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榔:给母亲办社保
来源:槟榔 作者:槟榔 发布时间:2017-08-09
摘要:给母亲办社保 给母亲办社保,那是2011年的事情。2011年,对于我的家庭,悲喜交加。春节过后,先是我的老岳父去世。在此期间,岳父家的房子又遭遇开发商强拆。但我们拒绝签字,我也遭到开发商派几个小混混殴打。接着,我的儿子儿媳结婚。这年,中央政府行文,
给母亲办社保 给母亲办社保,那是2011年的事情。2011年,对于我的家庭,悲喜交加。春节过后,先是我的老岳父去世。在此期间,岳父家的房子又遭遇开发商强拆。但我们拒绝签字,我也遭到开发商派几个小混混殴打。接着,我的儿子儿媳结婚。这年,中央政府行文,针对以往职工家属曾在“五七”连做过工作,但退休时无法转入集体的人员,以及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大返程后,没有安置工作的那批人员作出一次性优惠缴纳十五年基本养老金,达到退休年龄以及超过退休年龄的人员即可享受职工退休养老保险,领取退休工资。我所在的单位也接到这个文件。荆州市是一次性地交足三万五千元左右就可以领取退休工资。于是,那段时间,我的办公室门庭若市,一批批的职工及家属前来办理相关证明手续。那段时间,我忙个不停,一群群职工家属用地方语言讲起来,你一句我一句,叽哩哇啦地说过一通,比听英语还要难懂。唉,我的脑袋都大了。而且,这个家属的证明被打回来,那个家属的另外的证明不行。先是在区社保局,后来有转到市社保局统一办理。我干脆,亲自上阵,到荆州市社保局咨询有关证明材料的标准,统一给职工家属办理。后来,我们单位的证明材料,成了荆州市社保局给其他单位办理此类社保的标准证明。呵呵,这或许是我曾做过律师的专长吧!在给职工家属办理社保期间,我的老婆提起,我们应该给我的母亲也办理社保。她曾在单位劳资部门工作过,对于这类事情比较精通。我不是没有考虑过,我的母亲以前一直做临时工,也曾在单位“五七”连做过事情。单位“五七”连转为集体企业服务公司时,我的母亲年岁到达退休年龄,没有转为集体职工,也就没有一分钱的养老金。但办理特殊政策社保的时候,我的母亲已经87岁了,而且患有老年痴呆症,身体状况基本不行了。经老婆提醒,我们的确应该给母亲办理社保。我先和我的老父亲商量,遭到反对。父亲主要考虑,母亲年岁已高,且身体状况太差,要一次性地缴纳三万五千多元,有些得不偿失。我又回头召集我的两个弟弟召开家庭会议,谈到我的观点,母亲做了一辈子临时工,和父亲一起养大了我们四个兄弟姐妹。尽管她身体状况很差,即使母亲拿了一个月的退休工资走了,但她是笑着走的。因为,她终于有退休工资了。再说,即使母亲现在走了,但她应该是和其他退休职工一样,有一次性地补发工资及丧葬费。我依据我的岳父去世时的各类补助计算,和缴纳的费用相差无异。于是,得到了两个弟弟的支持,他们并理解我,我的儿子前不久才结婚,家里的钱估计用的查不多了,他们愿意多出一些钱,要我少出一些钱。我认为,既然是我提出给母亲办理社保的,我们三兄弟各家一视同仁地出的钱数一样。这样,我们大家都尽了孝心。意见统一后,再和我的父亲商量,我的父亲改变观点。他老人家说:我明白了,你们三兄弟是在为母亲尽孝心,是好事。钱不用你们出,我一个人全部拿出来。你只负责将你母亲的社保办理好就可以了。在文件终止时间前的当月,我在荆州市社保局为单位职工家属全部办理完毕。讲一个插曲。在社保局工作人员,审核我的母亲社保证明材料时,看到我的母亲的年龄时,喊来其他社保局工作人员,你们来看,这位老人家已经87岁了,她的家属为她办理了社保。这是到目前,在我们荆州办理社保最大年龄的一位。她的子女绝对是孝顺子女。陪同我一起去社保局办理社保的单位职工,指着我告诉她们,就是他。我只是淡淡地一笑。第二个月,我的母亲拿到了800多元的退休工资。近几年,母亲的退休工资已经达到1600多元(含今年增加工资)。而且,我的母亲去世后,这个月已经补发一次性补助47000元左右。再提一下在为职工家属办理社保过程中的一件遗憾事情。我单位有一位和我比较熟悉的职工,因患重病去世,他的家属没有工资,而且只有六十多岁,她也想办理社保。我为她办理好各种相关证明手续,且也经社保局审核通过。但她的子女们均不愿意为她们的母亲缴纳这三万五千多元的社保钱。我甚至找到和她的子女熟悉的同事,这位女同事,也是专程从武汉赶到荆州,为她近80岁的母亲办理社保的。我要她帮忙做一下那位已死亡退休职工的子女的工作。后来,这位女职工打电话来告诉我,那位子女不愿意为她的母亲办理社保出钱。结果,这位嫂子,我的同事的老婆,在最后缴纳费用的关口卡了壳,没有办成。事后,这位嫂子含着泪水到办公室来答谢我。我无语了。我未给她办成,我咋好意思获得这份谢谢呢!这一直是我心里的遗憾之事。我在想,如果,这位嫂子的子女,知道我的母亲已经领取了近六年的退休工资。本金应该早已“赚”回来了。今年七月去世后,又补发了超过之前缴纳的养老金。不知道,这位子女有何想法?现在后悔也来不及了。因此,作为儿女的,尽孝应当在老人活着的时候。今天,是我母亲“五七”的忌日。写下这篇小文,亦是对母亲的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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