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打造专业队伍,培育“精英人才”。通过内部选调、培养,外部引进,加强培训,检学共建等方法组建、培育专业化的知识产权检察队伍,并借力专家委员会,推动知识产权检察工作专业化建设。 二是加大办案力度,办理“精品案件”。切实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职能,保持对知识产权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加大对涉及国家重大战略需求、重大科研项目和工程、关键核心技术以及重点企业、优势产业等事关社会经济发展犯罪的打击力度;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有毒有害食品等事关民生犯罪的打击力度。适时开展打击各类知识产权犯罪案件的专项行动。突出办案重点,争取2017年办理一批有较大社会影响案件,树立知识产权检察局的良好形象。积极查办涉及知识产权领域的职务犯罪。坚决查处国家工作人员在知识产权领域利用审批、执法和司法权等权力发生的犯罪,营造良好的政商环境。 三是强化行政检察,依法督促履职。重点加强知识产权领域行政监管及行政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加强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强化对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机关行政处罚案件的备案审查,统一执法原则与办案标准,加强对公安机关办理侵犯知识产权类刑事案件调查取证工作的指导,加强侦查监督着力解决有案不立,以罚代刑,怠于执法等问题和现象。建立行政诉讼监督与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并重的行政检察工作机制,促进依法行政。 四是强化民事检察,促进公平公正。以加强公权力的监督为核心推动建立“民事诉讼监督、支持起诉、民事公益诉讼监督”协调发展的多元化知识产权检察工作格局。重点是通过督促和支持起诉开展知识产权领域公益诉讼工作,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加强对知识产权类民事诉讼监督,依法严肃查处涉及知识产权领域的虚假诉讼、恶意诉讼案件。 五是创新工作机制,形成经验模式。强化知识产权领域的“两法衔接”机制,积极建设和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共同平台”,实现网上衔接、信息共享,提高工作效率。健全司法机关内部协调沟通机制,建立联席会议、案件通报、疑难案件会商、介入侦查等制度,顺畅案件诉讼机制,统一司法标准,确保办案效率和质量。完善外部沟通合作机制,建立与工业园区、行业协会、重点企业、行政执法部门的沟通联络机制,引导相关部门建立完善司法鉴定、专家证人、技术调查等诉讼制度解决实务中的专业问题等,形成依法保护知识产权的合力。创新办案模式、完善办案机制,总结办案经验。探索建立一套科学、完善的知识产权检察体制和工作机制,努力形成可复制、可推广、能辐射的经验模式。 六是延伸检察职能,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各种形式大力宣传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提高全民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营造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司法环境和社会环境。通过举办知识产权检察宣传日、编发宣传手册、组织典型案件旁听庭审,发布白皮书,检务公开等活动和方式以及利用传统媒体和自媒体进行知识产权法制宣传,提高知识产权检察保护的影响和权威。 近年来,长沙市检察机关通过办理一系列的知识产权领域犯罪案件,为长沙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2014年至2016年,长沙市检察机关年均办理知识产权类刑事案件222件441人,其中,批捕类案件年均104件188人,起诉类案件年均118件253人。其中包括一批有影响力的侵犯商标权案件,如销售假冒“3M”注册商标的商品案、假冒“玉柴”、“昆仑”等注册商标案、销售非法制造的“立邦”、“华润”“多乐士”等注册商标标识案等;以及一批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有毒有害食品、假药等关乎民生的犯罪案件。今年,我院已对涉嫌侵犯“三一重工”商业秘密案的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 今后,长沙市人民检察院知识产权检察局将主动接受监督,强化法律监督,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创新为动力,以专业化为导向,充分、全面履行检察职能,按照打击、保护和服务并重的原则,将检察机关为经济社会保驾护航的职能和触角不断靠前和深化,更加精准有力地保障科技创新,保护知识产权,努力使长沙成为创新的高地、创业的乐土、人才荟萃的洼地。长沙市人民检察院也必将依托知识产权检察局机构的设立与运行努力为长沙创建国家中心城市、实现基本现代化贡献检察力量!敬请新闻媒体界的朋友们和社会各界对我们的工作予以支持和监督。 |