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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说转基因21 争着替转基因食品安全背书有风险

来源:网虫的法律探讨 作者:网虫的法律探讨 发布时间:2017-08-17
摘要:【导言】这个系列将用历史事实、今日世界真实可信数据,给大家提供一个转基因安全问题的新视角。文章是作者本人的专业背景及调查所得,文责自负。 近二周,不少中国的教授、院士争相发声,为替转基因食品安全背书,什么“绝对安全”口号式又出现。这有点不正
【导言】这个系列将用历史事实、今日世界真实可信数据,给大家提供一个转基因安全问题的新视角。文章是作者本人的专业背景及调查所得,文责自负。 近二周,不少中国的教授、院士争相发声,为替转基因食品安全背书,什么“绝对安全”口号式又出现。这有点不正常。 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严禁使用“绝对安全”作为产品宣传用词,这个是法律底线。《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禁用词 这些教授、院士可以不顾《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规定乱说,但是咱们传播的媒体,尤其是主流媒体应该有把关人,对吧?如果这也不把关,建议这些主流媒体的记者、主编、总编重新考一下《记者证》或者《编辑证》,不然,去找新华社的那几批禁用词抄几遍。反正,本人在网络媒体工作了17个年头,我觉得守法是媒体人传播的底线。 其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从事转基因育种、研究的人员是无获得授权讲什么“绝对安全”,请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下列活动,应当遵守本法 (六)对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安全管理。 供食用的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以下称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管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但是,食用农产品的市场销售、有关质量安全标准的制定、有关安全信息的公布和本法对农业投入品作出规定的,应当遵守本法的规定。 第二十七条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公布,国务院标准化行政部门提供国家标准编号。 食品中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的限量规定及其检验方法与规程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国务院农业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 屠宰畜、禽的检验规程由国务院农业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所以,这些争相发声替转基因食品安全背书的教授、院士,应该做好本职工作,别乱发表不当言论,这才正确。 最后,从历史上,DDT这个获得诺贝尔奖的孟山都产品都因农药残留人畜食物链中,引致人畜后代畸形产生,最后被全球淘汰,所以,所有争着替转基因食品安全背书的人(机构),如果有一天全球医学(包括兽医学)界都认定转基因食品因为有“农达”这个被称之为“转基因伴侣”农药(主要成为是“草甘磷”)所引起时,现在这些替转基因食品安全背书的人,一定会成为历史罪人!樊代明院士说医学与科学之差异 学科学的人(研究转基因即是)与学医学(包括兽医学)的人最大不同是:前者是在找“唯一性”答案,而后者则永远找不到“唯一性”答案,所以,医学(包括兽医学)的人总是在大概率中找出风险,在“随机”(个别)案例中寻找循证规律。这就是为什么本人一直希望乐于“辟谣”替转基因食品安全的媒体人,多去研究医学(包括兽医学)与科学不同的原因。 小心,争着替转基因食品安全背书有风险! 沈阳(sz1961sy) 23:28 2017-8-16 写于北京家中 【相关问题文章】 《说说转基因》(http://w.org.cn/user1/4/subject/288.html) 《转基因主粮安全性问题系列文章链接》(http://w.org.cn/user1/4/subject/2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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