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通过渐进的方式,在“释法”和“释宪”的过程中以更加微妙的论述确立“两国论”的法理基础,岛内几乎没有可以制衡的力量。在未来的,其他的几名大法官任期也将结束,蔡英文还有机会再提名更换“深绿背景”的法律人来加盟大法官。可以预见,在四年以后不论英文是否连任成功,“司法院”的15名大法官中将以绿营人士为主体,整体上“司法院”大法官的“独派”色彩或更加浓厚,传统上“制宪”和“修宪”不能做到的事情,有可能通过“释宪”完成。对于蔡英文的此种“宪法观”和操作实践,我们必须有所警惕和准备。 原文载于《天津台研通讯》,2016年第6期,总第126期。作者李晓兵,法学博士,南开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台港澳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海峡两岸关系法学研究会理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