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制动态 案例判例 法律文书 合同范本 法律论文 站盟合作 公证案例 律师 法制视频

律师名博

旗下栏目: 律师名博

网红违章,就不该罚了?

来源:张春生 作者:张春生 发布时间:2017-05-22
摘要:时事评论 网红违章,就不该罚了?作者:四川汶川 易磊(笔名:西林)单位:汶川县司法局发布时间:2017年5月21日发布平台:重庆晨报发布链接:http://www.sohu.com/a/142172145_585752正文:规章制度之下,没有人有特权,法律制度之下,必须整齐划一地对待,
时事评论 网红违章,就不该罚了?作者:四川汶川 易磊(笔名:西林)单位:汶川县司法局发布时间:2017年5月21日发布平台:重庆晨报发布链接:http://www.sohu.com/a/142172145_585752正文:规章制度之下,没有人有特权,法律制度之下,必须整齐划一地对待,不能因为某些人的一些所谓的身份而有失偏颇!这更是法治社会、和谐社会建设的根本要求。对于一些名人,如果公然对抗法律制度,视规章制度于无物,那么对于社会的普通大众而言,又意味着什么呢?显然是不公平的!也是不为大众所容许的。近日,有新闻爆料,女子黄某持D证驾驶一辆小车被民警查获。因准驾不符和车辆未年检,黄某被处以驾驶证记15分,罚款1200元,15日以内拘留。而网红的回应是:“我这么大个主播去进(拘留所)?!好歹还有一万粉丝嘛,对不对。”看到这里,我们是不是会不禁大笑起来!这样的网红,一万的粉丝,好大的名气!居然能够说出这样的话来!难道自己真的就能游走于法律制度之外,就可以公然挑衅制度的存在?恐怕还是不能,毕竟我们都是这个社会的人,都是这个社会的公民,为了我们共同的美好期待,必须做到一视同仁!于此,笔者想说的是,这位网红能够有这样的想法,完全没有想到自己的影响的恶劣,不能因为自己是网红,就能说出这样的话,这是完全没有认识到自己行为的严重性,反而还在讨价还价,这样的行为也应该收到惩罚,收到批评教育。一个公众人物,应该明白自己的一举一动都有可能造成不良的影响,因而更加需要谨言慎行。而不是胡作非为!
责任编辑:张春生

上一篇:“搏击PK太极”别成非法约架

下一篇: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