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制动态 案例判例 法律文书 合同范本 法律论文 站盟合作 公证案例 律师 法制视频

律师名博

旗下栏目: 律师名博

一键取证 办案无忧 便携式同步录音录像系统应时而生

来源:章法律师团队的博客 作者:章法律师团队的博客 发布时间:2017-08-11
摘要:便携式同步录音录像系统 为贯彻落实新《刑事诉讼法》关于对犯罪嫌疑人讯问时应当进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的规定,检察院、公安机关、纪检部门等政府部门在办案中积极对案件嫌疑人审讯采用同步录音录像系统,但同步录音录像已不仅仅局限于室内环境,针对室外等特
便携式同步录音录像系统   为贯彻落实新《刑事诉讼法》关于对犯罪嫌疑人讯问时应当进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的规定,检察院、公安机关、纪检部门等政府部门在办案中积极对案件嫌疑人审讯采用同步录音录像系统,但同步录音录像已不仅仅局限于室内环境,针对室外等特殊办案审讯场景需要,需提供便携性和易用性俱佳的产品,为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奠定坚实的基础。  面对此需求,大华便携同步录音录像系统应时而生,契合了各级机关对临时场所办案或外出办案取证合法、高效、便捷的需求,采用专用工具箱便于携带,通过内置的录像机、摄像机、拾音器及温湿度仪等设备可快速搭建起一套同步录音录像系统,提供一键同步高清录音录像、审讯监控、本地示证等高标准、定制化服务,办案人员可携带赶赴各类复杂现场开展工作,第一时间采集证据,提高办案审讯工作效率,促进公正执法,保障被询问人员的合法权益。  大华便携式同步录音录像系统  大华便携式同步录音录像系统,有效的将最前沿技术、工程美学与公检法司的最实际需要有效结合。远程指挥中心可以通过专网接入便携同步录音录像系统,指挥领导可以通过WEB 指挥客户端查看审讯现场情况并与审讯人语音对讲。该套系统广泛适用于检察院、法院、纪委、海关、公安审讯、监狱看守所、银行现场办理业务等场景。  原文出自[安防知识网]
责任编辑:章法律师团队的博客

上一篇:“青春损失费、分手费”有效吗?

下一篇: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