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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国家赔偿追偿与追责制度的行使(6)

来源: 中国法院网 作者:苏明龙 人气: 发布时间:2015-09-30
摘要:第三、用法律或制度保证追责和追偿机制的实施。国家赔偿工作是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20年来,人民法院依法公正高效审理了一大批国家赔偿案件,制定了一批国家赔偿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积极发挥国家赔

  第三、用法律或制度保证追责和追偿机制的实施。国家赔偿工作是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20年来,人民法院依法公正高效审理了一大批国家赔偿案件,制定了一批国家赔偿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积极发挥国家赔偿的监督制约功能,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得国家赔偿的权利,促进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为建设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做出了积极贡献。但是,对追责机制还要进一步予以制定相关的制度和规定。一是要推动完善国家机关尊重并执行国家赔偿裁决制度,健全完善国家赔偿后依法追偿和追责机制,健全冤、错案件依法纠错、依法赔偿、依法补偿和社会救助衔接机制;二是要认真总结国家赔偿审判工作经验,科学评估国家赔偿法实施效果,完善追责机制和追偿机制的相关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适时提出立法建议,努力促进国家赔偿法律体系发展完善【3】。三是在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在司法改革的试点中先行一步,作出适合本地区的相关规章和制度。

  五、国家赔偿追偿与追责制度的行使

  (一)对追偿权行使

  国家机关责令所属工作人员承担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费用,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第一、受害人的损害必须是由该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造成的;第二、该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时存在有致害故意或重大过失或有其它法定情形;第三、致害工作人员所在的国家机关或其他赔偿义务机关已经对请求权人给予了赔偿。法院或国家机关一旦出现或已认定为冤、错案件,随之而来的,一定是请求人申请国家赔偿,如果对国家赔偿决定不服,还要可以向上一级法院赔偿委再次申请国家赔偿,或者向最高人民法院再次申请。因此,这就要求人民法院正确认识冤、错案的严重危害性,对冤、错案一经发现,就要认真对待,尽快彻底纠正,只有这样才能做到有错必纠,尽快地为赔偿请求人匡扶正义,让广大的民众对国家法治树立起正确的信念和信心。冤、错案件对社会的影响和危害不容低估,法院应当正确地认识到一个冤、错案会毁掉一个家庭,同时,也会毁掉一个人的一生,任何赔偿、补偿都无法弥补的;法院出现冤、错案,所有的工作将处于极其被动的地位,不仅对法官们是一次极大地触动,同时,也会极大地动摇民众对法治的信念。因此,法院在对待已确认的国家赔偿案件,一定要有一个正确认识。一是要实事求是,不能回避,坚持有错必纠的原则。

责任编辑:苏明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