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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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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孝华与济南五和宏泰纺织品有限公司等民间借贷纠纷审判监督民事判决书(5)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采集侠 人气: 发布时间:2015-10-15
摘要:答辩人认为姚文颂、姚文忠、姚文平与五和公司之间人格及财产均是独立的,其双方之间互负债权债务的事实清楚,且合理合法,被答辩人不能因姚文颂、姚文忠、姚文平曾向五和公司借过款就要求其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答辩人认为姚文颂、姚文忠、姚文平与五和公司之间人格及财产均是独立的,其双方之间互负债权债务的事实清楚,且合理合法,被答辩人不能因姚文颂、姚文忠、姚文平曾向五和公司借过款就要求其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另外,五和公司的外欠账可能多达几千万,而本案申请人所涉案价值仅为20多万元。假如说再审申请人所主张的事实成立,因为五和公司对外欠账非常大,也不足以影响到再审申请人张孝华个人的权益。综上,被答辩人的主张于法无据,请求驳回其再审请求。

被申请人在再审期间提交的证据:借据四份,证明五和公司也系股东姚文颂、姚文忠、姚文平的债务人。

本院在本案再审审查期间对被申请人姚文颂进行了调查,并制作了调查笔录。

责任编辑:采集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