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昭山镇长杨永,你要将宋文志“拖”进棺材吗?
来源:天边的彩虹 作者:天边的彩虹 发布时间:2017-08-08
摘要:舆论监督 湘潭昭山镇长杨永,你要将宋文志“拖”进棺材吗? 有一种官员特别令人痛恨:他们为了个人的“政绩”、为了个人的“爬升”,昧着良心伤害百姓,滥用职权乱作为;当受到伤害的百姓向他们讨公道时,他们这会儿却彻底“萎”了、“痨”了、“蔫”了!于是
舆论监督 湘潭昭山镇长杨永,你要将宋文志“拖”进棺材吗? 有一种官员特别令人痛恨:他们为了个人的“政绩”、为了个人的“爬升”,昧着良心伤害百姓,滥用职权乱作为;当受到伤害的百姓向他们讨公道时,他们这会儿却彻底“萎”了、“痨”了、“蔫”了!于是,老百姓要求解决的问题由“新”变“老”;由普通的简单的信访案变成遗留的复杂的信访积案。湖南湘潭昭山镇镇长杨永便在蒿塘村村民宋文志身上,便导演了这样一幕令人发指、怒不可遏的恶剧!“我的问题拖延了15年,我的年龄由当年的38岁拖到如今的53岁,杨永再拖下去,是不是要把我‘拖’进棺材啊”! 2016年7月13日,昭山新闻网发布了一篇题为《征地拆迁的“昭山速度”》的通讯,文章表扬了多位在征地拆迁方面表现突出的干部,其中也表扬了杨永:“昭山镇镇长杨永笑着说:‘乡镇所有的班子成员至少负责了三个以上的项目,这几天我连做梦都在搞征拆呢。’”由此可见,杨永搞征地拆迁很卖力,因为征地拆迁是上面压下来的硬任务,也是镇干部必须如期完成的硬指标,如果依法依规依政策做好与征地拆迁紧密相连的关系到被拆迁户切身利益的安置拆迁补偿工作,杨永的卖力当然是值得肯定的,但如果单纯为了完成征地拆迁补偿任务,而不顾被拆迁户的 利益,采取哄骗、威胁、恐吓甚至暴力手段逼人家违心地在补偿合同上签字,就不足取了。事实上,昭山镇干部杨永、岳塘区干部张束林等政府干部对待宋文志,远不止于骗签、逼签合同,而是在以不同方式对宋文志进行“夺命”,“张束林和杨永一个是放水冲我房屋差点夺我全家人的命,一个是无限期拖延支付补偿款慢慢夺掉我的老命”! 宋文志怎能忘记15年的那个恐怖之夜—— 2001年寒冬的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当地政府在没有任何形式的通知和口头传达乃至村干部也毫不知情的情况下搞突然袭击——当时的副镇长张束林置宋文志全家5口人的生命财产于不顾便残忍地拉闸放水,三更半夜,宋文志家的房屋瞬间便淹没在大水之中,一家人来不及抢救家庭财产,舍命从大水中逃离家园。当时因没有断电,一家人稍一不慎就会触电身亡,那晚宋文志一家人没被电死是万幸!从此以后,宋文志一家人便无家可归,只能靠租房度日。由于所有家庭财产被大水淹没,乃至连宋文志家放养在鱼塘里的五六吨鳙鱼也被大水冲走,这个家庭变得一无所有,且背上了沉重的债务。无奈之际,全家人开始踏上漫漫上访之路...... 杨永在宋文志眼里也是个厉害角色——5年前,担任昭山镇副镇长的杨永对宋文志采用哄骗、威胁、打压等手段逼迫宋文志签订了一纸房屋拆迁补偿合同,没过多久,征地拆迁有功、打压百姓有功的杨永,带着记者采访时的那种得意微笑爬升到了镇长的位置。尽管是逼签的合同;尽管是一份宋文志不愿意签字的显失公平的合同,如今当上了镇长的杨永竟然还不履行,更有甚者,这份合同杨永至今没有按通常的规则给宋文志一份!“杨永仅仅支付了一半补偿款就不管了,我无数次地找他求他履约,但他总是冷漠地推脱,无限期地拖延,让我欲哭无泪,苦不堪言”!宋文志哽咽着告诉本博主。签约时,杨永将自己开出的“随意价”塞进合同,没有按政策规定补偿,加上签订该合同时违背了宋文志的意志,即宋文志是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被逼签下的合同,按合同法规定,这是一份无效合同,而就连这样一份极不公正极不公平的无效合同,杨永还用赖皮和流氓手段拒绝履行,这不是逆天理吗? 时下,有的地方政府的个别干部为了往上爬升,不择手段地捞政绩,哪敢百姓流泪、民众伤心!这样的干部没有能力让你买得起新房,却有能力拆掉你的祖屋;没有能力解决你的养老问题,但有能力摧毁你的晚年幸福;没有能能力解决百姓所反映的诉求,却有能力解决反映诉求的百姓...... 杨永,你不能总是自己笑而让宋文志哭啊!想必你知道现在的宋文志已经落得个凄凄惨惨的境地,你能否用自己的良知和执政力量将“公道”二字还给宋文志,让宋文志也笑一回? 反腐与维权博客 罗修云 [email protected]附:我的还湖遗留问题拖了15年仍未解决让人情何以堪? 湖南省信访局领导: 我真命苦啊!我们当地政府于2001年给我酿造的还湖遗留问题,至今已拖了15个春秋!在这长长的15年里,我为了讨回公道,不知跑过多少路、拜过多少“神”、受过多少白眼、挨过多少训斥......一句话,遍尝了人间的酸甜苦辣,世态炎凉,如今年纪大了、身体差了,还湖遗留问题却仍然在“遗留”之中。今天,我怀着最后一线希望,恳请上级政府领导派员前来我们当地调查,在了解到我诉求的合理性和合法性的基础上,认真践行“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和党的群众路线,痛下决心解决我的合理合法诉求,让我从心底里感谢党、感谢人民政府! 我叫宋文志,妻子叫张美玲,全家共5口人,原湘潭市岳塘区易家湾镇蒿塘村官组村民,租住在一村民家。 2001年,湘潭市岳塘区水利建设投资公司在原仰天湖实施退耕还湖工程,我家254.78平米的房屋在红线范围内,属于应拆迁重建户。时任岳塘区副区长的张束林率相关部门负责人与三家应拆迁重建户就拆迁补偿问题进行过协商,但因双方意见严重分歧,没有达成协议。我们夫妇认为应按2000年《湘潭市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标准进行补偿,而拆迁方只同意按上世纪1996年的政府有关文件进行补偿。由于我们夫妇不同意在拆迁补偿协议上签字,引起了张束林等政府官员的不满。2001年寒冬的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当地政府在没有任何形式的通知和口头传达乃至村干部也毫不知情的情况下搞突然袭击——张束林置我们全家5口人的生命财产于不顾便残忍地拉闸放水,三更半夜,我们的房屋瞬间便淹没在大水之中,我们来不及抢救家庭财产,舍命从大水中逃离家园。当时因没有断电,一家人稍一不慎就会触电身亡,那晚我们没被电死是万幸!从此以后,我们一家便无家可归,只能靠租房度日。由于所有家庭财产被大水淹没,乃至连我家放养在鱼塘里的五六吨鳙鱼也被大水冲走,我们变得一无所有,且背上了沉重的债务。无奈之际,全家人开始踏上漫漫上访之路...... 2009年3月5日,易家湾镇政府向岳塘区政府递交了《关于请求调查解决宋文志还湖遗留问题的报告》,该报告指出:镇党委政府”经过认真调查,认为宋文志反映的问题基本属实“,并建议区政府迅速成立专门调查组,找当时相 关当事人了解实际情况,请求岳塘区政府“本着尊重历史,注重现实,实事求是的原则,解决好宋志文的问题”。让我感到不解和纳闷的是,这个较为客观的报告非但未给我家带来解决问题的福音和结局,反而被政府后来的”答复意见“否定了”报告“中表述的若干客观存在的事实! 2002年4月,我家因经济极度困难,无法生活下去,迫于生计,我不得不在拆迁补偿协议上签字并领取了2.4万元的拆迁补偿款。由于没有任何收入来源,又被人家逼债,我妻子张美玲被迫卖掉了自己在湘乡市泉塘镇286平方的房屋(含两个临街铺面),卖房款用于抵债还债。 我觉得最重要的问题还不是补偿问题本身,而是当地政府当年的拆迁工作程序是否合法?张束林等政府工作人员用如此野蛮简单、毫无人性的手段来坑害群众,是否涉嫌违法犯罪?是否该追究其法律责任? 政府口口声声喊着“执政为民”、“情系民生”,岳塘区政府做到了吗?昭山区政府做到了吗?民生有大有小,我的诉求虽然属于小民生、个体民生,但不关心小民生、个体民生,谈何关心大民生、整体民生?我为讨回”公道“二字,在永无尽头的上访路上苦苦奔波了15年,哪位政府官员体谅我们一家人的苦楚?哪位政府官员将“执政为民”的宗旨落实到了我家的头上?此次求助中国法治,寄予的是我最后一线希望,假如这次仍然无法解决问题,我将会彻底绝望,面对冷漠的政府,我也不知道会做出什么出乎政府官员意料之外的事体来!最后,我再次恳请以关注国计民生、促进社会公正、推动法治进程为己任的中国法治,以实地调查、有理有据的情况反映引起相关领导的重视,督促我们当地政府依法依规地解决我的合理诉求,赔偿和补偿政府开闸放水给我家带来的经济损失,赔偿相应的精神抚慰金,并追求相关政府工作人员的违法侵权责任! 湘谭市昭山示范区昭山镇蒿塘村 宋文志 联系电话:15898525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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