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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媒大学女生被害案今开庭 家属:判凶手极刑

来源:法律博客 作者:网友投稿 人气: 发布时间:2016-11-18
摘要:传媒大学女生被害案今开庭 家属:判凶手极刑
  中国传媒大学女学生露露(化名)被害一案有了最新进展。记者昨日获悉,因涉嫌犯故意杀人罪的李某,将于今日上午在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出庭受审。据法院方面透露,由于该案涉及个人隐私,将不公开审理。记者独家获悉,露露父亲已于前日到京,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索要丧葬费等。露露父亲告诉记者,坚持要求法院判处李某极刑

  嫌犯被控预谋杀人

  现年24岁的李某,绰号“达叔”,河南新乡人,案发前为中国传媒大学毕业生,无固定职业。

  据检方指控,李某为寻求刺激,经预谋后,于2015年8月9日14时许,将年仅22岁的露露诱骗至朝阳区广渠路其租住处,用事先准备好的水果刀切、划露露的颈部,造成露露左侧颈内静脉破裂,致其失血性休克死亡。

  检方认为,李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人死亡,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应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女生家属要求判极刑

  记者了解到,今年9月,被害人露露的父母已向法院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今日的庭审中,法院将对于附带民事诉讼部分一并审理。

  露露的父母起诉称,李某欲强行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未果后,用其事先准备好的水果刀将露露残忍杀害。李某还阻止被害人报警,欺骗民警和急救人员,致使被害人错过被抢救的宝贵机会。

  附带民事起诉书称,李某在杀害被害人后,仍试图进行性侵犯,未果后将被害人钱包内的现金全部拿走。

  露露的父母称,甚至直到警方对其讯问时,仍没有一丝一毫的悔意,因此请求法院判处李某极刑,并赔偿丧葬费及精神损失费等。

  >>案情回顾

  2015年8月9日,中国传媒大学女生露露被同学李其以拍戏为由引诱至出租屋内,李其试图强奸露露未遂后,将其残忍杀害。

  8月11日凌晨,李某在饭店被民警抓获。他自称做了傻事,承认露露已经死了,是自己在对方脖子上划了两刀。

  案发现场照片显示,当时地上全是血迹,场面十分混乱。破案报告提到,露露被发现时正躺在地上,左手有明显的抵抗伤痕。经过鉴定,露露系被锐器切、划颈部,造成左侧颈内静脉破裂,致失血性休克死亡。

  据了解,露露受伤后曾打110求救。报警电话录音显示,她对接线员说:“需要紧急抢救,我已经出血了,我是B型血。”但电话很快被人抢下。

责任编辑:网友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