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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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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单位山东吞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非法占用农用地等一审刑事判决书(7)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3-09
摘要:(1)证人邹XX证言:毕XX是李X的司机,绰号“浩子”,还有一个大胡子的山东人及一个瘦子,他们来后吃住在项目部,没有具体的事。2014年3月的一天夜里李X乙打电话让我开车带他到郑湾郑XX家,当时派出所已经在那了。

(1)证人邹XX证言:毕XX是李X的司机,绰号“浩子”,还有一个大胡子的山东人及一个瘦子,他们来后吃住在项目部,没有具体的事。2014年3月的一天夜里李X乙打电话让我开车带他到郑湾郑XX家,当时派出所已经在那了。我问郑XX是谁打的?郑XX说是一个说他叫李X的人打的。后来我参与了调解工作。

(2)证人罗XX(郑XX的妻子)证言:郑XX是我丈夫。郑X乙在门外喊我丈夫,郑XX就出去。我听见有人说:我就是李XX,你不是说坟在人在吗?一会儿我丈夫就喊打人了。我出去被一个男的拦住威胁我不让去,我就哭,看见我丈夫躺在路上,旁边除郑X乙外还有6人。之后他们乘三辆小汽车走的,其中有一辆是白色的。一会儿派出所的人来了。

(3)证人郑X甲证言:我听见有人喊有人正在打郑XX,我就出来,看见郑XX躺在门口的地上,我把他扶起来后就报警了。在现场的几个人我不认识。我是打罢后过去的。我走到离现场有十米左右的地方听见郑XX在哼,有人说“我叫李XX”。旁边站有五六个人,说话“侉侉”的,其中有李XX。

(4)证人郑X甲证言:有几辆车停在我家门口,下来几个人到我家找郑X二,没找到就把郑X乙抓走。一会儿我听见打人是声音,有个山东口音说:给我跪着,喊爷。我拿着铁锹准备出去看看,李X乙从车上下来拦住我不要我管。邹XX也在车上,他外号叫叮咚。第二天听郑XX说那些人逼郑X乙喊他的门,将他打一顿。

(5)证人郑X三证言:我在项目部任监工。李XX的司机有个叫浩子的,李X每次回来身边一直跟着叫浩子的男子,还充当保镖。

(6)证人郑X一证言:郑X甲要为他母亲迁坟,我在他家帮忙,突然进来一群人,进门就找郑X二,没搜到。有两个人把郑X乙架出去,其中一人说:我是李XX,叫郑X二有事。说完他们带着郑X乙走了,我跟出去,看见一个人往郑X乙身上踹一脚,有个人恶狠狠的说我们:看什么看?我们都吓回屋里去,我让郑X甲报警,我跑去喊郑X戌,在路上我听见郑XX在自己家里喊打人了,之后的事我不知道了。对方有个大胡子,自称李XX的是本地口音,穿一件黑色夹克。

(7)证人董X丙证言:我和陈X甲、陈X乙在郑X甲家做法事,来几个人找人,把他家的门都打开,没找到就走了。

(8)证人董X甲证言:李X乙、邹XX安排我到镇政府去签协议,我去后一个工作人员拿出一份协议,郑XX已经在上签字了,然后我在协议上签字。郑XX被谁打伤的我不知道。

(9)证人李X戊证言:2014年1月13、14号左右,李XX从山东回来,我们在一块喝酒吃饭,快结束时李XX离开了也没打招呼。之后有人给我说李XX到郑湾惹事了。我在项目部里等他回来,他回来后我批评他一顿。和他一块回来的有七八人,包括政府工作人员,还有李X乙、邹XX等人,他们应该是去制止。当天喝酒时我没见到操山东口音的年轻人。后来镇干部调解赔了对方三万元钱。这钱是李XX的山东公司将投资款打到财政所账户上,项目部用钱就从财政所支取。

(10)证人刘X证言:项目部单独征地时与老百姓发生过矛盾,我参与过调解。调解过王X一、陶XX、王X二、王X三、郑XX被打的事情。赔偿给王X一七八万元,是项目部的刘X三将钱打到政府账户上,通过政府赔给王X一;陶XX的钱是由从财政借支77万元给陶XX的儿子李为赢。王堂国、王X三被打,项目部赔偿30万元。2014年1月13日夜9点多钟,我和李XX、李X乙、刘X、李X戊等人喝酒,之后我和李XX在项目部聊天,之后李XX离开。一会儿我手机收到一电话说李XX跑到郑湾组去了,怕他闹事。我就赶紧给李X戊说,李X戊让我去看看。我开车到郑湾路口,后步行进入郑湾,发现李XX和张X甲两人在场,李XX酒喝的比较多,我劝他回去,他说他没事,要找郑X九。他打电话,一会儿来三四个人,其中一个叫浩子,之后他带着张X甲、浩子和其他人往郑湾组去了。我就赶紧给李X戊打电话,李X戊说一会儿来。我就去迎李X戊,之后看见李XX他们出来,我们一起回到白雀园镇政府,在回的路上看见派出所的警车。第二天就听说郑XX被打了,后来鉴定为轻伤,我参与调解,钱是项目部的会计给的。

3、被害人陈述

(1)被害人郑XX陈述:2013年7月份的一天,开发商带着七八台挖机和三十多个男子去挖我们的祖坟,项目部一个叫叮咚的人在场。我们去阻拦,也到政府反映过,说过“坟在人在”的话。2014年1月13日夜晚,郑X乙在外喊我,我起床出去,看见门口有五六人,郑X乙被两个人驾着,我看不对就退,被两个人抓住,上来对我拳打脚踢,我想叫,有个人用手臂将我的脖子勒着,有个人朝我的头踢一脚说:“我就是李XX,你不是坟在人在吗?”然后又让我跪下磕头,我睡在地下不能动,他们就叫郑X乙把我扶起来向他磕了两个头。后来郑X甲出来喊,他们还威胁他,之后就走了。我的腰部两边被打伤了,是李XX带的几个山东人打的,头部被李XX踢破了皮。李XX是白雀口音,说话有点结巴,但我不认识他。那几个人有山东口音,还有一个大胡子。这个事已经调解,第一次政府干部刘X负责调解把钱给我,是32000元;我不满意,第二次叮咚出面又给我35000元,我比较满意。

(2)被害人郑X乙证言:腊月13日23时许,我在郑X甲家帮忙,李XX带着六个人来找郑X二,没找着就让人把我拉到外面对我进行殴打,其中一人掏出匕首威胁我去找郑XX,我害怕就领他们去了。李XX让我去敲郑XX的门,开门的是郑XX,李XX等人见了就上前将郑XX按倒打了起来,李XX对郑XX说“你不是说人在坟在,现在人在坟不在了。我让张X甲去劝劝,他说劝也不行,李XX朝郑XX头部踢了几脚,打完郑XX后李XX等人走了,李X乙及邹XX来到现场,把我扶起来。打我时张X甲和郑X甲在场。

他们给我的腰部打骨折了,都是拳打脚踢的。打我的时候郑X甲和张X甲在场。我被打第一天上午到白雀派出所,后来到光山县人民医院治疗。之后去了江苏一直没回来。

责任编辑:国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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