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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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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恒诗、田春全犯聚众斗殴罪、开设赌场罪赵某甲犯聚众斗殴罪林某甲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叶某、王某甲犯寻衅滋事罪林某乙、王延(4)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采集侠 人气: 发布时间:2015-10-19
摘要:2014年7月19日晚,被告人王恒诗因被告人田春全到其开设在长泰县兴泰开发区积山村的赌� 澳质隆保熘甘沽耗骋遥戆复恚┐酉妹沤欣词父鋈顺指止艽蛟姨锎喝钠迮剖摇1桓嫒颂锎喝弥笠嗑兰嗳擞胪鹾闶⒄阅

2014年7月19日晚,被告人王恒诗因被告人田春全到其开设在长泰县兴泰开发区积山村的赌场“闹事”,遂指使梁某乙(另案处理)从厦门叫来十几个人持钢管打砸田春全的棋牌室。被告人田春全得知后亦纠集多人与王恒诗、赵某甲等人殴斗,造成二人轻微伤及一部皮卡车、田春全棋牌室内物品被损毁;

2012年2月13日23时许,被告人林某甲、叶某等人酒后至长泰县兴泰开发区鸿鑫财富广场“聚友饭店”吃夜宵。期间因拿椅子与陈某己发生争执,离开饭店后,被告人林某甲指使叶某、王某甲等人殴打陈某己、陈某辛、陈某庚;

2014年1月至7月间被告人王恒诗、田春全、林某甲、林某乙、王延华、涂某、周某甲、周德彬、姚某甲、黄某甲、郑某甲、姚某丁、姚某戊、姚某丙、姚某乙、罗某单独及伙同他人提供赌博场所及用具供他人赌博,从中抽头渔利。

针对指控的事实,公诉机关出示了投案人员登记表、行政处罚决定书、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释放证明、到案经过、现场勘验、辨认等笔录、现场监控录像、户籍证明、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被告人供述、漳州市人民检察院法医临床鉴定书、漳州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法医学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书、长泰县价格认定局价格鉴定意见书等鉴定意见等证据予以证明;

公诉机关认为应以聚众斗殴罪追究被告人王恒诗、田春全、赵某甲、以寻衅滋事罪追究被告人林某甲、叶某、王某甲、以开设赌场罪追究被告人王恒诗、田春全、林某甲、林某乙、王延华、涂某、周某甲、周德彬、姚某甲、黄某甲、郑某甲、姚某丁、姚某戊、姚某丙、姚某乙、罗某的刑事责任,并提出被告人王恒诗、王延华、周德彬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在刑罚执行完毕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被告人王恒诗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聚众斗殴的罪行,是自首,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被告人赵某甲、周某甲、王某甲犯罪以后自动投案,能如实供述自己聚众斗殴的罪行,是自首,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被告人田春全、林某甲、叶某、涂某、林某乙、周德彬、姚某甲、姚某丙、姚某乙、黄某甲、姚某戊、姚某丁、郑某甲、王延华、罗某在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田春全、林某甲、王某甲、叶某、林某乙、黄某甲、罗某有前科劣迹,可酌情从重处罚;被告人林某甲、叶某、王某甲致1人轻伤、1人轻微伤,可酌情从重处罚;被告人郑某甲在缓行考验期内犯新罪,应当撤销缓刑;

被告人王恒诗对公诉机关的指控没有异议并当庭认罪。

被告人田春全对公诉机关的指控没有异议并当庭认罪。

责任编辑:采集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