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检察院接到一封举报信,举报在某大型国企供职的甄某涉嫌贪污、挪用公款的问题。南京市玄武区检察院迅速启动侦查,查明了其挪用已经去世的一位老干部的医保费用的犯罪事实。然而,在接到检察机关的传讯后,甄某竟然喝酒壮胆,拒不交代挪用公款的犯罪事实。目前,南京市玄武区检察院已对甄某提起公诉。 甄某在南京某大型国企负责为离退休老干部报销医药费。他的父亲是一名离休干部,女儿刚刚毕业进入一家事业单位工作。 旁人看来幸福美满的家庭生活并没有让甄某珍惜,嗜酒、痴迷买彩票,令甄某的经济状况每况愈下,甚至常常需要拆东墙补西墙来填补空缺。 2014年开始,在多次借人钱款不还的情况下,甄某开始被频繁追债,这令他头疼不已,开始想到用自己职务便利来弄钱。 一直以来,甄某的工作是负责把老干部的报销单统一报给省医保中心,医保中心再把报销款打到他们单位的账户上。等钱款到帐后,甄某制作老干部报销清单,由财务按照他提供的清单,直接把报销款汇到老干部的个人账户中。 有那么一两次,甄某误将已经报销的账单又重新报了一次,竟然没有人发现。虽然拿到报销款的老干部将钱还了,但他也从中发现了老干部医药费报销方面的管理漏洞,那就是每笔报销款项没有建立台账,财务不清楚那笔报销过,那笔没报销过。 2014年11月,甄某在工作中遇到一位已经去世的老干部的账号被注销,老人报销的最后一笔治疗费需要甄某送给老人的家人。 这次甄某动了邪念,他不仅私扣下了财务给他的这笔报销款,同时假借这名已去世老干部的名义,将曾经报销过的这笔9.2万元报销清单,拿到财务部门又报销了一次。 在自以神不知鬼不觉的情况下,拿这笔钱还上了自己欠债的窟窿。老干部的家属多次向甄某催要最后一笔报销款,而甄某为了掩盖其罪行,一直拖着。 2015年4月底,甄某才将老干部最后一笔报销款项和重复报销的9.2万元一起交给该老干部家属,借老干部家属之手,将挪用的钱还给单位。 本来以为钱还了就万事大吉,不成想重复报销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挪用公款犯罪。 2016年6月,甄某在接到检察机关的传讯通知后,先喝了不少酒,然后才到检察机关接受调查。而在接受讯问时,甄某借着酒劲态度蛮横,拒不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实,想要以工作失误来为自己开脱。 但当办案人员出示甄某提交给财务报销的9.2万元医药费清单中,本应由甄某上级签字栏的签字笔迹,经鉴定是甄某伪造的证据后,在证据面前,甄某不得不交代了挪用公款填补自己购买彩票欠下债务的犯罪事实。 办案检察官提醒,挪用公款罪的主体主要是机关、企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人员或经手人员,这与作案人平时思想松懈、财务组织纪律观念不强、公私不分等有关,同时也暴露了案发单位财务管理和人员管理上的缺陷,相关单位应当重视财务经手人员的纪律教育、层层把关和全程监督,预防该类案件的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