求既符合司法规律又解决现实问题的有效途径。 徐家新要求,要严格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要求,认真总结司法体制改革的成功经验,针对法官员额、法官遴选、法官任命、法官序列、法官保障、法官考评、法官惩戒等理论和实践中的重要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建议,尽快形成较为成熟的修法建议文本,适时报全国人大有关部门审议,并全力配合做好后续工作,确保法官法修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来自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的10多位专家学者参加了研讨。全国人大内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有关同志参加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