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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纠纷之阴阳合同(二)

来源:北京德亮律师事务所 作者:北京德亮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17-05-23
摘要:对于阴阳合同的法律效力的认定,前面文章(即《房屋买卖纠纷之阴阳合同一)已经叙述,而阴阳合同的签订双方将会有怎样的风险,此文将进行简述。 二手房买卖中签订阴阳合同,对买卖双方来说都存在风险,一方面以签订阴阳合同的形式逃税,本来就是违反我国税收
对于阴阳合同的法律效力的认定,前面文章(即《房屋买卖纠纷之阴阳合同一)已经叙述,而阴阳合同的签订双方将会有怎样的风险,此文将进行简述。 二手房买卖中签订阴阳合同,对买卖双方来说都存在风险,一方面以签订阴阳合同的形式逃税,本来就是违反我国税收管理规定,如若被有关部门查实证明,轻者罚款、行政拘留,若逃税数额大、次数多,则有可能构成刑事犯罪。另一方面,从买卖双方的个人利益出发,签订阴阳合同对买卖双方而言也存在较多风险。对于买方而言,若按照买卖双方签订的阳合同进行网签,那么政府备案的价格较低,买方在申请银行贷款时银行将以低于实际价格的标准发放贷款,这就会造成买方实际贷款总额降低,这也就意味着增加了买房付首付款的总额。同时,由于按照阳合同在政府备案中价格往往大幅度低于实际成交价格,如若买房某天需要转售该房屋时,就可能面临承担高额个人所得税等税费的风险。另外,如果买卖双方为逃避税费在居间合同中约定虚假成交价,卖方又要求以真实成交价订立限售合同,若买方不同意导致现售合同未能订立,那么买方也只能要回已支付的款项,而不能要求双倍返还定金和其他赔偿。因为买房过程中存在偷逃税费的情况,一旦被政府相关机关查实后,就有可能受到和卖家一样补缴税款、罚款等处罚。对于卖方而言,由于签订阴阳合同偷逃税费会侵害国家利益,有可能面临合同无效的风险,因此买方心理变动会比较大,一旦买方反悔不买房了,那么卖方将面临着承担利息、房款不能全额收回的风险。如果买方不按期支付阴合同中约定的房款或者恶意要求按照阳合同的备案价格进行交易,那么卖方将会陷入困境之中。同样,买房过程中存在偷逃税费的情况,一旦被政府相关机关查实后,就有可能受到和买方一样补缴税款、罚款等处罚。 综上所述,房屋买卖过程中以签订阴阳合同的方式进行交易,对买卖双方而言都存在较大风险,因此建议大家按照法律规定的正常交易程序进行交易,权益才能受到最完整的法律保障。 以上是北京德亮律师事务所对近期的房产纠纷案件进行的分析,北京德亮律师事务所专业从事房地产纠纷业务近十年,希望能为您在房屋纠纷之阴阳合同方面提供参考。
责任编辑:北京德亮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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