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他还招出尼克松拟定政敌“黑名单”——民主党议员、记者,白宫非法利用联邦税务局的情报,以偷税漏税为罪名调查和打击政敌。他曾向尼克松报告,为了使水门案犯保持沉默,今后两年需要100万美元遮口费。尼克松说:“我的意思是,你可以搞到100万美元,你可以搞到这笔现金。我知道在哪儿能搞到。”此事已构成尼克松妨碍司法的犯罪事实。 “4月15日晚上,我在椭圆形办公室面见总统,尼克松的言谈举止非常古怪,使人感觉谈话过程正在被录音。”迪安语出惊人。 原来尼克松上台后不久,下令在白宫等处安装语音自动录音系统。这套系统每天24小时运转,到1973年7月一共录制5000小时的工作谈话。换言之,白宫办公室全部谈话都有录音。 “白宫录音带是一系列事件中不可思议的结果,是我们的幸运,是尼克松的厄运。错误的决策,错误的转向,都在一根脆弱的线头引导下导致案情真相被揭露。而这根脆弱的线头,原本可以剪成千片万段,永久消失。”记者伍德沃德表示。 《华盛顿邮报》主人格雷厄姆女士感慨:“天知道尼克松为什么没有毁掉白宫录音带?他似乎认为这些录音磁带具有保留价值,而且他有能力守住其中的隐私。” 星期六之夜大屠杀 7月23日,考克斯发出传票,要求总统交出录音带。尼克松启用总统行政特权,声称谈话录音中有外交和军事机密,拒绝交出。考克斯将此案上诉到联邦上诉法院。 尼克松自有其难言苦衷,五角大楼文件泄密案败诉,他痛骂大法官斯图沃特是“病恹恹的私生子”,污蔑格雷厄姆女士是“可怕的老妓女”。考克斯坚持原则,寸步不让,尼克松恼羞成怒,命令司法部长理查森立刻将其解雇。理查森不愿从命,请求辞职。尼克松生气地说:“你这是坚持把个人承诺置于公众利益之上。”理查森反唇相讥:“我只能说,我相信我的辞职符合公众利益。” 尼克松火冒三丈,命令司法部副部长洛克肖斯解雇考克斯,可是,副部长同样敬谢不敏。总统气急败坏,又下令司法部第三号人物博克解雇考克斯,博克勉强同意。白宫办公厅主任黑格以保密为由,命令FBI迅速查封特别检察官办公室,扣押全部调查文件。 消息公布之时恰好是10月20日周六晚上,媒体用“星期六之夜大屠杀”这样耸人听闻的大标题。 历史证明,尼克松大大地失算了。西瑞卡法官表示,查封特别检察官办公室之举“看上去仿佛是拉丁美洲国家的上校们上演的一场军事政变闹剧”。司法部长理查森惊呼:“一个法治政府已经濒临沦为寡头独裁政府。” 媒体口诛笔伐,国会怒不可遏,民众群情激愤。300万电报、电话和信件如洪水般涌至白宫和国会,强烈谴责尼克松,要求国会启动宪法程序,弹劾无法无天的总统。 大法官一锤定音 国会打算通过特别法案让考克斯官复原职,总统被迫同意任命律师贾沃斯基出任特别检察官,并被迫交出7盘磁带,但其中一盘却有18分钟空白,尼克松女秘书玛丽声称系操作失误。 次年3月,大陪审团立案起诉涉及7名白宫高级幕僚的美国诉米切尔案,并把尼克松定为“不受起诉的同谋者”。4月,西瑞卡法官向尼克松发出传票,要求再交出64盘录音带。尼克松再次启用总统行政特权,连文字副本也拒绝提供。5月24日,贾沃斯基越过上诉法院直接向最高法院上诉。 7月8日,最高法院破例在休庭期辩论“美国诉尼克松案”。总统律师克莱尔声称,特别检察官由行政部门任命,他与总统之间的争执属于“部门内部争执”,具有“不可司法性”,不应在法院对薄公堂。另外,总统拥有宪法所赋予的重大职责和保密的行政特权,录音磁带涉及外交军事机密,总统有合法的保密特权。 律师说得天花乱坠,鲍威尔大法官冷不丁问道:“如果录音谈话与刑事阴谋罪有关,要求保密的行政特权究竟符合哪些公众利益?”克莱尔诡辩道:“刑事阴谋罪只有当被证实是刑事犯罪之后才是刑事阴谋罪。” 针尖对麦芒,贾沃斯基强调此案涉及司法部门传唤和审查证据之权与总统行政特权之间的关系,这是一个法律问题。联邦刑事程序法规定,法院可以就任何问题、向任何人发出要求交出证据的传票。 毫无疑问,总统拥有宪法所赋予的职责,享有保密的行政特权,但是,这种行政特权是否绝对呢?贾沃斯基一针见血:“此案提出了一个真正的宪法问题,即究竟谁是解释宪法含义的仲裁人?如果现任总统声称,宪法的含义是由总统说了算,那么这个国家的立宪政府体制就岌岌可危。” 法庭辩论次日,布伦南和道格拉斯大法官先后来到乔治城大学医院,看望退休的沃伦大法官。尼克松曾利用总统兼美军总司令的权力,阻挠其住进全美医疗设施最佳的海军总医院,气得沃伦老泪纵横。 沃伦对道格拉斯说:“如果尼克松逃脱此劫,那就等于是总统任意立法,而不是国会立法。”沃伦鼓励布伦南:“如果你对判决书有任何不满,照直说出来。保守派对你心存畏惧,因为你是良知。”当天深夜沃伦去世。 布伦南告诫首席大法官伯格,最高法院务必统一口径、步调一致,应当签署一个意见一致、措辞强硬的法院判决书。伦奎斯特大法官因曾出任尼克松政府助理司法部长,主动回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