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严审案件2万宗 打造减刑假释“广州模式”
来源:广州日报 作者:周亚强 人气: 发布时间:2016-12-22
摘要:原标题:三年严审罪犯2万宗 打造减刑假释“广州模式” 抛掉“高墙”的神秘,赢得减刑、假释的公信力。广州中院审监庭积极探索减刑假释案件审理新方式,率先在省内实行改革,以“提请公开、裁前监督—审判公开、陪审监督—文书公开、社会监督”为思路,通过裁
原标题:三年严审罪犯2万宗 打造减刑假释“广州模式”
抛掉“高墙”的神秘,赢得减刑、假释的公信力。广州中院审监庭积极探索减刑假释案件审理新方式,率先在省内实行改革,以“提请公开、裁前监督—审判公开、陪审监督—文书公开、社会监督”为思路,通过裁前公示、引入人民陪审员、远程视频庭审、裁判文书上网等措施扩大公开,杜绝减刑、假释案件审理过程中“提钱出狱”、“暗箱操作”、“差别待遇”等不公正现象发生。
经过三年的推进落实,形成了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的“广州模式”,扎紧减刑假释案件口袋。
减刑案中变更监狱提请50% 对罪犯不予减刑171件
近三年,广州中院减刑假释案件审理模式改革以来,共审结减刑假释案件19394件,其中,减刑案件19309件,占审结案件总数的99.6%,假释案件85件,占0.4%。
在审结的减刑案件中,维持监狱提请建议的9544件,占减刑案件总数的49.4%;变更监狱提请建议的9765件,占减刑案件总数的50.6%,其中,法院变更监狱提请幅度对罪犯减刑的9061件,占总数的46.9%,对罪犯不予减刑的171件,占总数0.9%,因提请机关申请或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退回案件533件,占总数2.8%。
充分体现了法院在审理减刑案件中,对刑罚执行机关提请意见的审理监督,不断发挥了法院在罪犯减刑活动中的审理裁定作用。
在审结的假释案件中,裁定对罪犯假释的72件,占减假结案总数的0.37%,不予假释11件,退回刑罚机关假释提请的2件。充分落实了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强化监督,杜绝腐败的中央要求,强化了案件办理透明度和公正性。
重点审理“三类罪犯”
为了解决“有权人”、“有钱人”服刑罪犯减刑快、腐败问题突出的问题,广州中院对三类罪犯减刑假释案件严格贯彻最高院“五个一律”要求,重点审查“三类罪犯”减刑假释案件。
三年来,共审结“三类罪犯”减刑案件736件,其中,职务犯罪罪犯减刑案件371件,经审理裁定变更监狱提请建议的190件,占职务犯罪案件总数的51.2%,高于普通案件50.6%的变更率,原处级以上职务犯罪罪犯减刑案件88件;金融类犯罪罪犯减刑案件296件,变更监狱提请建议的148件;黑社会性质犯罪罪犯减刑案件69件,变更监狱提请意见的20件。
监督公开促公正:
减刑假释案件公开任查 超六成案件陪审员参审
广州中院在官网“广州审判网”开通“减刑假释裁前公示”板块,将监狱提请减刑罪犯的基本信息、刑期变动情况、罪犯改造表现、刑罚执行机关提请意见等内容向社会公布,并实现了提请罪犯减刑、假释情况在监狱和互联网上的同步公开、公示。在减刑、假释案件宣判后七个工作日内,将裁判文书上网公示。
三年中,广州中院对减刑假释案件提请情况进行裁前公示19394件,收到各界异议446条,对社会异议案件及时进行了公开审理;审结后上网公示裁定书19394件,未收到社会各界异议。保证每件减刑、假释案件都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哪个罪犯频繁减刑、减刑幅度过高会被群众“一眼看穿”。
广州中院自2014年全面实施人民陪审员参审制度以来,推进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的全过程接受社会监督。截至目前,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的减刑假释案件11960件,占收案总数的61.67%。如此规模的参审力度在全国确属罕见,大幅度提升了广州中院减刑假释案件质量及公开程度。 远程庭审平台监督无死角
广州中院近年着力打造减刑假释案件远程庭审平台,减刑、假释案件庭审情况,通过互联网向社会大众直播,市民只需在家轻点鼠标即可了解案件审理情况。
目前,广州地区的减刑假释远程视频庭审已实现全覆盖,可以自由连接辖区内的广州监狱、番禺监狱、女子监狱、花都监狱、从化监狱5所监狱。方便市民旁听案件,扩大了公开力度,对办案人员形成倒逼态势,实现公众无“死角”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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