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群,建建建,火火火!
来源:笑傲法坛 作者:笑傲法坛 发布时间:2017-04-25
摘要:为网络学术呐喊! 论坛 博客 社群 我从2004年开始做吉大民商法论坛的管理员,陆续当过中国民商法律网论坛的版主,北大法律信息网论坛的版主,参加过正来学堂论坛,法大沧海云帆论坛的讨论,中间在网上沉寂了一些年,去年复出,做了一些法律社群,以微信群为主
为网络学术呐喊! 论坛 博客 社群 我从2004年开始做吉大民商法论坛的管理员,陆续当过中国民商法律网论坛的版主,北大法律信息网论坛的版主,参加过正来学堂论坛,法大沧海云帆论坛的讨论,中间在网上沉寂了一些年,去年复出,做了一些法律社群,以微信群为主,今年又回归了QQ群。从组织形式上看,微信群比论坛灵活太多。论坛首先需要注册,而微信群随时随地就可以建,不用注册,通过发微信群二维码和拉人,分分钟就可以建起来。二零零几年的大微,为了推广,到处注册博客和论坛,如今的大微,有自己的微信公号,只需要加入一些微信群,即可推广。论坛不是随便就能建的,需要一定的审批程序,还需要一些费用,而建微信群就没有什么门槛。论坛可以封账号,微信群可以移人。论坛封号,可以不让以一个人发言。微信群移人,故事却没有结束。群主可以把一个人移出自己的群,却没办法把他移出别人的群。也遇到过这样的现象,群主把某个人移出群了,这个人拉群友又建起了与他被移出的群人员类似的新群。有时候头脑灵光一闪,就能建起一个不错的微信群。去年下半年的一天,我突然想建一个法律自媒体的群,说建就建,把一些我认识的公、检、法、司、律师大微拉到一个群,群很快就建起来了,这个群一直健康发展,蓬勃向上。后来群里一共有六十几位法律自媒体大微,一些大微在其法律职业群体中也颇具影响力,这个群几乎成为了当时已知最好的,法律职业最全的法律自媒体群,群里每天推广高质量的自媒体文章,时而有针对文章内容的讨论,场面比较火爆。这种搭建平台的速度和质量,在论坛时代是很难想象的。当然,后进群的一些朋友,把这个群里的一些大微又请到了他们群,这种现象很正常,人才也需要流动,别人把大微请到别的群,有利于大微推广,大微也没退出我的群,对我的群也没有什么影响。我有时玩玩全民K歌(手机应用),唱的也不怎么好,不太会找节奏,有一天想建一个全民K歌群,供大家在群里可以发全民K歌、唱吧作品的链接。我把群二维码发出去,很快就建起了这样的一个群,朋友们在群里发全民K歌的链接,大家互粉、互送礼物、互评,氛围很不错,群里的朋友又拉了一些唱歌高手进群,群里的唱歌明星就多了起来了,他们的水平在业余中已经很棒了,我的朋友站在阳光下还拉进来一位音乐老师进群,她会乐器,会唱民歌,她唱歌还有视频,超赞!群里有一些法律人,没有这个群的时候,我们虽然认识,但不知道他歌唱的好,有了这个群,才发现他的歌唱才艺,社交软件和社群,有时是挺神的!中国民商法律网论坛,在2008年左右关闭了,这件事让我挺伤心,挺失落,因为我和论坛的学友一起讨论了好几年,发了很多帖子(好几千个),和学友们建立了很深的感情,论坛说关闭就关闭,连个招呼都不打,之前对论坛付出的心血付之东流,论坛的朋友也都失联了,那时深夜里我在想,大家在一起几年光阴,有那么多经历,一切就这么结束了吗?真的挺伤心。hanzhen、百乐门小艳红,长烟一空,ball,你们现在在哪里,都还好吗?牛哥儿真的很想你们!不过在社群时代,就不太会存在网友失联的问题。一些微信群里的人,重复度很高,你即使被一些群移出了,即使一些群解散了,群友也还有办法联系上。像刀叔的刑群,被我称为微信第一刑法讨论群,一些资深法律人和知名刑法学者经常在群里讨论,他们有一个正式的讨论群,管理很严格,还有一个刑群后花园群用于聊天和联络感情。后来我又建了一个刑群,群里有刀叔刑群的朋友,大家互相又把彼此拉进我的刑群,其中就有一些被刀叔移出群的朋友,他们不自禁的想让自己再回到组织,再与大家在一起,我索性把群名改成了刑群预备队与休息大厅。一些在群里长期讨论的网友,会彼此加上好友,这样就更不容易失联了。去年我和站在阳光下等几位朋友,组成了法治社区联盟,于每周末联合纳新,群多的时候,有十几位群主,三十几个群。我和站在阳光下一开始感叹于微信公号法客帝国的社群体系之庞大,后来发现他们的法律微信群很多,大咖不少,但是不太活跃。站在阳关下觉得微信公号家事法苑的社群模式不错。我们就仿照这种模式,建了几个微信群。后来侵权法群和婚姻法群发展的很好,实行了比较严格的昵称修改规则,群里只允许讨论与主题相关的话题,只允许发这个领域的公号文章,后来这两个群因为讨论活跃,专业性强,受到了很多法律人的认可,前一段这两个群经过了一次纳新,快满500人了,我们还会考虑建立一定的人员流动机制,可能会把一些潜水的朋友暂时请出群,然后再进行纳新。微信群,真是说建就建,说火就火!你建了很多群,不可能每个都火,但是也肯定有一部分火的,这是一个概率的问题。之前很多人说如今是一个自媒体的时代,我说现在也是一个社群的时代(如今微信群的火爆程度超越了昔日的QQ群),当然一些社群的蓬勃发展与推广自媒体也有一定关系。作为一名法律社群的群主,我也尊重其他群主,因为大家都是为群友服务的人,以前说同行是冤家,但我觉得群主不应该是冤家,因为多是做公益,并没有什么竞争,应该减少隔膜,增加共识,多交流合作,这样能更好的为群友服务,甚至可以建立法律群主联盟,制定行业自律规则。不同的群主性格不同,管群的理念和模式也不同,也很难说哪种管群模式更好。比如都是活跃的讨论群,刀叔的群不要求群友修改昵称,站在阳光下的群就会有这样的要求,他和他的群管会一一@群友让大家修改昵称。那么,规范昵称对提高讨论的活跃程度有没有促进作用呢?我觉得,有一定的促进作用。第一,群主和群管要求群友修改昵称,这就是一次互动,提高了群成员之间的粘度。第二,群友按照要去修改昵称,也是对群主的尊重,对群规的重视,有利于提高群的凝聚力,建立一种社群文化。第三,一些对群重视程度不够的朋友,因为昵称不规范而被移出,留出的位置能让对群重视程度更高的朋友进群,后者更有可能成为一名活跃的群友。不过,把昵称修改好,群就一定会活跃吗?未必。我们分门别列建了好几个群,最终只有侵权法群和婚姻法群是活跃群,也说明了群能否活跃,也有其他因素,包括一些偶然性因素。我十几年前,与刀叔、法典、春普、十年、呆呆、千江等朋友整天在QQ群里讨论法律问题,把讨论作为一种学习方式。有的QQ群如今也还在,之前我跟法典说,能不能把民商法QQ群好好经营一下,让它换发第二春,法典是一名大学法学院教师,这些年出了书,也带了研究生,他说等放暑假的时候,可能考虑把QQ群升级成2000人的群。法典以后会怎么样打造民商法QQ群呢?我们还会建更多的法律讨论微信群吗?请大家拭目以待。在社群产生之后,从来都不缺乐于奉献的群主,和积极热情的群友!如果说社群是一个时代,那么现在看文章的你,就是这个时代的见证者!笑傲法坛,致力于法治社群事业,长按下方二维码,识别,即可关注!陆续会发布法治社群信息,与建群、管群方面的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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