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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中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范围和程序研究(8)

来源: 中国法院网 作者:苏明龙 人气: 发布时间:2015-09-30
摘要:我国设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目的是防止冤假错案,查明事实真相。司法实践证明同步录音录像是一种积极有效的证明方式。同时,我国已经初步具备了实施同步录音录像的司法环境。如 2006年12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印发

  我国设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目的是防止冤假错案,查明事实真相。司法实践证明同步录音录像是一种积极有效的证明方式。同时,我国已经初步具备了实施同步录音录像的司法环境。如 2006年12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印发了《人民检察院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技术规范流程( 试行)》。此外,公安部也要求对一些重大刑事案件实施同步录音录像。应该说,在同步录音录像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如果实现所有案件同步录音录像将会解决申请人以及公诉人举证难的问题。同步录音录像不仅是对被告人的保护,也是对侦查人员的保护,更是我国司法民主化、法制化的体现。另外,即使要求所有案件同步录影录像,还应当强制要求控方举证。如果不能举证,则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对此,我国新《刑事诉讼法》第121条明确规定:“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可以对讯问过程进行录音或者录像;对于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或者其他重大犯罪案件,应当对讯问过程进行录音或者录像。录音或者录像应当全程进行,保持完整性。”

  四、结语

  我国新《刑事诉讼法》关于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规定,标志着我国正式确立了非法证据排除制度,这对我国以后非法证据排除的适用具有重大意义。但同时,由于这一制度在我国的实践经验尚少,许多具体规则还有待细化。如关于如何启动证人、被害人非法证据排除程序以及相关“可以”、“可能”标准的把握上,还有待我们在实践中进一步探索和完善。

责任编辑:苏明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