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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专项行动打击新型网络传销违法犯罪

来源:未知 作者:刘博晓 人气: 发布时间:2016-11-25
摘要:法制网乌鲁木齐11月24日电 记者 潘从武 记者今天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商局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局了解到,即日起至2017年1月,新疆工商、公安两部门将联手在新疆全区范围内打击新型网络传销违法犯罪活动。 据了解,新疆此次行动将着力打击打着“微信营销
  法制网乌鲁木齐11月24日电 记者 潘从武 记者今天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商局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局了解到,即日起至2017年1月,新疆工商、公安两部门将联手在新疆全区范围内打击新型网络传销违法犯罪活动。

  据了解,新疆此次行动将着力打击打着“微信营销”的旗号,以微信、微商为平台,采取夸大宣传、造假炫富等方式,诱骗“朋友圈”的亲朋好友,以商品零售为幌子,实际是以发展下级代理商形式从事的网络传销。同时,打着“慈善救助”“爱心互助”等幌子,以“做慈善事业,筑和谐家园”“爱心支助贫困学子”“消费养老”等形式欺骗群众,和打着“旅游直销”“免费旅游”的旗号,以“免费旅游”“边旅游边赚钱”等噱头,通过加手机微信好友等形式发展下线,拉群众入会交费,从事网络传销等网络传销违法犯罪行为也在被打击之列。

  此外,打着“电子商务”的旗号,以“网购”“网络营销”“网络直购”“网点加盟”等形式从事网络传销活动,及宣传“免费获利”“增值消费”“消费不用花钱,免费购买商品”“消费增值”“循环消费”等,实际是诱骗人们参加传销活动;以及以创业投资为由头,以“在家创业”“网络创业”“原始股投资”等为诱饵,欺骗、引诱年轻人等行为也包括在内。

  和传统传销相比,网络传销使用了隐秘的、不公开的手段,它的得利方式同样是交纳会费(或说是享受产品),然后再拉人进入作为自己的下线,这种方式与传统传销没有本质的区别。新疆工商和公安部门提醒,若发现身边的亲属、朋友在从事上述网络传销,请及时劝阻并与当地工商和公安部门联系,也可拨打12315和110进行举报。
责任编辑:刘博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