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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个体生命 捍卫公民权利_唐行(2)

来源:法律博客 作者:坚守良知 发布时间:2017-07-15
摘要:而杨婷,也是尊重个体生命的榜样。她曾经迅速将突发疾病的乘客送到医院,避免了一条生命的逝去。她也因此而获得“重庆公交好司机”的桂冠。杨婷用善行挽救同胞的生命,是在弘扬尊重个体生命的精神,将影响其他社会

而杨婷,也是尊重个体生命的榜样。她曾经迅速将突发疾病的乘客送到医院,避免了一条生命的逝去。她也因此而获得“重庆公交好司机”的桂冠。杨婷用善行挽救同胞的生命,是在弘扬尊重个体生命的精神,将影响其他社会成员效仿。如果全体公民都能尊重个体生命,再加作为公权力的警方依法履职,必将汇聚成一股能量巨大的合力,成为随时捍卫个体生命的“特别战队”。

尊重个体生命 捍卫公民权利_唐行


生命只有一次,一旦终结,便不可逆转,因此,宪法和法律赋予公民以权利,而生命权乃公民权的基石,是公民享有的最基本的人权。生命权作为公民根本的人格权,它维护公民生命安全,是公民享有有其它人格权的前提和基础。当全体公民缔结了一个国家,理应遵从共同缔结的契约,那就是友爱互助、互不侵犯等约定。当某个公民有难,国家机器和其他公民均应义无反顾地施以援手,责无旁贷。这不仅体现了家国的大爱,也是赋予每个家庭成员的责任和义务。因此,尊重个体生命,维护公民权利,是全体社会成员的责任和义务。维护公民权利,从尊重个体生命启程。别因一条条生命的逝去而扼腕叹息,而应随时对个体生命的捍卫而出手,这就是履行公民责任,这就是尊重个体生命,这就是维护公民权利。

责任编辑:坚守良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