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制动态 案例判例 法律文书 合同范本 法律论文 站盟合作 公证案例 律师 法制视频

法制焦点

旗下栏目: 法制焦点 业界动态 热点案件 社会经纬 法制时评 地市司法 境外司法 立法草案 法规释义

收入分配改革提速 这些人的收入将发生大变化

来源:中新网 作者:王淑静 人气: 发布时间:2016-11-12
摘要:中新网北京11月12日电 (记者 李金磊) 中国的收入分配改革正不断推进。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密集发布多个涉及收入分配改革的重磅文件。根据文件提出的新政策,科研人员、高校教师、医务人员等群体的收入未来将发生大变化。 资料图。中新社记者 于琨 摄 科研
  中新网北京11月12日电 (记者 李金磊) 中国的收入分配改革正不断推进。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密集发布多个涉及收入分配改革的重磅文件。根据文件提出的新政策,科研人员、高校教师、医务人员等群体的收入未来将发生大变化。

  资料图。中新社记者 于琨 摄

  科研人员迎增收“大礼包”

  最近,涉及到科研人员的好消息接连不断。先是国务院10月21日公布《关于激发重点群体活力带动城乡居民增收的实施意见》,决定对科研人员等七大重点群体实施激励计划,带动城乡居民实现总体增收。

  紧接着,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关于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若干意见》,提出逐步提高科研人员收入水平,鼓励科研人员通过科技成果转化获得合理收入,并允许科研人员从事兼职工作获得合法收入。

  根据上述《若干意见》,未来,科研人员的基本工资将稳定提高,绩效工资分配激励力度将加大,科研人员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享比例也将提高。经单位同意,还可以到企业和其他科研机构、高校、社会组织等兼职并取得合法报酬,甚至可以离岗从事科技成果转化等创新创业活动。

  这样一来,科研人员的收入将大大看涨。中新网(微信公众号:cns2012)记者注意到,不少媒体认为未来科研人员将“名利双收”,长期以来存在的科研人员实际贡献与收入分配不完全匹配的问题也有望得到一定程度解决。

  不过,科研人员兼职兼薪需要注意一些约束性规定。科技部副部长李萌10日指出,兼职要经所在单位同意,履行好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作为前提,完不成本职工作去兼职单位肯定是不允许的。而且兼职的行为不能损害原单位的利益,不能泄漏原单位的技术秘密,这些都是前提条件。

    资料图。 泱波 摄

  高校教师收入渠道增加

  除了科研人员,教师也可以依法依规适度兼职兼薪。

  根据《关于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若干意见》,允许高校教师从事多点教学获得合法收入。高校教师经所在单位批准,可开展多点教学并获得报酬。鼓励利用网络平台等多种媒介,推动精品教材和课程等优质教学资源的社会共享,授课教师按照市场机制取得报酬。

  开展多点教学并获得报酬,这对于工资收入水平偏低、来源单一的高校教师而言,增加了收入渠道,无疑是一大利好消息。

  在中国人民大学教育学院副院长李立国看来,兼职取酬可充分发挥教师的专业知识,激发教师积极性,通过更多的劳动报酬,提升收入水平,实现知识的价值。

  不过,需要指出的是,兼职兼薪仅限于高校教师。李萌解释称,《意见》是适应于高校和科研单位,不涉及到中小学的问题。大家反映的热点问题主要是中小学问题,不是这个文件所提出的调整对象。

责任编辑:王淑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